当前位置:
首页 > 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 > 宿迁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 推荐分站:宿迁培训网

宿迁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学校在哪里

发布时间:2022/9/24 11:11:28 更新时间:2022/9/24 11:11:28
责任编辑:宿迁优路教育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在师资方面,授课老师都是优路师资团队人员或是专门聘请过来的老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扎实,曾帮很多学生通过一建考试。而且他们熟悉一建考点,在教授给学生基础知识的同时,还能传授给学生很多经验和技巧,帮学生高效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在上课内容方面,老师们上课非常注重学生基础的打牢,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老师讲课会非常细致,学生接受起来会比较容易,而且根据不同的阶段老师的讲课内容和方式也会不同,但都是讲练结合,这样能帮学生很好巩固课堂知识。
  优路教育,历经十余年的成长与发展,环球优路教育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逐渐开辟出一条有着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赢得了广大学员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口碑,品牌影响力越来越广,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2016年3月2日,环球优路教育正式登陆新三板,成为同行业领域中首家挂牌上市的企业,充分证明了其辉煌成绩和广阔发展前景。

课程介绍
分层学习规划
制定四级学习规划,三种学习要求,课前、课中和课后,从学员学习角度,实现学员个人的专属化的学习。
属地服务
发挥本属地教研基地优势,全面跟进本地学员专业答疑,提高答疑速度和服务质量。

特色优势
让专业人士带你制定学习计划,规划你的学习时间,科学复习备考,让你合理利用你的空闲时间。
更有历年复习经验方法分享,你或许只差这一步。
9项服务
高清课件移动看课学习记录。

行业趋势
  造价“员”升级“师”升职加薪双创收。
配备造价工程师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岗位,按需配备造价工程师;
作为执业门槛,有岗位就需要造价工程师,需求量势必逐步上升。

全国准入类职业资格
二级造价工程师纳入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全国职业资格目录,由“员”变“师”;
顺应行业发展要求,持证上岗成为刚需,等同助理职称,也是评定高一级职称的基础;

报考专业增加
报考条件改变,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人员,也可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
新增报考专业,报考门槛降低,一定程度表明证书缺口大。
  现在全国的经济已经在飞速的发展当中,并且综合国力在整体增强,从基础的设施到、地方的投入也在不断地增加资金的投入。所以就会是的建筑行业的一些用人单位的人数和数量在不断的增加,如果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那么就需要不断的充实自己。

培训学习资料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点:胶凝材料的定义与分类
【摘要】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小编整理分享了“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点:胶凝材料的定义与分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凡经过自身的物理、化学作用,能够由可塑性浆体变成坚硬固体,并具有胶结能力,能把粒状材料或块状材料粘结为一个整体,具有一定力学强度的物质统称为胶凝材料。
胶凝材料分为有机和无机两大类。石油沥青、高分子树脂、以及古代使用的糯米汁、动物血等属于有机胶凝材料。无机胶凝材料通常为粉末状,与水拌合形成可塑性浆体,经过一定时间后凝结硬化成为具有一定强度和粘结性的固体。最常用的无机胶凝材料有水泥、石灰、石膏等,根据其凝结硬化条件及适用环境,无机胶凝材料又分为气硬性和水硬性两类。
所谓气硬性胶凝材料是指只能在空气中凝结硬化、并且只能在空气中保持和发展强度的胶凝材料,石灰、石膏、水玻璃等属于这一类。而水硬性胶凝材料不仅能在空气中、而且能更好地在水中硬化,保持并继续发展其强度。建设工程中大量使用的各种水泥即属于水硬性胶凝材料。气硬性胶凝材料只能用于地面以上、处于干燥环境中的部位,而水硬性胶凝材料既可用于干燥环境,也可用于地下或水中环境。
  考试时长: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3小时。

考试周期: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具体考试日期由各地确定。

成绩管理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宿迁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报名地址:宿迁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宿迁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最新发布的宿迁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