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房地产估价师培训 > 房地产估价师培训动态 > 丹东房地产估价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丹东培训网 | 丹东房地产估价师培训

【动态】丹东哪间房地产估价师培训学校比较正规

发布时间:2021/11/6 15:50:56 更新时间:2021/11/6 15:50:56
责任编辑: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唯一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优路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包括咨询工程师、消防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会计中级、执业药师、教师资格证培训等,课程应有尽有,尽最大的努力满足学员的要求。优路教育的分布,总有一个在你身边。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安监局顾问,全国安全评价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安全工程考试立项带头人,优路教育特聘讲师、主讲《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课程。
许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浙江某高校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建筑、消防安全研究多年,专业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主讲《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

课程介绍
制度与政策
理解记忆型试题占比大,注重考核概念与原理。
案例与分析
综合性强,与其他科目联系密切,出题灵活难度大。

特色优势
系统精讲
根据新教材,进行知识点和题讲解训练,帮助学员搭建学习框架,掌握重点知识,夯实基础。
考前集训
预测考点,把握考试重中之重;以题带点,结合标答解析梳理,提升做题速度和准确率,达到“会做题,拿全分”的效果。

行业趋势
  房地产估价是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组成部分,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发展壮大,房地产估价在我国从正式出现到现在不过十几年的时间,却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目前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还不完全适应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分析了该行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相关对策建议。
  你现在干这行,应该也明白,一份评估报告成本是多少,租一间办公室,成本又是多少,再雇佣一些应届毕业生,又要多少支出。这些支出相比较评估收费,还是很小头的(当然了业务拓展一块前期还是要有基础的)。而一旦你经营的公司(也可以是分公司)业务稳定了,那你自己包括你下一代,日子应该还是能比较滋润的了。

  所以说对于这个行业来说,前景如何,与你自己的心态有很大的关系,关系到你是否能获得估价师证书,关系到你是否安于上班族的状态,关系到你有没有自己开创属于自己事业的想法。说了这么多,先拿下房地产估价师证实再说吧。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八章考点: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自律

目前,我国各类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超过3万家,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的机构有3000多家,全国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160多家。
虽然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发展较快,但从总体上说,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仍然是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发育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因此,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除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外,还要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自律机制,形成行业行政管理、从业人员自律、行业组织监督相互配合的管理约束体制。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考点、熟悉)
法律和道德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在社会活动中,具体的行为往往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调节。法律调节是全国或全国通过强制力来规范具体的行为,而道德调节是一种自律行为,即以人们内心的良知去支配自己的行为。
房地产中介属服务性质,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除应具备扎实的房地产专业知识,较全面的金融知识,通晓有关的法律、法规外,对其职业道德要求也很高。如在美国,经纪人如违反职业道德,问题严重的将被暂停或吊销执照;经纪人只要有一次因违反职业道德而被暂停或吊销执照的行为,就会被刊登在经纪人的广告刊物上,从此就不可能再从事这一职业,没有机构会雇佣他,也不会再有人委托他从事中介服务。这种严格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从业者必须加强自律,确保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尚处在发育阶段,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更要从维护行业发展、维护行业信誉、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加强业务技能学习,树立现代市场营销观念的同时,不断提高个人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待客、严格守信、爱岗敬业,自觉维护职业形象,促进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教材讲义:第六章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概述
一、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范围
(一)不动产登记概念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采取登记的方式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和消灭等情况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记录,达到物权公示的目的,以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权益。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现代物权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我国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交易早就采取订立契约的形式予以确认,并由人与人的自然行为发展到官方介入的社会行为。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对土地和房屋两种最主要的不动产登记做出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全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确定了全国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的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物权法》,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的范围、程序等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丹东房地产估价师培训相关介绍:

丹东房地产估价师培训
丹东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房地产估价师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培训班,名师授课,欢迎报读!

最新发布的丹东房地产估价师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