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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桂林房地产估价师哪家培训机构比较好

发布时间:2021/11/10 16:17:21 更新时间:2021/11/10 16:17:21
责任编辑: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机构曹老师(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桂林房地产估价师哪家培训机构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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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桂林房地产估价师哪家培训机构比较好?很急,麻烦告诉我,谢谢!
  时间:2021/11/10 16:17:21  更新时间: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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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将时下流行的科技元素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创了实景课堂、3D仿真教学、VR沉浸式体验课堂等先进的教学方式。这种变革不仅提升了教育培训本身的质量,同时也有效调动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更将优路教育长期推崇的“将学习变成一种乐趣”这一教育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安监局顾问,全国安全评价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安全工程考试立项带头人,优路教育特聘讲师、主讲《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课程。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大学教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主讲一、二级建造师《共性案例》、《项目管理》及一、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工程计价》等课程,被多家机构聘为OPMP、IPMP、CPMP等各类认证证书高级专家顾问,在全国享有盛誉。

课程介绍
经营与管理
理论理解难度大,计算题量大题难,注重综合性考核。
理论与方法
客观题和计算题结合,以计算题为主,量多时间紧。

特色优势
系统精讲
根据新教材,进行知识点和题讲解训练,帮助学员搭建学习框架,掌握重点知识,夯实基础。
考前集训
预测考点,把握考试重中之重;以题带点,结合标答解析梳理,提升做题速度和准确率,达到“会做题,拿全分”的效果。

行业趋势
  近两年,媒体对物业管理的问题频频曝光,使行业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在一年一度的全国和地方人大、政协会议上,关于物业管理的提案呈上升趋势。在部分城市的行风评比中,对物业管理的评价不尽人意。这在客观上显示了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存在一定问题,直接影响行业的公众形象,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已经成为行业上下的共同心愿。
首先要准确把握行业定位。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和业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形成的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物业管理条例》这一基本指导思想,是物业管理行业准确定位的法律依据。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管理企业既不是建设单位的隶属和依附,也不是业主的“仆人”或“保姆”,既不是凌驾于业主之上的“管理者”,也不是逆来顺受的“受气包”,既不能不负责任地推诿敷衍,也不能毫无原则地大包大揽。只有摆正位置,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确立与建设单位和业主的关系,才能做到不越位、不错位,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由全国人事部、建设部1995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在房地产交易的价格、服务中介和人才等要素市场逐步实施规范化、法制化的行业管理,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化、产业化的重大举措.通过考试取得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仅能为所在的工作单位赢得社会信誉,提高经济效益,而且能从法律上和技术资格上奠定自己的从业地位,所以通过考试就成了从业人员的主。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教材讲义:第二章第一节
第一节房地产的含义
一、房地产的定义
房地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和其他相关定着物,是实物、权益和区位的结合体。
二、土地、建筑物和其他相关定着物的含义(熟悉)
1.土地的含义:
土地的地表范围——该宗土地在地表上的“边界”所围合的区域
土地的地上空间范围——以飞机的飞行高度为限
土地的地下空间范围——以人类的能力所及为限
例如,全国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土地,其地表范围通常是根据标有界址点坐标的平面界址图或建设用地红线图,由土地管理部门或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地块各转点钉桩、埋设混凝土界桩或界石并放线来确认,形状为封闭多边形,面积大小依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与测量知识印证)
2.建筑物的含义::
广义建筑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狭义仅指房屋。
房地产估价中一般将建筑物作广义理解,是指用建筑材料构筑的空间和实体。房屋是指有基础、墙体、门窗和顶盖,起着挡风遮雨、保温隔热、抵御他人或野兽侵扰等作用,供人们在其内部进行生活和生活活动的建筑空间,如住宅、商店、办公楼、宾馆、厂房、仓库等。(房屋与构筑物的区别:房屋有内部空间,构筑物没有内部空间,或者人们只在其外部活动)。构筑物是指人们一般不直接在里面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工程实体或附属建筑设施,如烟囱、水塔、围墙、道路、桥梁等。
3.其他相关定着物的含义(熟悉)
其他相关定着物是指附属或结合在土地或建筑物上,从而成为土地或建筑物的从物,应随着土地或建筑物的转让而一并转让的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房地产实物、权益和区位的含义
1.房地产实物的含义(考点在相关知识部分)
房地产实物是指房地产中看得见、摸得着的部分,例如,土地的面积、形状、地形、地势、地质、土壤、开发程度等,建筑物的外观、建筑结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认识房地产实物,需要建筑、测绘等专业知识。
房地产实物可进一步分为有形的实体、该实体的质量、该实体组合完成的功能等方面。以一幢房屋为例,其有形的实体,就该房屋的建筑结构而言,是指它是砖木结构的,还是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者钢结构的;实体的质量,假如该房屋是砖木结构的,则是指它是采用什么质量的砖和木材建造的,或者其施工质量如何;组合完成的功能,假如该房屋是砖木结构,采用的砖和木材的质量也相同,并且施工质量也是相同的,则是指它的空间布局如何,例如住宅的户型如何。
2.房地产权益的含义(掌握)
房地产权益是指房地产中无形的、不可触摸的部分,是基于房地产实物而衍生出来的权利、利益和好处。
房地产权益以房地产权利为基础,包括:
①拥有的房地产权利。——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②该房地产权利受其他房地产权利的限制情况。——设立了抵押权或租赁权、地役权的房屋所有权或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该房地产权利受房地产权利以外因素的限制情况。——对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的限制,相邻关系、被人民法院查封从而其处分受到限制等。②和③要能区分
④额外的利益或好处。——屋(顶)盖或外墙面可出售或出租给广告公司做广告获取经济收入。
全国目前的房地产权利主要有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抵押权和租赁权。
(1)房地产所有权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房地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四项权能)。
所有权形式有:单独所有、共有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三种。
——单独所有,指房地产由一个单位或个人享有所有权。
——共有是指房地产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地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区分份额);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地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不区分份额)。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是一种复合性的权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持份权+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考点、掌握):
(一)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按照服务形式,房地产咨询一般分为口头咨询和书面咨询。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标准。书面咨询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协商议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及相关信息等咨询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房地产估价服务收费。房地产估价收费一般按照评估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自2015年1月1日起,放开房地产估价收费。放开房地产估价收费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为委托人等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房地产经纪收费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一般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一般按成交价格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一般为0.5%~3%。自2014年6月13日起,下放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定价权限,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定价权限,由省级人民全国价格、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各地可根据当地市场发育实际情况,决定实行全国指导价管理或市场调节价。实行全国指导价管理的,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明确收费所对应的服务内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一项服务包含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代收代付的税、费也应予以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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