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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难度如何

发布时间:2022/2/18 15:02:24 更新时间:2022/2/18 15:02:24
责任编辑: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机构(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优路教育在线上和线下都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致力于依托大数据智能平台,根据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具体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将积极引进创新科技打造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程打造精致教学产品,深入挖掘学员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帮助广大学员提升自身价值,实现职业梦想。

师资力量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王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参与主编优路教育和机械工业出版社会联合出版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主讲《建设工程经济》。

课程介绍
理论与方法
客观题和计算题结合,以计算题为主,量多时间紧。
经营与管理
理论理解难度大,计算题量大题难,注重综合性考核。

特色优势
串讲预测
教材知识点串讲分析,专用题集训练强化,并预测考点和重要的方向,让学员能够掌握应考内容。
习题密训
根据近三年考情与命题规律,总结出两套专属试卷,进行高频考点的记忆和题的强化训练。

行业趋势
  任何行业,只要能坚持的住,到了后边都不会太差。这是一个前提。房产评估也是一样的道理,在你获得相关的估价师证书之前,日子确实比较难过,即便是有丰富经验的老员工,没有证书,腰板也不会太硬。也就是说,关于这个行业有前景与否,是否能取得估价师证书,是另一个前提。

  从事这个行业,取得双证之后,再不济也不用担心之后的温饱问题了。以浙江一位学员为例,房地产、土地双证估价师的年薪15万左右。这个数字看上去不多,但是估价师的工作毕竟是很轻松的,如果在评估公司上班,应该知道大部分的粗活累活估价师是不做的,如此看来这样的年薪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做上估价师以后,你能够有时间从事一些副业,而这份时间,是你在取得估价师证书之前所没有的。当然了,如果你确实想全心全意投身这个行业,光取得证书肯定不是终点。取得证书之后,自己创办一家评估公司也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
  要切实端正服务思想。物业管理的本质是业主花钱买服务,业主是物业管理企业的“衣食父母”,服务质量是物业管理企业的生命线,谁提供的服务质价相符,业主就会买谁的服务。因此,我们一定要摆正服务业主的位置,切实转变“管理者”的角色,强化服务意识。良好的服务是化解各类矛盾的方法,也是建立与业主融洽关系的关键。只有以货真价实的服务让业主切身感受到物业管理带来的便利,得到了价有所值的服务,才能赢得业主的认同,才能从根本上树立行业在群众中的正面形象。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师《经营与管理》第三章考点:租售阶段
第三章房地产开发程序与管理
第五节租售阶段
建设阶段结束后,kfs除了要办理竣工验收和全国批准入住的手续外,往往要看预计的开发成本是否被突破,实际工期较计划工期是否有拖延。但kfs此时更为关注的是:在原先预测的期间内能否以预计的租金或价格水平为项目找到买家或使用者。在很多情况下,kfs为了分散投资风险,减轻债务融资的压力,在项目建设前或建设过程中就通过预租或预售的形式落实了买家或使用者;但在有些情况下,kfs也有可能在项目完工或接近完工时才开始市场营销工作。
一、选择物业销售形式
成功的房地产销售过程包括3个阶段:①为使潜在的租客或购买者了解物业状况而进行的宣传、沟通阶段;②就有关价格或租金及合同条件而进行的谈判阶段;③双方协商一致后的签约阶段。从市场营销的具体方式看,分为开发商自行租售为主和委托物业代理两种。
㈠开发商自行销售
在下述情况下开发商愿采取自行销售方式:①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②在房地产市场高涨、市场供应短缺。③开发商所发展的项目已有较明确,甚至是固定的销售对象。
㈡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租售佣金=售价×(0.5%~3%)
经纪机构主要kfs或业主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②通过广告等市场宣传活动,对潜在的投资置业人士进行有效的引导。③从开发项目的前期策划到项目租售完毕,物业代理参与整个开发过程,协助kfs最终实现投资收益目标。④按照置业人士提出的有关要求(位置、价格、面积大小、建筑特点等),帮助其选择合适的物业,并为其提供完善的购楼手续服务。⑤帮助买卖双方进行有关融资安排。⑥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2.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代理形式
物业代理的形式:①联合代理与独家代理。②买方代理、卖方代理和双重代理。双重代理,经纪机构可同时向买卖双方收取佣金,但佣金总额一般不能高于前两种代理形式,且双重代理的身份应向有关各方事先声明。③首席代理和分代理。
㈢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注意的问题
□充分了解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的业务素质。要考察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是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其中包括物业代理公司是否只代表委托方的利益,能否为委托方保密,工作过程中是否具有客观、真实、真诚的作风,在物业交易过程中除佣金外是否没有其他利益。
□了解经纪机构可投入市场营销工作的资源。
□经纪机构过往的业绩。看其代理的成功率有多大,看其代理每一个项目的平均销售周期。
4.针对物业的类型选择经纪机构。
5.认真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签订代理合同时,应对合同内容及每一文字书面和隐含的意义认真考虑。代理合同应清楚地说明代理权存在的时间长短,在什么情况下可中止此项权利,列明kfs所需支付的费用、代理费(佣金)比例,并说明何时在什么条件下才能支付此项佣金。同时还应在合同中载明是独家代理还是联合代理,涉及雇佣另外的代理时,什么是首席代理的权利,是否连续处置(租售)该物业(出于财务和收益的考虑,kfs有时希望分阶段出租或出售某物业)等。精确地表述kfs和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可避免以后造成误解和争议。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教材讲义:章第二节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考点、难点、重点)
我国传统的城镇住房制度是一种以全国统包、无偿分配、低租金、无限期使用为特点的实物福利性住房制度。
住房改革的目标: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探索和试点阶段
197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关于房改的问题。198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正式宣布将实行住宅商品化的政策。
1979年开始实行向居民全价售房的试点。
1982年开始实行补贴出售住房的试点,即全国、单位、个人各负担房价的1/3。
1986年2月,成立了“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国的房改工作。
1988年1月国务院召开了“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同年2月国务院批准印发了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国发[1988]11号)。标志着住房制度改革进入了整体方案设计和全面试点阶段。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和配套改革阶段
1991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实质性进展,进入了全面推进和综合配套改革的新阶段。1991年6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1]30号),其中明确规定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重申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提出了部分产权理论。
199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这标志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推进和综合配套改革的新阶段。
1992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上海市的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同年5月1日,《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实施,上海市实行了“五位一体”的房改实施方案,具体包括推行住房公积金、提租发补贴、配房买债券、买房给优惠、建立房委会五项措施。上海市借鉴新加坡的成功经验,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开辟了新的稳定的住宅资金筹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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