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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合肥房估考试培训班培训学校学费多少钱 哪家比较好

发布时间:2021/12/10 15:29:17 更新时间:2021/12/10 15: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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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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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大学教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主讲一、二级建造师《共性案例》、《项目管理》及一、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工程计价》等课程,被多家机构聘为OPMP、IPMP、CPMP等各类认证证书高级专家顾问,在全国享有盛誉。

课程介绍
制度与政策
理解记忆型试题占比大,注重考核概念与原理。
案例与分析
综合性强,与其他科目联系密切,出题灵活难度大。

特色优势
习题密训
根据近三年考情与命题规律,总结出两套专属试卷,进行高频考点的记忆和题的强化训练。
学习督导
学员配备专属班主任,全程跟进、督导学员学习,随时处理学习问题。

行业趋势
  房地产评估业是一门技术性很强、专业程度要求很高的的新兴领域。然而,与发达全国的成熟发展体系相比,我国的房地产评估业务的发展仍然有所欠缺,包括法律制度,评估准则等都有待完善。文章分析了房地产评估业务存在的种种亟待解决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及对策。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中介管理规定》)颁布两年来,建设部、全国土地管理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全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针对房地产价格评估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和政策,全面加强了对评估专业人员的资格认证与管理,对评估机构的资质评定与管理、对评估业务范围与行为的管理,使我国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开始走上健康规范化的发展道路。一、两年来房地产价格评估业的发展特点房地产价格评估业两年来的发展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师撤销注册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予以撤销注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
(1)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行政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
(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教材讲义:第五章第五节
第五章房地产估价原则
第五节替代原则
替代原则要求估价结果与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价值或价格偏差在合理范围内。
房地产估价之所以要遵循替代原则,是因为根据经济学原理,在同一个市场上相同的商品有相同的价格。
房地产价格的形成也如此,只是由于房地产的独一无二特性,使得完全相同的房地产几乎没有,但在同一个房地产市场上,相似的房地产会有相近的价格。因为在现实房地产交易中,任何理性的买者和卖者,都会将其拟买或拟卖的房地产与市场上相似的房地产进行比较,从而任何理性的买者不会接受比市场上相似的房地产的正常价格过高的价格,任何理性的卖者不会接受比市场上相似的房地产的正常价格过低的价格。这种相似的房地产之间价格相互牵掣的结果,是它们的价格相互接近。
替代原则对于具体的房地产估价工作,指明了下列两点:
(1)如果存在着一定数量与估价对象相似的房地产并已知它们的价格时,则可以通过这些相似的房地产的价格推算出估价对象的价格。
(2)不能孤立地思考估价对象的价值,应考虑相似的房地产的价格牵掣。
还需要指出的是,替代原则是针对估价结果而言的,不论采用何种估价方法估价,最后都应把估价结果放到市场中去衡量,只有当估价结果没有不合理偏离与估价对象相似的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时,估价结果才可以说是合理的。当把替代原则的思想用于某个参数的测算、选取时,替代原则就转化为替代原理。替代原理在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估价方法中都会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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