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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揭阳房地产估价师培训地点查询

发布时间:2021/11/16 15:20:08 更新时间:2021/11/16 15:20:08
责任编辑: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在业内已经成为领跑品牌。与众多知名高校、建设工程、财经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各大协会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各级各类职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服务。优路教育在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建设工程领域的高端执业资格培训,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通过率,均达到业内最高水平。
  2005年北京环球卓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次年创办第一所分校,累积四年教育经验,在2009年“优路教育”诞生了!创立者赋予优路教育“让学习更有效,更有价值”的教育使命,敦促优路教育不断成长,给信任优路教育的学员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优路教育涵盖工程、教师、财经三重领域,为学员提供准入类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教学过程中积极融入科技创新元素,改进优化优路教育的教学模式,同时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学员们提供优质个性化的“一站式”服务。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安监局顾问,全国安全评价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安全工程考试立项带头人,优路教育特聘讲师、主讲《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课程。
许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浙江某高校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建筑、消防安全研究多年,专业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主讲《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

课程介绍
经营与管理
理论理解难度大,计算题量大题难,注重综合性考核。
案例与分析
综合性强,与其他科目联系密切,出题灵活难度大。

特色优势
系统精讲
根据新教材,进行知识点和题讲解训练,帮助学员搭建学习框架,掌握重点知识,夯实基础。
串讲预测
教材知识点串讲分析,专用题集训练强化,并预测考点和重要的方向,让学员能够掌握应考内容。

行业趋势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中介管理规定》)颁布两年来,建设部、全国土地管理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全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针对房地产价格评估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和政策,全面加强了对评估专业人员的资格认证与管理,对评估机构的资质评定与管理、对评估业务范围与行为的管理,使我国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开始走上健康规范化的发展道路。一、两年来房地产价格评估业的发展特点房地产价格评估业两年来的发展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要正确引导舆论宣传。首先,我们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抓住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切实加大整顿物业管理市场的力度,重拳打击业内少数乱收费、侵害业主权益的害群之马;其次,要加强和媒体的沟通。有的媒体为吸引读者眼球,存在夸大事实的报道,但大部分失实的报道还是因为有关记者对法规认识不够清晰,对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对相关责任把握不够准确。为此,我们要主动加强与他们的沟通,热忱欢迎他们到日常管理中深入调研,以转变他们对行业的一些误解,力求报道的客观和公正。此外,协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行业品牌企业和好人好事的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正面宣传,让百姓看到一个自尊、自强、自律和诚实守信的行业,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教材讲义:第二章第一节
第一节集体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全国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征收集体土地是全国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全国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根据宪法修正案,2004年8月28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全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区分了“征收”和“征用”。
土地征收是指全国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土地征收指全国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
土地征用是指全国依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征收和征用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共同之处: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
不同之处:征收的实质是强制收买,主要是土地所有权的改变,不存在返还的问题。征用的实质是强制使用,是有条件的使用权的改变,被征用的土地使用完毕,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人,这是一种临时使用土地的行为。
  房地产估价师《案例与分析》第四章考点: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

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是通过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如何加工处理,寻找出其内在的规律和含义,预测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用以帮助房地产市场的参与者掌握市场动态、把握市场机会或调整其市场行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对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地产置业投资、房地产市场营销、全国管理部门对房地产业实施宏观管理等的决策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类型
按房地产类型的不同以及委托方需求的不同,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的主要对象有整体房地产市场、住宅市场、写字楼市场、商业购物中心市场、工业房地产市场等。
(一)整体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
整体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一般是就包含各种类型房地产的总体市场供求、价格变化状况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究,其分析研究的区域范围变化很大,可以是对一个城市、一个省乃至一个全国的房地产市场进行分析。整体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的服务对象以地方全国相关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商及投资商、金融机构为主。对地方全国而言,不论是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还是房地产开发过程涉及的开发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审批、开工许可等环节,都需要整体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结果的支持。
(二)住宅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
住宅市场分析非常普遍,它主要是针对某一城市或城市某一区域住宅市场进行分析,其主要任务是分析和预测住宅整体市场的供给、需求和价格水平及其未来趋势,某种特定类型住宅的需求、供给、价格水平及其消费者特征。住宅市场调查研究一方面可以帮助开发商选择合适的项目位置、确定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类型,另一方面可以了解开发项目周围地区住宅的供求状况、价格水平、对现有住宅满意的程度和对未来住房的希望,以确定所开发项目的平面布置、装修标准和室内设备的配置。
(三)商业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
商业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主要是针对城市区域中某大型项目展开,其主要是分析项目所处地区的购买力水平,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的数量,该地区对零售业的特殊需求,项目商圈范围,同类型项目的分布、供求及其竞争状况等。商业房地产市场分析的服务对象一般是开发商、投资商及其金融机构。
(四)写字楼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
写字楼市场调查研究往往是针对特大城市及其某一区域展开,中小城市由于写字楼的建设量很少,因此很少涉及这类市场调查研究。写字楼市场调查研究主要评估市场中写字楼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某特定类型写字楼的供求及价格变化,并预测其主要的吸纳特征。写字楼市场调查研究的服务对象一般是开发商、投资商及其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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