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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哪里有房估考试培训机构好的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22/2/9 10:46:47 更新时间:2022/2/9 10:46:47
责任编辑:吉林优路教育房地产估价师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包括咨询工程师、消防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会计中级、执业药师、教师资格证培训等,课程应有尽有,尽的努力满足学员的要求。优路教育的分布,总有一个在你身边。
  学建工,认准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作为成立14年的上市机构,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且该数量仍将持续上升。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BIM,环评等多种课程,实力雄厚且通过率领先,值得信任,与实力派师资通力合作,携手帮您迅速通关!!!。

师资力量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许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浙江某高校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建筑、消防安全研究多年,专业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主讲《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

课程介绍
理论与方法
客观题和计算题结合,以计算题为主,量多时间紧。
制度与政策
理解记忆型试题占比大,注重考核概念与原理。

特色优势
系统精讲
根据新教材,进行知识点和题讲解训练,帮助学员搭建学习框架,掌握重点知识,夯实基础。
考前集训
预测考点,把握考试重中之重;以题带点,结合标答解析梳理,提升做题速度和准确率,达到“会做题,拿全分”的效果。

行业趋势
  要理性认识行业特征。受益群体的广泛性和差异性,物业服务的无形性、即时性和长期性,都是物业管理行业区别于其他行业的特点。所谓“众口难调”,在物业管理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而毛主席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关于“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的语录也点中了行业的“穴位”。只有充分认识到行业的这些特点,才能在任何情况下注意放平心态,真诚对待业主的批评和投诉,多从业主的角度看待和解决问题,不以强势面貌出现,不搞纠纷,不搞对立,努力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同时,要注意拓宽与客户沟通的方法和渠道,通过定期走访住户和开展社区活动等,化解各类矛盾,限度地赢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取得客户关系的持续改善,创造和谐的物业管理氛围。
  近两年,媒体对物业管理的问题频频曝光,使行业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在一年一度的全国和地方人大、政协会议上,关于物业管理的提案呈上升趋势。在部分城市的行风评比中,对物业管理的评价不尽人意。这在客观上显示了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存在一定问题,直接影响行业的公众形象,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已经成为行业上下的共同心愿。
首先要准确把握行业定位。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和业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形成的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物业管理条例》这一基本指导思想,是物业管理行业准确定位的法律依据。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管理企业既不是建设单位的隶属和依附,也不是业主的“仆人”或“保姆”,既不是凌驾于业主之上的“管理者”,也不是逆来顺受的“受气包”,既不能不负责任地推诿敷衍,也不能毫无原则地大包大揽。只有摆正位置,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确立与建设单位和业主的关系,才能做到不越位、不错位,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教材讲义:第五章第七节
第五章房地产估价原则
第七节谨慎原则
谨慎原则是房地产抵押价值和抵押净值评估应遵循的一项原则。
该原则要求在影响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因素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对其作出判断时,应充分考虑其导致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偏低的一面,慎重考虑其导致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偏高的一面。充分估计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权实现时可能受到的限制、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不高估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不低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
虽然说只要所担保的债权不超过抵押时抵押物的价值即不违法,但由于需要处分抵押物的时间与抵押价值时点一般相隔较长,而且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届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有可能下跌,其他相关的不确定因素也较多,为确保抵押贷款的清偿,拟接受抵押担保的债权人对变现风险高度关注,所以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还应遵循谨慎原则。
理解谨慎原则的关键,是要搞清楚“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
在实际估价中,房地产估价师如果面临的是确定因素,则不存在谨慎问题,应依据确定因素进行估价。
如果面临的是不确定因素,当对该因素的乐观,保守(或悲观)和折中判断或估计会导致对抵押价值的相对偏高、偏低和居中估计时,则应采取导致对抵押价值相对偏低的估计。
《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针对不同的估价方法,提出了遵循谨慎原则的下列要求:
(1)在运用比较法估价时,不应选取成交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交易实例作为可比实例,并应对可比实例进行必要的实地查勘。
(2)在运用收益法估价时,不应高估收入或者低估运营费用,选取的报酬率或者资本化率不应偏低。
(3)在运用成本法估价时,不应高估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有关费税和利润,不应低估折旧。
(4)在运用假设开发法估价时,不应高估未来开发完成后的价值,不应低估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第十一章考点:路线价法

一、路线价法概述
(一)路线价法的含义(熟悉)
路线价法是在城镇街道上划分路线价区段,并设定标准临街深度,在每个路线价区段内选取数宗标准临街宗地并测算其平均单价或楼面地价,利用相关调整系数将该平均单价或楼面地价调整为各宗临街土地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二)路线价法的理论依据(熟悉)
路线价法实质上是一种比较法,是比较法的派生方法。
理论依据——替代原理。
路线价法与比较法的关系:
路线价法中,“标准临街宗地”可视为比较法中的“可比实例”。若干标准临街宗地的平均价格为“路线价”,可视为比较法中经过交易情况修正、市场状况调整,但未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的“可比实例价格”。其余临街土地的价值是根据其临街深度、临街宽度、形状、临街状况等,对路线价进行适当的调整来求取。
即只做房地产状况调整,而不需再做交易情况修正和市场状况调整。
路线价法与比较法的不同:路线价法不做交易情况修正和市场状况调整;路线价先对多个可比实例价格进行综合,然后再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而不是先分别对每个可比实例价格进行修正和调整,然后再进行综合;利用相同的“可比实例价格”即路线价,同时评估出许多“估价对象”,即所有临街土地的价值,而不是仅评估出一个估价对象的价值。
路线价法不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和市场状况调整的原因:求得的路线价——若干标准临街土地的平均价格,已是经过交易情况修正后的正常价格;求得的路线价所对应的日期,已与欲求取的临街土地价值的日期一致,都是价值时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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