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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拉萨房地产估价师学校哪家好点

发布时间:2022/3/25 10:27:53 更新时间:2022/3/25 10:27:53
责任编辑: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机构萧老师(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拉萨房地产估价师学校哪家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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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问,拉萨房地产估价师学校哪家好点?有谁回答我,感激不尽!
  时间:2022/3/25 10:27:53  更新时间:20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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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师资力量雄厚,全部由教材编委、前命题组成员等老师授课。此外,优路教育还拥有自己的教研团队,所有的老师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和严格的考核,专门为学员服务。也正是如此,优路教育的教辅资料和考前点题的质量才能够得到保障。
  优路教育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安监局顾问,全国安全评价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安全工程考试立项带头人,优路教育特聘讲师、主讲《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课程。
许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浙江某高校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建筑、消防安全研究多年,专业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主讲《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

课程介绍
理论与方法
客观题和计算题结合,以计算题为主,量多时间紧。
案例与分析
综合性强,与其他科目联系密切,出题灵活难度大。

特色优势
串讲预测
教材知识点串讲分析,专用题集训练强化,并预测考点和重要的方向,让学员能够掌握应考内容。
专职答疑
专职教研在线答疑,学习难题及时解决处理,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行业趋势
  房地产评估业是一门技术性很强、专业程度要求很高的的新兴领域。然而,与发达全国的成熟发展体系相比,我国的房地产评估业务的发展仍然有所欠缺,包括法律制度,评估准则等都有待完善。文章分析了房地产评估业务存在的种种亟待解决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及对策。
  要正确引导舆论宣传。首先,我们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抓住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切实加大整顿物业管理市场的力度,重拳打击业内少数乱收费、侵害业主权益的害群之马;其次,要加强和媒体的沟通。有的媒体为吸引读者眼球,存在夸大事实的报道,但大部分失实的报道还是因为有关记者对法规认识不够清晰,对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对相关责任把握不够准确。为此,我们要主动加强与他们的沟通,热忱欢迎他们到日常管理中深入调研,以转变他们对行业的一些误解,力求报道的客观和公正。此外,协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行业品牌企业和好人好事的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正面宣传,让百姓看到一个自尊、自强、自律和诚实守信的行业,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教材讲义:第八章第二节
第八章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二节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
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列为确需保留的500项行政许可项目之一,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工作。2005年10月,原建设部根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发布了《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2号),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房地产估价行业是目前我国估价领域唯一对机构和执业人员均实行行政许可的行业。
【例题】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是一项行政许可项目。(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许可的基本内容。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列为确需保留的500项行政许可项目之一,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工作。参见教材P153。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教材讲义:第二章第二节
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考点、重点)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全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全国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通过有偿有限期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者,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一次或分次提前支付的整个使用期间的地租。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含义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也称批租或土地一级市场,由全国垄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2)经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在使用土地期限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市场,可以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但地下埋藏物归全国所有。
(3)土地使用者只有向全国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4)集体土地不经征收不得出让。
(5)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全国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与土地使用者之间关于权利义务的经济关系,具有平等、自愿、有偿、有期限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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