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房地产估价师培训 > 曲靖房地产估价师培训 推荐分站:曲靖培训网

曲靖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教材费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2/3/3 16:01:36 更新时间:2022/3/3 16:01:36
责任编辑:曲靖优路教育房地产估价师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将时下流行的科技元素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创了实景课堂、3D仿真教学、VR沉浸式体验课堂等先进的教学方式。这种变革不仅提升了教育培训本身的质量,同时也有效调动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更将优路教育长期推崇的“将学习变成一种乐趣”这一教育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资深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大学教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主讲一、二级建造师《共性案例》、《项目管理》及一、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工程计价》等课程,被多家机构聘为OPMP、IPMP、CPMP等各类认证证书高级专家顾问,在全国享有盛誉。
许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浙江某高校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建筑、消防安全研究多年,专业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主讲《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

课程介绍
经营与管理
理论理解难度大,计算题量大题难,注重综合性考核。
理论与方法
客观题和计算题结合,以计算题为主,量多时间紧。

特色优势
考前集训
预测考点,把握考试重中之重;以题带点,结合标答解析梳理,提升做题速度和准确率,达到“会做题,拿全分”的效果。
学习督导
学员配备专属班主任,全程跟进、督导学员学习,随时处理学习问题。

行业趋势
  任何行业,只要能坚持的住,到了后边都不会太差。这是一个前提。房产评估也是一样的道理,在你获得相关的估价师证书之前,日子确实比较难过,即便是有丰富经验的老员工,没有证书,腰板也不会太硬。也就是说,关于这个行业有前景与否,是否能取得估价师证书,是另一个前提。

  从事这个行业,取得双证之后,再不济也不用担心之后的温饱问题了。以浙江一位学员为例,房地产、土地双证估价师的年薪15万左右。这个数字看上去不多,但是估价师的工作毕竟是很轻松的,如果在评估公司上班,应该知道大部分的粗活累活估价师是不做的,如此看来这样的年薪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做上估价师以后,你能够有时间从事一些副业,而这份时间,是你在取得估价师证书之前所没有的。当然了,如果你确实想全心全意投身这个行业,光取得证书肯定不是终点。取得证书之后,自己创办一家评估公司也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中介管理规定》)颁布两年来,建设部、全国土地管理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全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针对房地产价格评估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和政策,全面加强了对评估专业人员的资格认证与管理,对评估机构的资质评定与管理、对评估业务范围与行为的管理,使我国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开始走上健康规范化的发展道路。一、两年来房地产价格评估业的发展特点房地产价格评估业两年来的发展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教材讲义:第二章第二节
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考点、重点)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全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全国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通过有偿有限期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者,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一次或分次提前支付的整个使用期间的地租。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含义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也称批租或土地一级市场,由全国垄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2)经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在使用土地期限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市场,可以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但地下埋藏物归全国所有。
(3)土地使用者只有向全国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4)集体土地不经征收不得出让。
(5)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全国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与土地使用者之间关于权利义务的经济关系,具有平等、自愿、有偿、有期限的特点。
  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
企业各种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房地产估价,大都涉及到房地产权属的转移。企业合资、合作、股份制改组、合并、分立等活动,均涉及到房地产权属向新设立公司转移的行为;此外,企业的出售、兼并、破产清算,通常也伴随房地产权属的转移。
例如:某企业将其厂房设备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该企业与其他企业或投资者合资、合作的条件,并在新设立的股份公司中占有相应的股份,则该企业的房地产权益实际上已经转移到新设立的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估价作价。因此,类似这种经济活动中的房地产估价就属于权属发生转移这一类型。
(二)房地产权属不发生转移
企业联营中涉及的房地产估价,通常不伴随着房地产权属的转移。例如:某国有轻工企业拟利用其闲置的部分厂房和场地使用权,与另一愿提供生产技术、设备和流动资金的企业组成联营公司,共同生产市场急需的某一轻工产品,则该国有轻工企业的房地产权属虽然没有发生转移,但为确定其在联营公司中的利润分配比例,同样需要估价其投入的房地产价值。

曲靖房地产估价师培训相关介绍:

报名地址:曲靖房地产估价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曲靖房地产估价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最新发布的曲靖房地产估价师培训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