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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涿州学房地产估价师培训可靠机构

发布时间:2022/1/21 10:03:20 更新时间:2022/1/21 10:03:20
责任编辑:涿州优路教育房地产估价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在师资方面,授课老师都是优路优秀师资团队人员或是专门聘请过来的老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扎实,曾帮很多学生通过一建考试。而且他们熟悉一建考点,在教授给学生基础知识的同时,还能传授给学生很多经验和技巧,帮学生高效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在上课内容方面,老师们上课非常注重学生基础的打牢,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老师讲课会非常细致,学生接受起来会比较容易,而且根据不同的阶段老师的讲课内容和方式也会不同,但都是讲练结合,这样能帮学生很好巩固课堂知识。
  优路教育集团,是一家集团连锁综合教育培训学校!从最初单一的课程培训开始,优路已逐渐成为全国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的领跑者。
办学14年来,优路教育坚持不懈地追求课程研发和独树一帜的课程体系,常年培养和输送大量高技能、高薪酬、高职位的技能型专业人才,并与众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大学教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主讲一、二级建造师《共性案例》、《项目管理》及一、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工程计价》等课程,被多家机构聘为OPMP、IPMP、CPMP等各类认证证书高级专家顾问,在全国享有盛誉。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课程介绍
制度与政策
理解记忆型试题占比大,注重考核概念与原理。
理论与方法
客观题和计算题结合,以计算题为主,量多时间紧。

特色优势
习题密训
根据近三年考情与命题规律,总结出两套专属试卷,进行高频考点的记忆和题的强化训练。
就业推荐
推出人才培训“一体化模式”,优路人才网,实时推荐就业岗位与计划。

行业趋势
  近两年,媒体对物业管理的问题频频曝光,使行业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在一年一度的全国和地方人大、政协会议上,关于物业管理的提案呈上升趋势。在部分城市的行风评比中,对物业管理的评价不尽人意。这在客观上显示了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存在一定问题,直接影响行业的公众形象,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已经成为行业上下的共同心愿。
首先要准确把握行业定位。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和业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形成的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物业管理条例》这一基本指导思想,是物业管理行业准确定位的法律依据。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管理企业既不是建设单位的隶属和依附,也不是业主的“仆人”或“保姆”,既不是凌驾于业主之上的“管理者”,也不是逆来顺受的“受气包”,既不能不负责任地推诿敷衍,也不能毫无原则地大包大揽。只有摆正位置,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确立与建设单位和业主的关系,才能做到不越位、不错位,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房地产估价是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组成部分,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发展壮大,房地产估价在我国从正式出现到现在不过十几年的时间,却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目前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还不完全适应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分析了该行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相关对策建议。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教材讲义:第六章第三节
第六章比较法及其运用
第三节选取可比实例
一、选取可比实例的必要性(了解)
针对具体的估价对象及估价目的、价值时点,选取一定条件的交易实例为可比实例。
二、选取可比实例的要求(掌握)
(一)数量要求:3~5个
(二)质量要求(四要求)(掌握)
■要求一:相似(实物、权益、区位等方面衡量)
■要求二:可比实例的交易方式应与估价目的吻合
■要求三:可比实例的成交日期应尽量接近价值时点(不超过1年)
■要求四: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应尽量为正常市场价格(或可修正为正常市场价格)
(1)可比实例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相似
——区位相近。同一地区或同一供求范围。同一供求范围,指与估价对象有一定的替代关系,价格会相互影响的房地产区域范围。
——用途相同。主要指大类用途相同,小类用途相同则更好。
——权利性质相同。如,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不同;出让地与划拨地不同;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所购住房不同。
——档次相当。宾馆(星级)写字楼(甲等乙等)。
——规模相当。0.5~2倍范围内。
——建筑结构相同。指大类建筑结构相同,小类建筑结构相同则更好。
  房地产估价师收费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照《全国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应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应上缴的考试费汇入指定账户。

涿州房地产估价师培训相关介绍:

涿州房地产估价师培训
涿州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培训中心,涿州房地产估价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涿州房地产估价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房地产估价师培训头条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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