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房地产估价师培训 > 房地产估价师培训问答 > 烟台房地产估价师培训问答 推荐分站:烟台培训网 | 烟台房地产估价师培训

【问答】烟台哪里有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授课机构

发布时间:2022/1/21 17:45:27 更新时间:2022/1/21 17:45:27
责任编辑: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机构史老师(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烟台哪里有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授课机构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分享到:
问题具体描述:
我想了解,烟台哪里有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授课机构?请回答,谢谢!
  时间:2022/1/21 17:45:27  更新时间:2022/1/21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机构史老师的专业回答:

  烟台哪里有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授课机构,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烟台哪里有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授课机构”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
* 您的电话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师资力量雄厚,全部由教材编委、前命题组成员等权威老师授课。此外,优路教育还拥有自己的教研团队,所有的老师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和严格的考核,专门为学员服务。也正是如此,优路教育的教辅资料和考前点题的质量才能够得到保障。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师资力量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许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浙江某高校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建筑、消防安全研究多年,专业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主讲《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

课程介绍
案例与分析
综合性强,与其他科目联系密切,出题灵活难度大。
理论与方法
客观题和计算题结合,以计算题为主,量多时间紧。

特色优势
习题密训
根据近三年考情与命题规律,总结出两套专属试卷,进行高频考点的记忆和题的强化训练。
专职答疑
专职教研在线答疑,学习难题及时解决处理,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行业趋势
  当今世界,随着现代经济和科技水平的高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这将对各行各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既为我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又为我们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战。估价行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服务对象——投资者、金融机构等的跨国、跨地区活动日益频繁.不可避免地要为其提供跨国、跨地区的估价服务。这一方面会促使估价理念、估价术语及其内涵、估价方法、估价结果表述等在不同全国和地区之间趋同。
  房地产估价是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组成部分,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发展壮大,房地产估价在我国从正式出现到现在不过十几年的时间,却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目前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还不完全适应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分析了该行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相关对策建议。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经纪活动管理:
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服务报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收取。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义承揽业务。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
(2)服务项目、内容、标准;
(3)业务流程;
(4)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5)交易资金监管方式;
(6)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
(7)全国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分支机构还应当公示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项目的,还应当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明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教材讲义:第一章第四节
第四节 房地产估价职业道德
房地产估价职业道德是指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在从事房地产估价这种职业时,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业行为规范。它要求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以良好的思想、态度、作风和行为去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即在房地产估价活动中应做什么,不应做什么;应怎样做,不应怎样做。
如果没有职业道德,估价师可能损害估价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秩序。恶意串通,出具虚假估价报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例如,在房地产抵押估价中,与借款人恶意串通高估抵押房地产的价值骗取较多的贷款;在房屋征收估价中,与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虚增被征收房屋面积,甚至虚构被征收房屋骗取征收补偿费用,与被征收人恶意串通高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骗取较多的补偿;在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中,与法官、拍卖机构恶意串通低估拍卖房地产的价值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估价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如下:
(1)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回避与自己、近亲属、关联方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利害关系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2)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承接超出自己专业胜任能力的估价业务,对于部分超出自己专业胜任能力的工作,应聘请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提供帮助,并应在估价报告中说明。
(3)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应正直诚实,不得作任何虚假的估价,不得按估价委托人或其他单位、个人的高估或低估要求进行估价,也不得按预先设定的价值或价格进行估价。
(4)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勤勉尽责,对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估价所依据的资料应进行审慎检查,应搜集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估价所需资料,并应对估价对象进行认真的实地查勘。
(5)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在估价假设等重大估价事项上,应向估价委托人详细说明,使估价委托人清楚了解估价的限制条件及估价报告、估价结果的使用限制。
(6)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全国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应妥善保管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未经估价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其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7)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应维护自己的良好社会形象和房地产估价行业声誉,不得采取迎合估价委托人或估价利害关系人不当要求、恶性低收费、给予回扣、贬低同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估价业务,不得索贿、受贿或谋取估价委托合同约定费用之外的其他利益。
(8)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允许其他个人和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不得以估价者身份在非自己估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上签名、盖章,不得超出本机构的估价业务范围或以其他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问答信息《烟台哪里有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授课机构》!

烟台房地产估价师培训相关介绍:

问答说明:本问题《【问答】烟台哪里有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授课机构》的答案是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免费提供,请谨慎采纳,本答案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答案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网删除该问答帖《【问答】烟台哪里有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授课机构》。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