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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宜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成绩有效期咨询

发布时间:2021/11/4 16:11:11 更新时间:2021/11/4 16:11:11
责任编辑: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机构韩老师(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宜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成绩有效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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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问问,宜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成绩有效期咨询?有谁回答我,感激不尽!
  时间:2021/11/4 16:11:11  更新时间:2021/11/4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机构韩老师的专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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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优路教育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大学教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主讲一、二级建造师《共性案例》、《项目管理》及一、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工程计价》等课程,被多家机构聘为OPMP、IPMP、CPMP等各类认证证书高级专家顾问,在全国享有盛誉。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课程介绍
经营与管理
理论理解难度大,计算题量大题难,注重综合性考核。
制度与政策
理解记忆型试题占比大,注重考核概念与原理。

特色优势
专职答疑
专职教研在线答疑,学习难题及时解决处理,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习题密训
根据近三年考情与命题规律,总结出两套专属试卷,进行高频考点的记忆和题的强化训练。

行业趋势
  当今世界,随着现代经济和科技水平的高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这将对各行各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既为我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又为我们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战。估价行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服务对象——投资者、金融机构等的跨国、跨地区活动日益频繁.不可避免地要为其提供跨国、跨地区的估价服务。这一方面会促使估价理念、估价术语及其内涵、估价方法、估价结果表述等在不同全国和地区之间趋同。
  要正确引导舆论宣传。首先,我们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抓住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切实加大整顿物业管理市场的力度,重拳打击业内少数乱收费、侵害业主权益的害群之马;其次,要加强和媒体的沟通。有的媒体为吸引读者眼球,存在夸大事实的报道,但大部分失实的报道还是因为有关记者对法规认识不够清晰,对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对相关责任把握不够准确。为此,我们要主动加强与他们的沟通,热忱欢迎他们到日常管理中深入调研,以转变他们对行业的一些误解,力求报道的客观和公正。此外,协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行业品牌企业和好人好事的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正面宣传,让百姓看到一个自尊、自强、自律和诚实守信的行业,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概念及组织形式(考点、掌握)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概念
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组织形式
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自然人出资,主要由房地产估价师个人发起设立,组织形式有:
①合伙制。由2名以上(含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合伙发起设立。合伙人按照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对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有限责任制。由3名以上(含3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第九章考点:最佳开发经营方式的选择

选取最佳开发经营方式之前,应调查、分析待开发房地产状况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然后选取最佳开发经营方式并确定未来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状况。(以评估全国有偿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格为例予以说明)
在全国现行土地使用制度下,全国有偿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可能是熟地,毛地或生地。出让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四种。无论是采取哪种出让方式,全国都需要对这类房地产开发用地进行估价,以确定其招标底价、拍卖底价(保留价)、挂牌底价、协议出让最低价,做到心中有数。
投标人、竞买人、土地使用者也需要对这类房地产开发用地进行估价,以确定其报价或出价。这类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使用期限等限制条件,通常全国在事先已明确,投标人、竞买人、土地使用者如果取得了该类土地,只能在全国的这些限制条件下开发利用。因此,全国的这些限制条件,也是评估这类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价值时必须遵守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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