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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淄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合格标准专题 马上开课吗

发布时间:2021/11/10 16:19:59 更新时间:2021/11/10 16:19:59
责任编辑: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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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将时下流行的科技元素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创了实景课堂、3D仿真教学、VR沉浸式体验课堂等先进的教学方式。这种变革不仅提升了教育培训本身的质量,同时也有效调动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更将优路教育长期推崇的“将学习变成一种乐趣”这一教育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师资力量
王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参与主编优路教育和机械工业出版社会联合出版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主讲《建设工程经济》。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大学教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主讲一、二级建造师《共性案例》、《项目管理》及一、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工程计价》等课程,被多家机构聘为OPMP、IPMP、CPMP等各类认证证书高级专家顾问,在全国享有盛誉。

课程介绍
案例与分析
综合性强,与其他科目联系密切,出题灵活难度大。
制度与政策
理解记忆型试题占比大,注重考核概念与原理。

特色优势
串讲预测
教材知识点串讲分析,专用题集训练强化,并预测考点和重要的方向,让学员能够掌握应考内容。
专职答疑
专职教研在线答疑,学习难题及时解决处理,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行业趋势
  近两年,媒体对物业管理的问题频频曝光,使行业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在一年一度的全国和地方人大、政协会议上,关于物业管理的提案呈上升趋势。在部分城市的行风评比中,对物业管理的评价不尽人意。这在客观上显示了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存在一定问题,直接影响行业的公众形象,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已经成为行业上下的共同心愿。
首先要准确把握行业定位。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和业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形成的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物业管理条例》这一基本指导思想,是物业管理行业准确定位的法律依据。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管理企业既不是建设单位的隶属和依附,也不是业主的“仆人”或“保姆”,既不是凌驾于业主之上的“管理者”,也不是逆来顺受的“受气包”,既不能不负责任地推诿敷衍,也不能毫无原则地大包大揽。只有摆正位置,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确立与建设单位和业主的关系,才能做到不越位、不错位,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要理性认识行业特征。受益群体的广泛性和差异性,物业服务的无形性、即时性和长期性,都是物业管理行业区别于其他行业的特点。所谓“众口难调”,在物业管理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而毛主席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关于“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的语录也点中了行业的“穴位”。只有充分认识到行业的这些特点,才能在任何情况下注意放平心态,真诚对待业主的批评和投诉,多从业主的角度看待和解决问题,不以强势面貌出现,不搞纠纷,不搞对立,努力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同时,要注意拓宽与客户沟通的方法和渠道,通过定期走访住户和开展社区活动等,化解各类矛盾,最大限度地赢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取得客户关系的持续改善,创造和谐的物业管理氛围。

培训学习资料
  凡全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获准在全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教材讲义:第三章第二节
第二节房地产价格与一般物品价格的异同
相同处是:①都是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②有波动,受供求因素的影响;③优质高价,劣质低价。(了解)
区别:(熟悉)
(1)房地产价格与区位关系密切,房地产不可移动,其价格与区位密切相关。
(2)房地产价格实质上是房地产权益的价格,一般物品价格主要是物品本身的价格。
(3)房地产价格同时有买卖价格和租赁价格,一般物品价格主要是买卖价格。房地产同时存在着买卖和租赁两种交易方式、两个市场。房地产同时有两种价格:一是其本身有一个价格,经济学上称为源泉价格,即买卖价格,也称为交换代价的价格,通常简称价格;二是使用其一定时间的价格,经济学上称为服务价格,即租赁价格,也称为使用代价的租金,通常简称租金。
广义的价格(包括买卖价格和租赁价格)和狭义的价格(仅指买卖价格)之分。
房地产的价格与租金的关系,类似于本金与利息的关系。相互之间可以互相换算。
如果需要求取价格(相当于本金),只要把握租金(相当于利息)与报酬率或资本化率(相当于利息率,通常简称利率),将租金资本化即可;相反,如果需要求取租金,只要把握价格和报酬率或资本化率,也可求得。具体的求取方法是收益法(该方法将在本书第七章详细介绍)。
(4)房地产价格容易受交易者的个别情况的影响,一般物品价格不易受交易者的个别情况左右。一般的物品价格形成较客观,不易受交易者的个别情况的左右。
房地产具有独一无二的特性,且不能搬到同一处进行比较,要认识房地产,只有亲自到实地查看。而且由于房地产价值量大,相似的房地产一般只有少数几个买者和卖者,有的房地产甚至只有一个买者和一个卖者,所以,房地产价格通常随交易的需要而个别形成,并容易受买卖双方的个别情况(如议价能力,卖方急需现金,买房的偏好、财力、感情冲动等)的影响。
(5)房地产价格形成的时间通常较长,一般物品价格形成的时间通常较短。一般物品因为同质的很多,相互之间可比性较强,且价值不很大,所以价格形成时间通常较短。房地产因为具有独一无二的特性,相互之间可比性较差,加上价值较大,在非房地产市场过热导致“抢购”的情况下,人们对房地产交易通常是很谨慎的,所以房地产交易价格一般难以在短期内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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