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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中山考房地产估价师培训班教学点

发布时间:2021/12/18 14:50:02 更新时间:2021/12/18 14:50:02
责任编辑: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机构黄老师(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中山考房地产估价师培训班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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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一下,中山考房地产估价师培训班教学点?请回答,万分感谢!
  时间:2021/12/18 14:50:02  更新时间: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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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课程由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理论课程老师会由浅到深,让您详细了解BIM和执业药师具体管理实施状况。实操课程老师通过实际操作,让您熟练掌握主流情况,并能指导其他团队成员,从学习到通过考试,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答疑指导,课间、课后随问随答;学习效果随时监督,从而达到快速、高效的学习目的。
  学建工,认准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作为成立14年的上市机构,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且该数量仍将持续上升。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BIM,环评等多种课程,实力雄厚且通过率领先,值得信任,与实力派师资通力合作,携手帮您迅速通关!!!。

师资力量
许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浙江某高校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建筑、消防安全研究多年,专业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主讲《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
王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参与主编优路教育和机械工业出版社会联合出版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主讲《建设工程经济》。

课程介绍
理论与方法
客观题和计算题结合,以计算题为主,量多时间紧。
经营与管理
理论理解难度大,计算题量大题难,注重综合性考核。

特色优势
专职答疑
专职教研在线答疑,学习难题及时解决处理,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习题密训
根据近三年考情与命题规律,总结出两套专属试卷,进行高频考点的记忆和题的强化训练。

行业趋势
  要全面提高队伍素质。面对行业的快速发展,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的任务已迫在眉睫。随着年内物业管理师认定工作的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将正式实施,相信对业内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会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此外,我们还要注重企业关键岗位和一线员工的技能培训,建立一支具有良好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熟练专业技能的员工队伍,以适应行业、企业发展的需要。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中介管理规定》)颁布两年来,建设部、全国土地管理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全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针对房地产价格评估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和政策,全面加强了对评估专业人员的资格认证与管理,对评估机构的资质评定与管理、对评估业务范围与行为的管理,使我国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开始走上健康规范化的发展道路。一、两年来房地产价格评估业的发展特点房地产价格评估业两年来的发展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八章考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管理

原建设部、原人事部制定了《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使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逐步走上规范有序的健康发展轨道。《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原建设部印发了《关于改变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转变管理方式,由全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承担,原建设部负责监督。
2011年1月20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全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熟悉)
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全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全国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直辖市、市、县人民全国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八章考点: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

1995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实施后,“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成为一项法定制度。从1995年开始,在全国实行统一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2004年,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产业)实现了资格互认,成为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贸易关系的安排》(CEPA)下,首个完成的专业人员资格互认。《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房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属全国法定行政许可项目,具有全国特色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已基本形成。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掌握)
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或者通过认定、互认,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
(一)考试组织与考试内容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考试大纲的拟定和命题等工作,统一规划并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理论和估价实务两部分。
考试科目与内容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及《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主要包括房地产管理制度与法规,其中以《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此外,还包括房地产估价人员应当掌握的经济、金融、保险、证券、统计、会计、建筑、测绘、法律等相关学科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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