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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正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班培训机构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11 14:15:40 更新时间:2023/1/11 14:15:40
责任编辑:环境影响评价师培训(优路教育)(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优路教育创建于2005年,经过多年的发展,截止今日,我们已经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福州、、深圳、长沙、郑州、洛阳、石家庄等全国近二十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加盟合作机构达数百家,教职员工上千人。如今,优路教育已成为建设工程领域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的知名品牌,2018年,公司旗下各品牌培训学生达10余万人次。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大学教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主讲一、二级建造师《共性案例》、《项目管理》及一、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工程计价》等课程,被多家机构聘为OPMP、IPMP、CPMP等各类认证证书高级专家顾问,在全国享有盛誉。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安监局顾问,全国安全评价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安全工程考试立项带头人,优路教育特聘讲师、主讲《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课程。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考前集训:封闭集训面授教学。每科2套试卷,以题带点,结合标答解析详细梳理,预测热门考点,把握考试重中之重,加强考前做题速度和准确率,真正做到会做题,做对题的效果。
教材精讲:全面梳理教材,根据2020年考试大纲和教材,分析命题趋势,提炼每科重难点。

行业趋势
  环境保护部近日在京召开全国环评改革推进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全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为指引,进一步推进环评改革。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黄润秋指出,环评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更不能取消。再次,目前《环评法》没有修改,所以建设项目的环评仍然需要有环评资质的单位来做,还有就是你不用担心环评师今后没有市场,没有用,往后环评师证书含金量只会提高,不会下降。由此可见,环境影响评价师行业的前景会越来越好。环境科学涉及面广。加上“绿色科技”的兴起,可从事的行业非常广泛。一旦环保人才走俏,年轻的“环保板块”能够像曾经的IT业、投资银行业一样打造一大批成功的“绿色”金领人士。
  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目前全国非常重视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这也意味着环境影响评价师的作用也会越来越重要。2016年3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除涉及安全和环保事项外,投资项目强制性评估评审一律取消。”这意味着安全和环保涉及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后是香饽饽,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计划的只有全国安监总局主管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环保部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列入考试计划的有环保部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建设部主管的注册环保工程师。当然,环评师今后必然会加强对个人执业能力的考量,也就是说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谁签字谁负责,提高执业责任感。

常见问题
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师证书会取消吗?
回答:据统计全国目前具有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数为一万零点,而甲级、乙级、报告表的环评单位数量为一千多家,按照环评法中对环评单位资质要求,环评师根本不够分。而几乎所有的建设项目开工必须办理环评,环评师不可或缺,这种情况取消环评师证书可能吗?紧俏的很啊。并且环境问题一直是全国大力解决的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师也就越来越重要了。再者,全国还没有下发关于取消的通知,大家就不要慌张了。

培训学习资料
  掌握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统计内容:
无组织排放是对应于有组织排放而言的,主要针对废气排放,表现为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没有进入收集和排气系统,而通过厂房天窗或直接弥散到环境中。工程分析中的定义:无排气筒或排气筒高度低于15m的排放源。表现形式:弥散型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设备、管道和管件的跑冒滴漏;在空气中的蒸发、逸散引起的无组织排放。统计内容:无组织排放源分布及无组织排放量。统计方法:①物料衡算法。通过全厂物料的投入产出分析,核算无组织排放量。②类比法。与工艺相同、使用原料相似的同类工厂进行类比,在此基础上,核算本厂无组织排放量。③反推法。通过对同类工厂,正常生产时无组织监控点进行现场监测(浓度),利用面源扩散模式反推,以此确定工厂无组织排放量。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一)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1.宪法——《全国宪法》在2004年修正案第9条第2款规定:
“全国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26条第1款规定:全国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2.环境保护法律——环境保护综合法、环境保护单行法和环境保护相关法。
环境保护综合法——1989年颁布的《全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污染防治法(《全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全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生态保护法(《全国水土保持法》、全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全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保护相关法——是指涉及环境保护的一些自然资源保护和其他有关部门法律,如《全国森林法》、《全国草原法》、《全国渔业法》、《全国矿产资源法》、《全国水法》、《全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二)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或批准
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经国务院批准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包括:一是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细则或条例,如《全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二是针对环境保护的某个领域而制定的条例、规定和办法,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二)全国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办、署
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单独发布或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国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三)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
是享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全国机关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在本地区实施,有较强的操作性。
(四)环境标准
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改造的技术依据。分为全国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和全国环保总局标准(行业标准)。
(五)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国际公约和我国环境法有不同规定时,优先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广州建筑环境评价师培训相关介绍:
  • 环保总局统筹规划培训工作,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的机构,应具备场地、师资等条件。 (2023/1/11学习专题)
  • 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 (2023/1/11学习专题)
  •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023/1/11学习专题)
  •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2023/1/11学习专题)
  • 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及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023/1/11学习专题)
  •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023/1/11学习专题)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当不断更新知识,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2023/1/11学习专题)
  • 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023/1/11学习专题)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对其主持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的技术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2023/1/11学习专题)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业务时,应为委托人保守商务秘密。 (2023/1/11学习专题)

报名地址:环境影响评价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环境影响评价师培训考试培训班,名师授课,欢迎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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