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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潍坊环境影响评价师报名步骤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11/19 14:44:16 更新时间:2021/11/19 14:44:16
责任编辑:环境影响评价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唯一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资深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优路教育是一个正从年轻走向成熟的学校,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让我们共同迎接挑战,超越自我,共创辉煌的明天!

师资力量
王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参与主编优路教育和机械工业出版社会联合出版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主讲《建设工程经济》。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大学教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主讲一、二级建造师《共性案例》、《项目管理》及一、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工程计价》等课程,被多家机构聘为OPMP、IPMP、CPMP等各类认证证书高级专家顾问,在全国享有盛誉。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梳理历年考核要害,研发针对性教辅资料,

结合历年考生情况,打造精简易懂优质课,

依托智能数据题库,跟踪解答学员疑难症。
考前集训:封闭集训面授教学。每科2套试卷,以题带点,结合标答解析详细梳理,预测热门考点,把握考试重中之重,加强考前做题速度和准确率,真正做到会做题,做对题的效果。

行业趋势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趋严,环保部也出台了多项政策,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十九大报告提出“打赢蓝天保卫战决战”,特别是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及绿色发展理念深得人心,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呼吸新鲜空气的希望。然而一切美好的愿望都要靠最基层,特别是被认为是污染主体的企业努力。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的要求,企业必须强化环保力度,然而目前企业的环保管理机构(大多数与其他业务合并)精简,人员力量薄弱,这与不断强化与增加的环保管理不相适应。除日常环保管理外,zui近增加的各种业务居多繁琐,仅需要录入的数据平台就有多个,如全国排污许可系统、环保部污染监控中心、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的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等。本人所在的企业为央企,应该说是比较重视的,然而人员配置依然紧张,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建议环保部组织专家,开展关于企业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的研究,规范企业机构的建立及人员的配置,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新常态,把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在这方面做得比较规范。
  建设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统筹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区域发展、城乡发展和产业发展,重点把握六项原则。(一)依法创新。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大胆探索,创新机制,以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二)分类审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及环境影响程度,实行分类审批。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为依据,采取备案和审批方式进行分类审批管理。(三)严守底线。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对于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区域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项目,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四)提升服务。建立并完善工业园区、开发区规划环评由全国负责完成的工作机制,督促园区管委会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以“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进一步提升规划环评质量。通过强化技术支撑、取消环保试生产审批、环评文件“瘦身”、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考核、提升环评监测效能等手段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五)加强监管。加强对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采取抽查和专项检查的办法,加大各类项目环保措施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监管,推动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确保环评审批权限放得下、管得住。(六)公开透明。全面推行环评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公开、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环评机制。

常见问题
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的筛选方法?

回答:⒈选择项目等标排放量大的Pi=Qi/Coi×109Qi:t/h,Coi:mg/m3,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1h平均值。

⒉评价区已造成严重污染。

⒊全国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

培训学习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方法考点: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主要通过对现状监测资料和区域历史监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对标法。对照各污染物有关的环境质量标准,分析其长期浓度(年均浓度、季均浓度、月均浓度)、短期浓度(日平均浓度、小时平均浓度)的达标情况。
  1.监测结果统计分析内容
  监测结果统计分析内容包括各监测点大气污染物不同取值时间的浓度变化范围,统计年平均浓度最大值、日平均浓度最大值和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与相应的标准限值进行比较分析,给出占标率或超标倍数,评价其达标情况。
  若监测结果出现超标,应分析其超标率、最大超标倍数以及超标原因。分析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日变化规律,以及分析重污染时间分布情况及其影响因素。此外,还应分析评价范围内的污染水平和变化趋势。
  2、现状监测数据达标分析
  (1)统计分析监测数据时,先列表的方式给出各监测点的位置、监测内容以及监测方法等内容。
  (2)参加统计计算的监测数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监测数据。对于个别极值,应分析出现的原因,判断其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不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监测数据不参加统计计算,未检出的点位数计入总监测数据个数中。超标率计算公式:
  超标率=超标数据个数/总监测数据个数x100%
  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评价区域主要污染物;对于超标的监测数数据,应分析超标的原因。
  3、评价范围内的污染水平和变化趋势分析
  根据现场监测数据和收集的例行监测数据,分析评价范围内的各项监测数据的日变化规律以及年变化趋势,并绘制污染物日变化图和年变化趋势图,参考同步气象资料分析其变化规律,并分析重污染时间分布情况及其影响因素。结合区域大气环境整治方案和近3年例行监测数据的变化趋势分析区域环境容量。
  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考点: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置污水处理装置,生活垃圾渗滤液(含调节池废水)等污水经处理并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后,可直接排放。
(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表11-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表11-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2011年7月1日前,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法满足表11-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的,满足以下条件时可将生活垃圾渗滤液送往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①生活垃圾渗滤液在填埋场经过处理后,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达到表11-2规定浓度限值;
②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每日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总量不超过污水处理量的0.5%,并不超过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额定的污水处理能力;
③生活垃圾渗滤液应均匀注入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
④不影响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场的污水处理效果;
2011年7月1日起,现有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自行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并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
(4)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表11-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潍坊建筑环境评价师培训相关介绍: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 (2021/11/19学习专题)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业务时,应为委托人保守商务秘密。 (2021/11/19学习专题)
  • 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021/11/19学习专题)
  •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2021/11/19学习专题)
  •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021/11/19学习专题)
  • 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 (2021/11/19学习专题)
  • 符合《暂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021/11/19学习专题)
  • 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考试办公室确定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2021/11/19学习专题)
  • 考点设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负责对考试考务的实施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2021/11/19学习专题)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当不断更新知识,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2021/11/19学习专题)

潍坊建筑环境评价师培训
潍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班,环境影响评价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环境影响评价师培训考试培训班,名师授课,欢迎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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