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培训/工程考试培训/工程师职称评审 > 监理工程师培训 > 监理工程师培训动态 > 大连监理工程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大连培训网 | 大连监理工程师培训

【动态】大连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培训中心课程

发布时间:2023/4/19 19:23:34 更新时间:2023/4/19 19:23:34
责任编辑:大连优路教育监理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一站式学习平台,专注工程、医卫、教师、财经等领域培训。以一城一校为目标,全国范围内已开设200余家分校,帮助在职人士成就梦想!
  优路教育的师资力量雄厚,全部由教材编委、前命题组成员等老师授课。此外,优路教育还拥有自己的教研团队,所有的老师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和严格的考核,专门为学员服务。也正是如此,优路教育的教辅资料和考前点题的质量才能够得到保障。

师资力量
刘老师,主讲:《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专业背景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授课思路清晰,涉考知识点把控准确、学习和应试方法总结到位、针对性极强,深受学员好评。
李老师,主讲:《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法规》
专业背景就职于大型建筑企业、监理企业,从事各类设备的安装改造或施工监理工作,多次担任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课程介绍
合同管理:
1.考试介绍
2.分值分布
3.知识点讲解示例
4.备考规划及学习方法。
串讲预测通过对教材知识点分析,用仿真题集进行强化,并预测考点和命题方向,全面掌握应考内容。

开课安排
银卡班:
适合人群:有学习基础;自律性强
课程模块:基础导学课、教材精讲课、章节习题课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考点精讲教案、题库精讲训练
保障服务: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学员专属APP题库练习;专职老师24小时内答疑;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
价格:600—1980元。
钻石班:
适合人群:有较为宽裕的时间参加面授;考试压力较大
课程模块:基础导学课、教材精讲课、章节习题课、预测串讲课、套题密训课、案例实操课、考点强化课、集训专属课、考前点题课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考点精讲教案、题库精讲训练、高频考点串讲、2020仿真预测试卷、考点强化教案、考前集训秘笈、考前复习要点
保障服务: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学员专属APP题库练习;专职老师24小时内答疑;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线下分校定期学员答疑交流会
价格:3000—12800元。

特色优势
自主研发教辅资料,整合教学经验、考情信息和学员大数据,自主研发教辅资料;配备标准化讲义,及时更新智能题库。
全程服务,通过专用手机跟踪管理学员学习,提供学习指导、政策分析、节点提醒、就业咨询等全方位专属服务。

行业趋势
  免考条件改革:
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可免试基础科目;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可免部分科目。
  科目及专业划分:
考试设置有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等3个专业类别。

常见问题
问题: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如何获取?
回答:获取监理工程师考试需要参加全国的监理工程师考试,监理工程师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分为两种情况:1.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后,部分地区需要进行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后审和复审,只有通过监理工程师考试和资格审核之后,方可领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培训学习资料
  监理工程师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民建类相关专业;
2、2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有监理工程师证或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3、熟悉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规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以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4、有较高的判断决策能力,能及时决断,灵活应变,能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和控制能力;
5、有很好的语言表达、交际沟通能力。
  监理工程师监理职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应有如下职责: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全国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规定:
第三十条全国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定。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员的守则:
监理人员必须维护全国的荣誉和利益,维护公司的信誉,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以公正的立场、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科学的分析、求实的处理,努力搞好所承担的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全国的法律、有关条例和规定,认真学习和坚持贯彻全国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索贿,不受贿,不参与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兼职、任职、合伙经营和交易。
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工作认真,一丝不苟。
监理人员必须注意保守有关秘密,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秘密和信息,未经对方允许不得任意公开或传播。
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自身职责和权限,未经上级委托,不得行使自身职责以外的职权。
监理人员必须谦虚谨慎、尊重事实、文明礼貌、态度诚恳、平等待人、热情服务。
监理人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大连监理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 很多准备从事监理工程师这一行业的考生都非常关心监理工程师的工资水平、薪酬待遇。 (2023/4/19学习专题)
  • 省监理工程师是各省为了满足监理从业人员具备执业资格,由各省建设厅组织的统一考试,参加考试的监理从业人 (2023/4/19学习专题)
  • 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 (2023/4/19学习专题)
  • 总监理工程师一般应在监理过程中保持稳定,应调整时,应征得业主单位的同意,项目监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可根据 (2023/4/19学习专题)
  • 报名条件:按照全国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2023/4/19学习专题)
  • 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2023/4/19学习专题)
  •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023/4/19学习专题)
  • 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通俗一点,就是帮助甲方监督工程进度,工程 (2023/4/19学习专题)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有以下一些职责: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2023/4/19学习专题)
  • 监理人员不准以各种名义变相截留公款。不准领取巧立名目的各种费用。 (2023/4/19学习专题)

大连监理工程师培训
大连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大连监理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大连监理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大连监理工程师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