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