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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苏州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培训学院课程 专业 为何报名这个赢在起跑线

发布时间:2024/10/29 16:29:27 更新时间:2024/10/29 16: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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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优路教育提供执业药师,中级经济师,健康管理师,APEI国际注册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类辅导,常年滚动开班,学员可以随到随学。

师资力量
陈老师,主讲:《建设工程合同》
专业背景三年左右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从事教学教研工作十多年,授课思路清晰,幽默生动,知识点讲解通俗易懂,重难点突出,深受广大学员的好评。
刘老师,主讲:《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专业背景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授课思路清晰,涉考知识点把控准确、学习和应试方法总结到位、针对性极强,深受学员好评。

课程介绍
监理案例:
1.监理工程师政策方向
2.考试概况
3.学习方法及考试技巧。
考前集训:针对案例分析综合性强、灵活多变、涉及知识面广的难点做相应的专项训练,将把考试骨干要点、核心考点等重难点进行深度提炼讲解,帮助学员牢固掌握主要采分点。

开课安排
报考条件: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并任职满三年。
银卡班:
适合人群:有学习基础;自律性强
课程模块:基础导学课、教材精讲课、章节习题课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考点精讲教案、题库精讲训练
保障服务: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学员专属APP题库练习;专职老师24小时内答疑;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
价格:600—1980元。

特色优势
“1对1”班主任,随时沟通处理学习问题;实时跟进、督促学习进度,评估学习效果,制定下阶段备考方案。
随时沟通,学员配置专属班主任,学员中心(显示班主任专用手机号、微信、QQ等)随时沟通处理学习问题。

行业趋势
  科目及专业划分:
考试设置有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等3个专业类别。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此外,监理人员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但对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 注册监理工程师挂kao严格来说还是建设部的监理比较吃香,监理师分很多种,分别有设备监理师、交通部监理工程师、水利部监理工程师、建设部省部委颁发监理师、以上均是建筑市场上比较常见的监理执业。

常见问题
问题:对接近注册年龄上限人员的注册申请时间是否有限定?
回答:考虑到从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到完成注册审批有一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限,为避免尚未完成注册申请的审批,申请人既到65周岁的情形,在申请人到达65周岁前三个月,不在受理其注册申请。

培训学习资料
  监理工程师备注:
监理工程师相关政策:
(一)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
(三)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监理工程师监理职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应有如下职责: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全国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规定:
第三十条全国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定。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员的守则:
监理人员必须维护全国的荣誉和利益,维护公司的信誉,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以公正的立场、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科学的分析、求实的处理,努力搞好所承担的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全国的法律、有关条例和规定,认真学习和坚持贯彻全国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索贿,不受贿,不参与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兼职、任职、合伙经营和交易。
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工作认真,一丝不苟。
监理人员必须注意保守有关秘密,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秘密和信息,未经对方允许不得任意公开或传播。
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自身职责和权限,未经上级委托,不得行使自身职责以外的职权。
监理人员必须谦虚谨慎、尊重事实、文明礼貌、态度诚恳、平等待人、热情服务。
监理人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苏州监理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 全国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定。 (2024/10/29学习专题)
  •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2024/10/29学习专题)
  • 监理人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2024/10/29学习专题)
  • 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 (2024/10/29学习专题)
  • 监理工程师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还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筑法规。 (2024/10/29学习专题)
  • 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自身职责和权限,未经上级委托,不得行使自身职责以外的职权。 (2024/10/29学习专题)
  • 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2024/10/29学习专题)
  • 监理工程师对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 (2024/10/29学习专题)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024/10/29学习专题)
  • 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 (2024/10/29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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