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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宿迁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班是到哪儿报 看完震惊了

发布时间:2023/7/7 16:18:59 更新时间:2023/7/7 16:18:59
责任编辑:宿迁优路教育监理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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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优路教育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师资力量
刘老师,主讲:《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专业背景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授课思路清晰,涉考知识点把控准确、学习和应试方法总结到位、针对性极强,深受学员好评。
李老师,主讲:《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法规》
专业背景就职于大型建筑企业、监理企业,从事各类设备的安装改造或施工监理工作,多次担任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课程介绍
考点精讲:按照章节顺序对教材知识点进行透彻剖析,循序渐进掌握各章节知识考点,帮助学员在精讲阶段扎实自身基础,熟练掌握教材知识点。
习题密训,根据近三年考试动向,结合历年真题和高频考点,总结出AB两套试卷,进行考点记忆和题的强化训练。

开课安排
白金卡班
适合人群:完全没时间参加面授;学习时间不集中
课程模块:基础导学课、教材精讲课、章节习题课、预测串讲课、套题密训课、案例实操课、考前点题课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考点精讲教案、题库精讲训练、高频考点串讲、2020仿真预测试卷、考前复习要点
保障服务: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学员专属APP题库练习;专职老师24小时内答疑;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
价格:1600—6980元。
报考条件: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并任职满三年。

特色优势
提供专属学习计划,依据学员备考大数据进行智能评估;依据评估结果与授课老师协商分析,形成专属学习计划。
全程服务,通过专用手机跟踪管理学员学习,提供学习指导、政策分析、节点提醒、就业咨询等全方位专属服务。

行业趋势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规定所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注册以后,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
  报考条件审核:
取消了原来大专学历必须有中级职称的要求,调整相关工作年限的约束,北京、上海等试点地区申请。

常见问题
问题:注册监理工程师查询怎么查?
回答:注册监理工程师查询可以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查询注册情况,网址http://jlgcs.cein.gov.cn/jlgcs/doglogin.aspx。
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需注意以下情况:1、企业用户di一次进入系统,请填写企业基本信息;2、填写并提交企业信息后,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将不能修改;3、通过申请修改企业其它信息,省级管理部门同意后才可变更。

培训学习资料
  监理工程师监理职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应有如下职责: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全国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规定:
第三十条全国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定。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员的守则:
监理人员必须维护全国的荣誉和利益,维护公司的信誉,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以公正的立场、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科学的分析、求实的处理,努力搞好所承担的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全国的法律、有关条例和规定,认真学习和坚持贯彻全国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索贿,不受贿,不参与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兼职、任职、合伙经营和交易。
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工作认真,一丝不苟。
监理人员必须注意保守有关秘密,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秘密和信息,未经对方允许不得任意公开或传播。
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自身职责和权限,未经上级委托,不得行使自身职责以外的职权。
监理人员必须谦虚谨慎、尊重事实、文明礼貌、态度诚恳、平等待人、热情服务。
监理人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质量控制依据,监理工程师应针对所监理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全天候、全过程的跟踪监理。依据全国的法律、法规、水利技术规范、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经审批的设计、参考招标文件,施工方案的关系,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验收等手段,严格控制建设质量、确保监理工作的稳步展开。

宿迁监理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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