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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监理工程师培训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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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珠海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班网上培训
发布时间:2024/12/21 1:31:23 更新时间:2024/12/21 1:31:23
机构名称:
优路教育监理工程师培训
(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职业教育一站式学习平台,专注工程、医卫、教师、财经等领域培训,涵盖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药师,医师,会计师等方向,以一城一校为目标,全国范围内已开设200余家分校。
优路教育采取融合式教学新模式,将“直播+录播+面授”相结合;建立“知识树”体系,增设知识点搜索功能;汇编智能题库,实现智能测评和训练;配备专业师资,提供在线答疑服务;以智能题库和学员学习行为大数据为基础,以核心师资为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化教学服务管理。
师资力量
陈老师,主讲:《建设工程合同》
专业背景三年左右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从事教学教研工作十多年,授课思路清晰,幽默生动,知识点讲解通俗易懂,重难点突出,深受广大学员的好评。
刘老师,主讲:《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专业背景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授课思路清晰,涉考知识点把控准确、学习和应试方法总结到位、针对性极强,深受学员好评。
课程介绍
精讲,依据新教材进行知识点和题的讲解训练,有效掌握教材核心知识点体系,强化基础。
串讲预测通过对教材知识点分析,用仿真题集进行强化,并预测考点和命题方向,全面掌握应考内容。
开课安排
钻石班:
适合人群:有较为宽裕的时间参加面授;考试压力较大
课程模块:基础导学课、教材精讲课、章节习题课、预测串讲课、套题密训课、案例实操课、考点强化课、集训专属课、考前点题课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考点精讲教案、题库精讲训练、高频考点串讲、2020仿真预测试卷、考点强化教案、考前集训秘笈、考前复习要点
保障服务: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学员专属APP题库练习;专职老师24小时内答疑;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线下分校定期学员答疑交流会
价格:3000—12800元。
报考条件: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并任职满三年。
特色优势
全程服务,通过专用手机跟踪管理学员学习,提供学习指导、政策分析、节点提醒、就业咨询等全方位专属服务。
专属答疑通道,专职教研24小时在线答疑,随时解决学习难题;整合答疑数据,针对性更新教学题库,有效提升练习效果。
行业趋势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经济飞速发展,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的在包括广大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区的全国各地拔地而起;2007年全国对外放开原油、成品油市场,一大批国外企业正在涌入国内,从而使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港口码头、储运物流等领域的基本建设市场规模迅速膨胀,给国内石化工程建设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广阔市场空间;其它诸如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地铁、通讯等工程建设项目也是目不暇接。
免考条件改革:
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可免试基础科目;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可免部分科目。
常见问题
问题:考试前不见了监理工程师的准考证,还能参加考试吗?
回答: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一般是在考试前7天内可以打印,截止到当次考试zui后一个科目开考后30分钟。不限打印次数。如果考生丢失了准考证可以登陆报名系统重新打印参加考试即可。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相关参考资料
监理工程师监理职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应有如下职责: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全国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规定:
第三十条全国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定。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员的守则:
监理人员必须维护全国的荣誉和利益,维护公司的信誉,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以公正的立场、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科学的分析、求实的处理,努力搞好所承担的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全国的法律、有关条例和规定,认真学习和坚持贯彻全国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索贿,不受贿,不参与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兼职、任职、合伙经营和交易。
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工作认真,一丝不苟。
监理人员必须注意保守有关秘密,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秘密和信息,未经对方允许不得任意公开或传播。
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自身职责和权限,未经上级委托,不得行使自身职责以外的职权。
监理人员必须谦虚谨慎、尊重事实、文明礼貌、态度诚恳、平等待人、热情服务。
监理人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公平公正公开
基本准则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监理原则遵守以下职业准则:
职业准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全国和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地执行监理工作;
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不得接受承包人的请客送礼,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业主利益和影响公正的事情;
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
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错误;
7.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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