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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山注册监理工程师培训报名信息入口 那间学校比较大

发布时间:2023/4/19 17:32:30 更新时间:2023/4/19 17: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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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师资力量
陈老师,主讲:《建设工程合同》
专业背景三年左右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从事教学教研工作十多年,授课思路清晰,幽默生动,知识点讲解通俗易懂,重难点突出,深受广大学员的好评。
刘老师,主讲:《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专业背景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授课思路清晰,涉考知识点把控准确、学习和应试方法总结到位、针对性极强,深受学员好评。

课程介绍
监理理论:
1.考试特点
2.大纲要求及分值分布
3.学习方法及备案规划
4.考点示例
5.考点示例及总结。
串讲预测通过对教材知识点分析,用仿真题集进行强化,并预测考点和命题方向,全面掌握应考内容。

开课安排
银卡班:
适合人群:有学习基础;自律性强
课程模块:基础导学课、教材精讲课、章节习题课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考点精讲教案、题库精讲训练
保障服务: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学员专属APP题库练习;专职老师24小时内答疑;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
价格:600—1980元。
钻石班:
适合人群:有较为宽裕的时间参加面授;考试压力较大
课程模块:基础导学课、教材精讲课、章节习题课、预测串讲课、套题密训课、案例实操课、考点强化课、集训专属课、考前点题课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考点精讲教案、题库精讲训练、高频考点串讲、2020仿真预测试卷、考点强化教案、考前集训秘笈、考前复习要点
保障服务: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学员专属APP题库练习;专职老师24小时内答疑;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线下分校定期学员答疑交流会
价格:3000—12800元。

特色优势
“1对1”班主任,随时沟通处理学习问题;实时跟进、督促学习进度,评估学习效果,制定下阶段备考方案。
全程服务,通过专用手机跟踪管理学员学习,提供学习指导、政策分析、节点提醒、就业咨询等全方位专属服务。

行业趋势
  科目及专业划分:
考试设置有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等3个专业类别。
  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一)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 (三)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常见问题
问题:考生注册后,发现证件号或者姓名填写错误,如何修改?
回答:如报考人员报名后未支付考试费用的,可使用正确的证件号和姓名重新注册报名;已支付费用的,请联系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培训学习资料
  1、关于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是分开的3本教材一张试卷;4门科目,但是6本教材;2、关于成绩管理监理工程师实行2年成绩滚动制,也就是2年内通过所有的科目即可。3、关于考试难度《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是纯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三课是客观题目,要在答题卡上作答。难度排序一般认为是:案例分析三控法规合同管理。 。
  监理工程师监理职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应有如下职责: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全国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规定:
第三十条全国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定。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员的守则:
监理人员必须维护全国的荣誉和利益,维护公司的信誉,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以公正的立场、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科学的分析、求实的处理,努力搞好所承担的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全国的法律、有关条例和规定,认真学习和坚持贯彻全国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索贿,不受贿,不参与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兼职、任职、合伙经营和交易。
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工作认真,一丝不苟。
监理人员必须注意保守有关秘密,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秘密和信息,未经对方允许不得任意公开或传播。
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自身职责和权限,未经上级委托,不得行使自身职责以外的职权。
监理人员必须谦虚谨慎、尊重事实、文明礼貌、态度诚恳、平等待人、热情服务。
监理人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中山监理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 全国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定。 (2023/4/19学习专题)
  • 监理人员必须谦虚谨慎、尊重事实、文明礼貌、态度诚恳、平等待人、热情服务。 (2023/4/19学习专题)
  •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2023/4/19学习专题)
  • 监理工程师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还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筑法规。 (2023/4/19学习专题)
  • 工程监理活动中形成的监理文件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023/4/19学习专题)
  •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中每一个监理人员,根据分工的不同都有自己的职责,都有自己具体负责的工作。 (2023/4/19学习专题)
  • 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 (2023/4/19学习专题)
  • 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或其他指定地点办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023/4/19学习专题)
  • 监理人员不准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重报多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2023/4/19学习专题)
  •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 (2023/4/19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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