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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鞍山一级建造师培训班培训班费用贵吗

发布时间:2023/10/9 11:00:03 更新时间:2023/10/9 11:00:03
责任编辑:鞍山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提供各种职业培训,包括建筑类: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班、造价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员、监理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合同员;劳动部职业资格类:人力资源管理、秘书、物业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企业文化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财经类:会计证、会计职称、报关员、报检员、证券资格等;其他:导游证、教师双师证、外语、医疗类、青少年右脑开发等各类培训。
  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在业内已经成为领跑品牌。与众多知名高校、建设工程、财经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各大协会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各级各类职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服务。优路教育在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建设工程领域的高端执业资格培训,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通过率,均达到业内水平。

师资力量
陈老师:(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
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戚老师:优路专业师资,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参考一、二级建造师多本辅导图书的编写工作,主讲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多年建造师考前辅导经验,授课重难点突出,深受广大学员的好评。

课程介绍
一建教材图书名称:《知识体系框架》
内容简介:专项配套图书,专题化、模块化构建知识体系,以命题者思维归纳梳理核心要点。
教学目的:帮助考生快速记忆,减轻备考压力。
适合人群:参加一建考试的考生。
考情二:实务案例仍是考试难点,现场管理与实操题比重增大。
三维教学,引入大量现场和技术简图解析案例专项;
新创案例实操课、三维场景课等强化实操教学;案例108题深度解析常考案例。

开课安排
工程法规(陈老师):1.基本考情与形势;2.学习思路与要点;3.建设工程政策改革;4.施工合同效力;5.工程分包管理;6.工程价款争议。
机电实务(侯老师、王老师):1.导学课一;2.导学课二;3.吊装方法与吊装安装;4.机械设备安装3D动画;5.机电实务02-04节课;6.机电实务02-05节课;7.机电实务02-06节课。

特色优势
实力教研,新编教辅。300余名教研,全新打造核心备考资料。
管家式服务,全程伴学。私人班主任+专属教研,管家式陪伴教学。

行业趋势
  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对于每位同学来说,既然你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或者说既然你已经拿到了一级建造师证书,对这个待遇就不用想得太多,因为只要你能力相匹配,只要你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后面的回报一定非常丰厚。如果你想在建筑领域或者说在这一行有发展空间,那就必须要考一建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建证书是我们进入管理层的必备证书。

常见问题
问题:一级建造师好改专业吗?老考生可以修改报考级别和专业吗?
回答:一级建造师改专业分两种情况:1、如果2017年4科,只有专业实务没有通过,考生在2018年网上报名时,可以更改专业实务。更改方法:报名时,在专业实务处,可以勾选要换的专业;2、如果2017年考试专业实务通过,有其他考试科目没有通过的,要想保留已通过的科目的成绩,是不能更换专业的,如果更换专业,只能全科重新报考。老考生是可以更换实务专业的,但是报考级别是不能更换的。报考级别分为三类:(1)增项:对应已经拿到一建证书的考生(2)免试二科:有以前颁发的项目经理证的考生或者符合免考条件的(3)考全科:从未拿到一建证书的考试在考全科级别下,实务专业是可以任意更换的。且以前通过的考试成绩依旧有效。

培训学习资料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习题: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我国的标准分为全国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全国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全国标准
工程建设全国标准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査批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全国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需要,由该全国标准的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审。复审一般在全国标准实施后5年进行1次。复审可以采取函审或会议审查,一般由参加过该标准编制或审查的单位或个人参加。
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不得与全国标准相抵触。行业标准的某些规定与全国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由,并经全国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全国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
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对与全国标准或行业标准相抵触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规定,应当自行废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在建设活动中使用。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对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体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条文,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可作为强制性条文。
四、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标准化法》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全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已有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全国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考点:预付款
摘要:近几年,建筑行业迅速发展,一级建造师证书价值水涨船高,一建报考人数也是逐年递增。想要在万千考生中脱颖而出,你除了需要高质量的一建课程和资料加以辅助,还要掌握适合自己的备考技巧和学习方法。为
1.预付款不得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事项,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不宜高于合同价款(不含其它项目费)的30%。
2.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5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说明:60%是2013版清单规定,50%是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
3.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预付备料款的回扣公式
(1)起扣方式:剩余工程价值中的材料费等于预付款时起扣,一般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价-起扣点)×材料比重=预付款,公式变形为:
起扣点=承包工程价款总额-(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2)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起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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