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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保定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短期培训班保定

发布时间:2024/10/25 23:59:35 更新时间:2024/10/25 23:59:35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在线上和线下都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致力于依托大数据智能平台,根据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具体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将积极引进创新科技打造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程打造精致教学产品,深入挖掘学员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帮助广大学员提升自身价值,实现职业梦想。
  优路教育采用线下面授和线上网络相结合的模式,实行标准化教学服务管理,将“录播+直播+面授”进一步融合,同时,将融合式教学与智能技术相结合,采用三维实景和3D仿真模拟教学。

师资力量
黄老师:主讲《建设工程经济》;
北京某高校副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长期参与一建命题和教学研究工作,具有丰富培训授课经验,授课内容重难点突点,擅长将复杂的计算题简单化,便于学员理解掌握。
李老师:主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共性案例》等;
大学教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被多家机构聘为OPMP、IPMP、CPMP等各类认证证书高级专家顾问;授课风趣幽默,简单易懂,并通过口诀总结加强理解。

课程介绍
考情二:实务案例仍是考试难点,现场管理与实操题比重增大。
三维教学,引入大量现场和技术简图解析案例专项;
新创案例实操课、三维场景课等强化实操教学;案例108题深度解析常考案例。
一建课程设置:

1、对考试重点、难点把握准确,从命题思路出发确保高效通过率;

2、缩小复习的范围,让学员有针对性学习;

3、考试必考考点熟练掌握的基础上,通过对精选案例和习题的练习。

开课安排
签约保障班课程内容: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套题密训、案例实操、点睛实操
适合人群:零基础、工程相关专业、学习时间较为零散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仿真预测试卷》、《案例专项白皮书》、《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题点实操演练》。
工程经济(黄老师、王老师):1.工程经济分值分布;2.资金利息的计算;3.资金等值计算及应用;4.经济效果评价内容;5.经济效果评价指标;6.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特色优势
【课程优势】
1、系统精讲班与串讲考前冲刺班共同参加面授;
2、网络远程教学网上听课;
3、冲刺习题班训练;
4、信息点睛班。
全国有120多家合作分校,优质师实行标准化教学服务管理。无论是在我国哪个地点均有分校。

行业趋势
  我国建立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执业监管,通过资格考试保证关键岗位的人员具备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诚信和执业监管,强化执业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其实现在,总体趋势很明显,英国、美国等国外发达全国是个人执业资格许可,国内目前是个人执业资格+企业资质双向许可。与国际接轨是趋势。因此,建造师将zui终过渡到个人执业资格许可上去。一级建造师稀缺吗?答案是肯定的。目前一级建造师依然稀缺将会是未来的黄金职业。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企业资质标准: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二级企业资质标准:本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三级企业资质标准:本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专业前景:新资质标准对于本专业建造师数量的要求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目前本专业建造师数量并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企业对于本专业建造师的需求量还是有很大的缺口的,因此本专业建造师工资待遇会呈现上涨趋势,证书含金量也会有所增加。本专业建造师的发展前途还是非常广阔的。

常见问题
问题:工作年限如何计算?因工作年限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参加考试,成绩怎么处理?
回答:①以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后的工作年限和施工管理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取得学历证书前的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②以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按取得前学历(中专或以上)证书后开始计算施工管理年限;无前学历(中专或以上)的,按取得报考学历证书后开始计算施工管理年限。非全日制学历,学习期间合并计入施工管理工作时间;全日制学历,学习期间不计入施工管理工作时间。 因工作年限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参加考试者(包括年工作年限达不到要求而第二年考试时工作年限符合要求的),在考后审核中将被认定为不合格,全国报名管理系统会将此类考生全部成绩归于无效,无法取得证书。

培训学习资料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报考热度上升,小伙伴们是怎么看的?报考一级建造师的热度这是毋庸置疑的,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证书的含金率有事实为依据。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希望能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一、合同
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如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对于完成施工任务来说,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建设单位是债权人。
它是债发生的最主要依据。
二、侵权
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对小区居民产生侵权之债。
三、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它可简单总结为“损人利己”。
四、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它可与不当得利相反总结为“损己利人”。
  一建《工程法规》备考重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摘要:一建《工程法规》备考重在理解和记忆,但很多考生记忆力薄弱,加上法规知识点繁多,这就增加了一建《工程法规》的备考难度。为帮助考生轻松记忆考点,特为广大考生梳理了一建《工程法规》备考重点,供大家一起学习。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费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人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全国标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全国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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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一级建造师培训
保定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保定一级建造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保定一级建造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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