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培训/工程考试培训/工程师职称评审 > 一级建造师培训 > 一级建造师培训新闻资讯 > 常州一级建造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常州培训网 | 常州一级建造师培训

【资讯】常州一级建造师培训班培训报名须知 小姐姐老师说说

发布时间:2023/8/4 14:54:11 更新时间:2023/8/4 14:54:11
责任编辑:常州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常州一级建造师培训班培训报名须知,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常州一级建造师培训班培训报名须知”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常州一级建造师培训班培训报名须知》由常州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常州,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常州区域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常州一级建造师培训班培训报名须知》!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师资力量
李老师:优路专业师资,太原理工大学副教授,建筑实务科目的题库建设成员,多年从事全国建造师考试辅导工作,教学研究经验丰富,深谙命题规律。主讲《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陈老师: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某大学教授,(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对一建法规科目有独到讲解,深受一建考生青睐。

课程介绍
一建教材图书名称:《历年真题详解》
内容简介:真题汇总,配套标准答案解析,并标明考点出处。
教学目的:考生通过历年真题练习,适应考试出题,把握命题规律。
适合人群:参加一建考试的考生。
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课程介绍的内容段落,字数要求100--200字,至少10个版本段。
具体内容包括课程简介概括、课程理念、课程设置、课程体系、课程类型、课程特点、课程优势等。

开课安排
工程法规(陈老师):1.基本考情与形势;2.学习思路与要点;3.建设工程政策改革;4.施工合同效力;5.工程分包管理;6.工程价款争议。
机电实务(侯老师、王老师):1.导学课一;2.导学课二;3.吊装方法与吊装安装;4.机械设备安装3D动画;5.机电实务02-04节课;6.机电实务02-05节课;7.机电实务02-06节课。

特色优势
特色课程,专项突破。针对新考情下备考难题,专项课程顺势破解。
每个学员的用户中心专设答疑入口,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疑问随时提交专属教研答疑。高端班学员开设有专属教研老师手机、微信和QQ服务,随时联系教研老师解决学习问题。

行业趋势
  较之前的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特别提高了对市政专业、机电专业建造师的要求。基于建筑领域的特殊性,专业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建造师考试不仅不会取消,而且会越来越重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建筑企业资质评定,刺激了对建造师的需求,引起了业内外的高度关注。
  从目前的建筑业现状到全国对建筑行业实施的政策可以看出,一方面以“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为改革方向、以“轻审批重监管”为管理观念,建筑资质审批将逐步强化“人”的作用、强化“业绩”的作用,对行业的管理,也将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逐步转变。另一方面,资质改革给建筑业带来的直接影响,是让借用资质模式失去了生存的土壤。业内人士都知道,传统建筑企业的扩张,往往建立在资质借用模式的基础之上,被借用企业长期以收取“管理费”的形式生存,不仅造成了项目管理的混乱,给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而且被挂kao企业本身管理能力逐步蜕化,核心竞争力随之丧失,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常见问题
问题:不诚信报考的后果会怎样?
回答:报考不诚信的表现主要包括学历造假、资历造假、工作年限不实、所学专业不符、单位印章造假等情况。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取得证书的,将按照人社部12号令的规定,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收回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3年内不得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培训学习资料
  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复习要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一般方法
摘要:一级建造师备考已经开启,考生想要在考场上答题得心应手,平时就得加倍努力。为帮助考生轻松备考,小编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复习要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
(一)工程造价的计算公式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总价措施项目费
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
总造价=∑单项工程报价
(二)分部分项工程费计算
需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及其综合单价。
1.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确定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编制人按施工图图示尺寸和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净量。
但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工程量应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当然该工程量的计算也应严格遵照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实体工程量为准。
2.综合单价的编制
1)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
2)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3)全费用综合单价法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含分部分项、措施、其他项目清单)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该定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而是一种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等费用并不包括在项目单价中。
综合单价的计算通常采用定额组价的方法,即以计价定额为基础进行组合计算。
由于“计价规范”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工程内容不尽相同。
  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考点:设备租赁与购置方案的经济比选
设备租赁与购置方案经济比选,最简单的方法是在假设设备的营业收入、营业税金、经营成本、所得税税率等相同的条件下,将租赁方案和购买方案的费用进行比较。根据互斥方案比选的增量原则,只需比较它们之间的差异部分。
净现金流量=营业收入-设备购置费-经营成本-贷款利息-与营业相关的税金-所得税率×(营业收入-经营成本-折旧-贷款利息-与营业相关的税金)
设备经营租赁方案的净现金流量
净现金流量=销售收人一经营成本一租赁费用一与销售相关的税金一所得税率×(销售收入一经营成本一租赁费用一与销售相关的税金)
两者之间的差异部分:
设备租赁(现金流出):所得税率×租赁费-租赁费
设备购置(现金流出):所得税率×(折旧+贷款利息)-设备购置费-贷款利息
两者的差异不仅仅体现在项目上,还体现在现金流支付的时间上不同,购置费的支出都是在某个时点,但租赁费是分年支付的,所以必须折算后,采用净现值或者净年值进行比选。

常州一级建造师培训相关介绍:
  • 说的直白一点,就在在各位考生在拿到自己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之后,若处于合格线之上,并且想要进行话,不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抗震的概念,抗震设防3个目标: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复习技巧,根据优秀学员分享的成功经验,他们都看了好几遍教材,对考试教材非常熟悉。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的大投资的工程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有工程投资限额。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时间为3年,在这三年内算注册有效期,也就是说三年一检。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2023/8/4学习专题)
  • 因为一级建造师需要全面性的复习,边边角角都能看到,看书需要多看几遍,要知道看书看到一定的程度,书的内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生需要注意的细节,很多考生听完这个课又去听那个课,或者一个课反复听,但是不看书不思考,这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工程估价:第三章工程估价共计9节,第9节的内容直接忽略即可,每年考查1~2分性价比不高,听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管理》神速牢记知识点,复:放线、抄平、基准点等检查复核。 (2023/8/4学习专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