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培训/工程考试培训/工程师职称评审 > 一级建造师培训

【招生简章】重庆一级建造师培训招生

学校介绍
  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的机构,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北京环球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优路教育在线上和线下都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致力于依托大数据智能平台,根据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具体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将积极引进创新科技打造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程打造精致教学产品,深入挖掘学员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帮助广大学员提升自身价值,实现职业梦想。

师资力量
李老师:高校老师
多年教学经验,授课生动活泼、重点突出,善于归纳教材和总结真题。
王老师:优路专业师资,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培训、参与编写优路教育和机械工业出版社会联合出版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主编,主讲《建设工程经济》。

课程介绍
考情三:考前一周是冲刺逆袭的黄金点,很多考生无重点无方向
考生集中面授集训,做预测习题,把握重中之重;
练习标准答案解题,提升做题速度与准确率,实现“会做题,做对题”。
考情一:2020常规知识点占60%以上,但出题灵活,难度升高?
升级课程:增加精讲时长,匹配习题讲练,快速消化所学知识;
创新教学:全面融入3D动画、三维立体图讲解重点知识,实现实操化、3D模拟情景化。

开课安排
网络精选班课程内容: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
适合人群:工程本专业、有学习基础、自律性强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
白晚班周末班三个班型可以选择。

特色优势
特色课程,专项突破。针对新考情下备考难题,专项课程顺势破解。
全国有120多家合作分校,优质师实行标准化教学服务管理。无论是在我国哪个地点均有分校。

行业趋势
  初步估计每年建筑行业的大型项目超过240万个,建筑项目的正常启动,需要项目经理的同时,以后项目上的技术负责人也被要求是建造师。所以,从市场的供需关系上来看,今后一级建造师证书缺口巨大。
  对于每位同学来说,既然你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或者说既然你已经拿到了一级建造师证书,对这个待遇就不用想得太多,因为只要你能力相匹配,只要你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后面的回报一定非常丰厚。如果你想在建筑领域或者说在这一行有发展空间,那就必须要考一建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建证书是我们进入管理层的必备证书。

常见问题
问题:一建报考什么是考全科,免二科,什么是增报专业?
回答: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时候分为三个报考级别,很多考生只知道自己是属于考全科的人,但并不明白这三个报考级别有什么区别,“考全科”、“免二科”、“增报专业”是一级建造师的3个报考级别。“考全科”就是你没有免考项目,就是正常考试,大部分考生应选择“考全科”。“免二科”就是条件应为:符合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是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人员。他们可以免二科考试。“增报专业”就是条件为: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后可持核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

培训学习资料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落幕,想要报考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要着手备考了。目前,一建考试大纲尚未公布,但一建备考仍然要继续,一起来学习下施工文物保护制度吧。
一、受法律保护的文物范围属于全国所有的文物范围
全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全国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一)属于全国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范围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全国所有。全国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全国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全国所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二)属于全国所有的可移动文物范围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全国所有:(1)全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全国另有规定的除外;(2)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全国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3)全国征集、购买的文物;(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全国的文物;(5)法律规定属于全国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全国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三)属于全国所有的水下文物范围
《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遗存于全国内水、领海内的一切起源于全国的、起源国不明的和起源于外国的文物,以及遗存于全国领海以外依照全国法律由全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起源于全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属于全国所有,全国对其行使管辖权。
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全国的文物,全国享有辨认器物物主的权利。
二、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全国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l年内,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全国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3、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从事建设活动的相关规定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全国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全国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全国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一级建造师专业划分: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建造师实行分专业管理,不仅能适应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工程项目对建造师的专业技术要求,也有利于与现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相衔接,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建造师划分为14个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与城市轨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2006年12月12日《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对一些专业进行了合并调整。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重庆一级建造师培训相关介绍:
  • 一级建造师注册程序及要求申报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背面写明姓名及单 (2024/6/11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是由建设部与人事部共同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是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考试。 (2024/6/11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复习技巧,第二阶段可以看一遍讲义和教材上的重点,然后做题,把错的题目与知识点联系起来, (2024/6/11学习专题)
  • 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024/6/11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最少得看三遍:遍看懂,第二遍记忆,第三遍重点记忆。 (2024/6/11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 (2024/6/11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有些知识点要背诵,有可能出简答题。 (2024/6/11学习专题)
  • 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不能临时抱佛脚,之前也许会觉得一级建造师没有注会那么难,于是没有提前准备,于是就用 (2024/6/11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备考知识点,建设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项目的实施阶段包括 (2024/6/11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也如此,在我们学习迷茫的时候看看名师和成功者的备考经验,和身边的一建考友们进行学习交流 (2024/6/11学习专题)

温馨的提示:
本招生简章信息《【招生简章】重庆一级建造师培训招生》由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发布,本招生简章责任编辑为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优路教育),分类为一级建造师培训招生简章,发布时间为2024/6/11 14:11:48,有问题请联系发布者。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