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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大理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培训哪家便宜

发布时间:2022/8/4 8:50:32 更新时间:2022/8/4 9:11:18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自创办以来,凭借着专业、领先、值得信赖的教培服务,成为一家集培训教学、教育产品研发、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多领域综合性专业教育平台企业。目前已在杭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南京、合肥、郑州、沈阳、济南等全国重点城市开设分校,每年服务学员和各类行业企业。

课程介绍
一建报名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一级建造师培训报考参考:

  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全国范围内的**执业资格考试,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工程人投身到这场考试中来,无论是新考生还是老考生,考前对考试本身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这是参加考试较基本的要求,以下是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公共课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之分,公共课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

  专业实务共有10个方向供考生进行选择:《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由单选题和多选题这两种题型的客观题构成;《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则由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题构成。

特色优势
冲刺阶段:
冲刺串讲
教材考点分级
归纳高频考点
纵向讲解考点
套题密训
剖析出题规律
圈定核心考点
模拟试卷演练
案例实操
详解实务案例
归纳题目类型
明确答题技巧
强化阶段:
强化精讲
提炼考纲要点
讲解章节要点
二轮考点强化
拔高训练
配套强化精讲
讲练测评一体
阶段拔高考点

行业趋势
  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企业资质标准: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二级企业资质标准:本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三级企业资质标准:本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专业前景:新资质标准对于本专业建造师数量的要求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目前本专业建造师数量并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企业对于本专业建造师的需求量还是有很大的缺口的,因此本专业建造师工资待遇会呈现上涨趋势,证书含金量也会有所增加。本专业建造师的发展前途还是非常广阔的。

常见问题
问题:一建是什么?
回答:一建是指一级建造师,迄今为止已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在2002年我国正式建立了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并从水平与难度划分为一建、二建。
问题:一级建造师考试都考什么科目?具体什么题型?
回答: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设置10个专业类别: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讯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需要任选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学习资料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法律法规》考点: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3.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内容和类型
(一)租赁合同的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赁合同的类型
1.定期租赁
(1)期限
①X≤20年,按约定的租期;
②X>20年,X=20+Y,Y无效(超过20年的部分)。
(2)形式
①X<6个月,口头、书面:都有效;
②X≥6个月,书面:有效,口头: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不定期租赁
(1)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
(2)续用但没有续签的;
(3)X≥6个月,口头形式。
三、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出租人的义务
(1)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3)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
(4)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5)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
①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6)保证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的义务。
  一建工程法规备考要点: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摘要: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琐碎,冗杂,而且考试方式灵活,考题有逐渐变难的趋势。因此,考生在备考时,要有一定的规划和技巧。一建工程法规备考要点: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赶紧来学习吧。
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等。
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质与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合同示范文本对当事人订立合同起参考作用,但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即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同当事人是否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尤直接关系。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引导性、参考性,但无法律强制性,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大理一级建造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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