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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东营一级建造师培训班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发布时间:2023/11/7 13:10:42 更新时间:2023/11/7 13:10:42
责任编辑:东营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一站式学习平台,专注工程、医卫、教师、财经等领域培训。以一城一校为目标,全国范围内已开设200余家分校,帮助在职人士成就梦想!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

师资力量
刘老师:副教授
时间经验丰富,注重将知识点系统化。依据知识点的逻辑主线进行透析讲解。
戚老师:优路专业师资,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参考一、二级建造师多本辅导图书的编写工作,主讲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多年建造师考前辅导经验,授课重难点突出,深受广大学员的好评。

课程介绍
一建教材图书名称:《仿真预测试卷》
内容简介:根据分值分布研发2套仿真试卷,1:1还原考试题型题量、分值及难度。
教学目的:全方位查漏补缺,提升考场审题与答题技巧,增加题感,考场上应试自如。
适合人群:参加一建考试的考生。
一建教材图书名称:《知识体系框架》
内容简介:专项配套图书,专题化、模块化构建知识体系,以命题者思维归纳梳理核心要点。
教学目的:帮助考生快速记忆,减轻备考压力。
适合人群:参加一建考试的考生。

开课安排
名城集训营课程内容: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套题密训、案例实操、集训系统课、集训训练课、集训提升课、保分集训
适合人群:工程相关专业、有较为宽裕的时间参加面授、计划于2021年通过一建考试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仿真预测试卷》、《案例专项白皮书》、《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集训营系统考点》、《集训营系统习题训练》、《集训营系统提分考点》、《集训营保分考点》、《集训营保分题库》。
工程经济(黄老师、王老师):1.工程经济分值分布;2.资金利息的计算;3.资金等值计算及应用;4.经济效果评价内容;5.经济效果评价指标;6.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特色优势
核心师资,鼎力带学。授课老师人均八年以上教学经验,懂命题更懂考生。
特色课程,专项突破。针对新考情下备考难题,专项课程顺势破解。

行业趋势
  较之前的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特别提高了对市政专业、机电专业建造师的要求。基于建筑领域的特殊性,专业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建造师考试不仅不会取消,而且会越来越重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建筑企业资质评定,刺激了对建造师的需求,引起了业内外的高度关注。
  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常见问题
问题:工作年限如何计算?因工作年限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参加考试,成绩怎么处理?
回答:①以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后的工作年限和施工管理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取得学历证书前的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②以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按取得前学历(中专或以上)证书后开始计算施工管理年限;无前学历(中专或以上)的,按取得报考学历证书后开始计算施工管理年限。非全日制学历,学习期间合并计入施工管理工作时间;全日制学历,学习期间不计入施工管理工作时间。 因工作年限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参加考试者(包括年工作年限达不到要求而第二年考试时工作年限符合要求的),在考后审核中将被认定为不合格,全国报名管理系统会将此类考生全部成绩归于无效,无法取得证书。

培训学习资料
  考点:路基施工要点

1.填土路基

(1)原地面处理:排除地面积水,清除树根、杂草、淤泥等,妥善处理坟坑井穴,分层填实。
(2)防路基侧向滑移:当地面坡度陡于1:5时,需修成台阶形式,每层台阶高度不宜大于300mm,宽度不应小于1.0m。
(3)填筑措施:分层填土、压实,严禁倾填。
(4)路基压路机质量要求:采用不小于12t级的压路机。
(5)管涵顶面高度控制:应在填土高度超过管涵顶面500mm以上才能用压路机碾压。

2.挖土路基

(1)原地面处理方面:排除地面积水并疏干。
(2)根据测量中线和边桩开挖。
(3)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在距管道边1m、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挖方段不得超挖。
(4)压路机质量要求:采用不小于12t级的压路机。
(5)雨水支管及检查井回填:过街雨水支管及检查井四周无法使用大型压实机械压实,用石灰土或石灰粉煤灰砂砾填实。

3.石方路基

(1)修筑填石路堤应进行地表清理,先码砌边部,然后逐层水平填筑石料。
(2)先修筑试验段。
(3)填石路堤宜选用12t以上的振动、25t以上轮胎压路机或2.5t的夯锤。
(4)管线、构筑物四周沟槽宜回填土。

4.质量检查与验收:主控项目为压实度和弯沉值(石方不做弯沉)。
  一建《工程法规》考点:无效合同的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工程法规》考点:无效合同的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一: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或者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
特征:
(1)具有违法性;(2)具有不可履行性;(3)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无效合同的类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全国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全国、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注意:法律、行政法规中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协议排除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将构成无效合同;对于任意性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商品的价格等。
(二)无效的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
《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四)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五)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痉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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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级建造师考试客观题做历年真题和质量高的模拟题,基本上差不多了。 (2023/11/7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 (2023/11/7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安全性--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控制结构不能出现失稳倒塌破坏---强度要求。 (2023/11/7学习专题)
  •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2023/11/7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主要是实务和工程经济难,实务光看书没用,一定要听老师讲解和做题,自己看书肯定不够的,所以我 (2023/11/7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钢结构防火性能较差。当温度达到550℃时,钢材的屈服强度大约降至正常温度时 (2023/11/7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主梁按弹性理论计算,次梁和板可考虑塑性变形内力重分布的方法计算。 (2023/11/7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复习技巧,尊重教材,大家使用的一建考试教材必须是新版以及正版教材。 (2023/11/7学习专题)

东营一级建造师培训
东营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东营一级建造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东营一级建造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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