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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3/9/22 14:03:15 更新时间:2023/9/22 14:03:15
责任编辑:迪庆一级建造师培训招生(慧嘉森(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慧嘉森教育根据建筑企业实际需求,在全国20多个省市举办了多期建设系统企业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全过程审计等问题的内训班及研讨会。因安排灵活、参加人员可控、实战针对性强、费用支出较低、培训效果突出等优点深受业内各大、中型企业的欢迎。这种实地培训切实解决了企业及学员对培训的迫切需求,为实现个人业务能力的提高、企业人才储备以及提升企业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良好的培训口碑,使得每年培训班大部分新学员都来自于参训学员的推荐,真正实现了让学员“通关,从选择慧嘉森教育开始”。

师资力量
孙老师:博士、副教授,山东科技大学工程管理系副主任,全国建筑经济学会学会理事,造价专业委员会专家。考前培训授课十五年,授课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语言简明,总结到位,独创模块化层次化提分体系,考试命中率奇高,被学生尊称为“建筑007”。主讲:《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造价工程师》。
谷老师:建造师培训讲师,具有多年的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从事建造师考试培训以来深受各界考生的欢迎。教学特点:在帮助考生建立整体知识框架基础上,对于重要考点深入解析,让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学会应试,并在教学的过程中,贯穿重要考点的记忆方法和技巧,让考生学习起来事半功倍。主讲《民航机场工程管理与实务》。

课程介绍

行业趋势
  依据行业“轻审批重监管”的改革理念,企业的业绩和诚信等级更加透明,在企业参与投标的过程中,业绩和人才都是自己实力的佐证,拥有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的业绩、能力将显著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水平。也就是说,建造师证书的作用或将慢慢由资质申请阶段转移到工程建设阶段,无形中更加强调了个人能力,未来,建造师的重要作用将在行业发展中进一步凸显,“有证又能干”的真正专业人才有了更大的用武之地,工资待遇将会更上一个台阶。
  随着2015年“154号文”、2016年“86号文”、“122号文”,”266”号文、2016年年底新“四库一平台”运行……住建部一份份文件的出台,从行业内部来看,“变”突出表现在从全国政策、行业需求结构变化带来的建设模式、技术和管理模式的改变,由此形成的行业新生态,要求建筑业企业从思维模式到行为模式也必须随之改变.从行业外部来看,“变”表现为全国加快转变职能、着力打造服务型全国的主动之“变”;部分企业难以摆脱传统粗放型发展模式,在改革大潮中疲态尽显的被动之“变”;不少企业抓住改革“红利”,顺应行业发展形势,积极主动抢占先机的应势之“变”。

培训学习资料
  一建《项目管理》考点:工期索赔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项目管理》考点习题:工期索赔,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一般是指承包商依据合同对由于非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向业主提出的工期顺延要求。
一、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
1.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主要有:
(1)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2)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3)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4)施工日志、气象资料;(5)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6)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7)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等。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7.5.1项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三、工期索赔的分析和计算方法
(一)工期索赔的分析
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CPM)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
运用网络计划(CPM)方法分析延误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以决定延误是否可以索赔。在工期索赔中,一般只考虑对关键线路上的延误或者非关键线路因延误而变为关键线路时才给予顺延工期。
(二)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2.比例分析法;3.网络分析法。
  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复习:收入的基本概念和分类
摘要:一级建造师备考已经开启,考生想要在考场上答题得心应手,平时就得加倍努力。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复习:收入的基本概念和分类,希望能助你一臂之力。
一、收入的概念及特点
狭义上的收入,即营业收入,是指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人,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广义上的收入,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会计营业利润核算中的收入,指的是狭义的收入。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与日常活动相对应,企业还会发生一些偶然的事项,导致经济利益的流人,如出售固定资产、接受捐赠等。由这种偶然发生的非正常活动产生的收入则不能作为企业的收入。
2.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或二者兼而有之。
3.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这里的流人是总流人,而不是净流入。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人,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代全国收取的增值税,旅行社代客户收取门票、机票,还有企业代客户收取的运杂费等。
因为代收的款项,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资产,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负债,但它不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也不属于本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作为本企业的收入。
二、收入分类
按收入的性质,企业的收入可以分为建造(施工)合同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按企业营业的主次分类,企业的收入也可以分为主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
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内容的划分是相对而言,而不是固定不变的。主营业务收入也称基本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要营业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可以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主营业务范围来确定。
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建造(施工)合同收入。
建筑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产品销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机械作业收入、无形资产出租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收入的确认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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