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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赣州一级建造师培训机构哪家比较正规师资比较强

发布时间:2022/8/14 9:58:43 更新时间:2022/8/15 9:38:03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学建工,快快来咨询我们吧,我们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一二级建造师,一二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各行是,BIM工程师,环评等多种课程。
  自创办以来,凭借着专业、领先、值得信赖的教培服务,成为一家集培训教学、教育产品研发、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多领域综合性专业教育平台企业。目前已在杭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南京、合肥、郑州、沈阳、济南等全国重点城市开设分校,每年服务学员和各类行业企业。

课程介绍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的考试。

学习目标:

帮助学员学习一级建造师专业技能

一级建造师设置10个专业: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采用双师教学模式,外聘理论知识深厚和实战经验丰富的行业实力派讲师,并注重内部专职教研团队建设,大力培养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的教研人员,旨在为学员提供精心细致的教学服务。“实力派讲师”+“实战派助教”强强联合,主讲老师通过高清大屏进行线上实时授课;助教老师现场提供答疑、针对性培训、查漏补缺、巩固练习等课堂服务。
全程指导伴学:
学习制定计划依据学员个人情况,量身打造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定期检查学习。
定期发放备考资料帮助学员解决学习中的问题,督促学员巩固薄弱知识点,检测学习。
提醒报考协助让学员安心备考,报名时间、政策改革等信息及时公布,报名全方位指导。
心理疏导阳光备考帮助学员解决备考心理难题,疏导学员因备考带来的心理压力,引导学员阳光备考。

特色优势
强化阶段:
强化精讲
提炼考纲要点
讲解章节要点
二轮考点强化
拔高训练
配套强化精讲
讲练测评一体
阶段拔高考点
班期制弹性备考:
以报班时间为节点,进行分期分班弹性教学
根据备考时间设计个性化教学
根据备考时间规划教学时长
满足不同层次的学员学习要求

行业趋势
  随着2015年“154号文”、2016年“86号文”、“122号文”,”266”号文、2016年年底新“四库一平台”运行……住建部一份份文件的出台,从行业内部来看,“变”突出表现在从全国政策、行业需求结构变化带来的建设模式、技术和管理模式的改变,由此形成的行业新生态,要求建筑业企业从思维模式到行为模式也必须随之改变.从行业外部来看,“变”表现为全国加快转变职能、着力打造服务型全国的主动之“变”;部分企业难以摆脱传统粗放型发展模式,在改革大潮中疲态尽显的被动之“变”;不少企业抓住改革“红利”,顺应行业发展形势,积极主动抢占先机的应势之“变”。
  一级建造师是整个建筑行业的核心人才。随着建筑行业的逐渐规范,一级建造师的缺口是很大的。不管从各种各样的法规、相关的标准,还是从相关的企业资质认定,对一级建造师的需求都越来越大。一建注册情况,从目前建筑行业来讲,一级建造师的注册情况基本上呈现这样一个现状。在诸多专业当中,建筑专业注册人数是多的,到现在为止超过了22万。其它的专业,机电相对比较多一些,有6万多,接下来是市政4.5万、4.6万,基本上是这样一个规模。总体来讲不同专业注册的人数不一样,专业背景可能不一样,但是这一行对一级建造师的需求都是一样的。

常见问题
问题:一建是什么?
回答:一建是指一级建造师,迄今为止已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在2002年我国正式建立了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并从水平与难度划分为一建、二建。
问题:我学的专业是XXX,能报考建造师吗?
回答:原则上是“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才能报考一级建造师。至于哪些专业算是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请见建设部发布的《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如果你的专业和对照表中所列专业一字不差,那么肯定是能够报考的。所学专业如果不在对照表里但确实是工程类专业,那么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有不同的标准,可能允许报名也可能不允许报名。

学习资料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落幕,一级建造师备考工作已全部启动。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一级建造师备考也是如此,尽早开始备考的考生学得更扎实。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
(二)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有息借款)。
二、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三、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全国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较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复习:材料定额
摘要:一级建造师备考已经开启,考生想要在考场上答题得心应手,平时就得加倍努力。为帮助考生轻松备考,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复习:材料定额,希望可以帮到你。
材料分为四类:
(1)主要材料,指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
(2)辅助材料,直接构成工程实体,但比重较小的材料;
(3)周转性材料(又称工具性材料),指施工中多次使用但并不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如模板、脚手架等。
(4)零星材料,指用量小,价值不大,不便计算的次要材料,可用估算法计算。
一、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编制材料消耗定额,主要包括确定直接使用在工程上的材料净用量和在施工现场内运输及操作过程中的不可避免的废料和损耗。
(一)材料净用量的确定
材料净用量的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1.理论汁算法;
2.测定法;
3.图纸计算法;
4.经验法。
(二)材料损耗量的确定(掌握)
总消耗量=净用量+损耗量=净用量×(1+损耗率)
一般情况下,根据以前工程测定损耗率,进而用于新项目的估算。
二、周转性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周转性材料指在施工过程中多次使用、周转的工具性材料,如钢筋混凝土工程用的模板,搭设脚手架用的杆子、跳板,挖土方工程用的挡土板等。
周转性材料消耗(每次消耗)一般与下列四个因素有关:
1.次制造时的材料消耗(一次使用量);
2.每周转使用一次材料的损耗;
3.周转使用次数;
4.周转材料的最终回收及其回收折价。
定额中周转材料消耗量指标的表示,应当用一次使用量和摊销量两个指标表示。
一次使用量是指周转材料在不重复使用时的一次使用量,供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用;
摊销量是指周转材料退出使用,应分摊到每一计量单位的结构构件的周转材料消耗量,供施工企业成本核算或投标报价使用。

赣州一级建造师培训
赣州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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