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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广元哪里可以学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 报名倒计时

发布时间:2023/7/29 17:35:51 更新时间:2023/7/29 17: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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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优路教育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师资力量
陈老师:优路专业师资,(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魏老师:考前培训专家
涉考知识点把握准确、讲解透彻,应试方法技巧独特实用、授课针对性极强。

课程介绍
一级建造师培训课程,连续14年一级建造师培训经验,紧抓考试大纲!紧抓考试大纲内容,名师授课+在线答疑+个性化辅导+历年试题解析+优质教学服务=事半功倍!
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一建教材图书名称:《历年真题详解》
内容简介:真题汇总,配套标准答案解析,并标明考点出处。
教学目的:考生通过历年真题练习,适应考试出题,把握命题规律。
适合人群:参加一建考试的考生。

开课安排
网络全程班课程内容: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套题密训、案例实操、考前点题
适合人群:工程及相关专业、有学习基础、学习自律性差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仿真预测试卷》、《案例专项白皮书》、《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考前复习圈点》。
白晚班周末班三个班型可以选择。

特色优势
每个学员均配有专属班主任,学员在用户中心通过查看专属班主任的手机号、微信号、QQ号随时提交疑问。专属班主任根据学习后台监测的学习测评报告,针对性指导复习规划。
管家式服务,全程伴学。私人班主任+专属教研,管家式陪伴教学。

行业趋势
  随着2015年“154号文”、2016年“86号文”、“122号文”,”266”号文、2016年年底新“四库一平台”运行……住建部一份份文件的出台,从行业内部来看,“变”突出表现在从全国政策、行业需求结构变化带来的建设模式、技术和管理模式的改变,由此形成的行业新生态,要求建筑业企业从思维模式到行为模式也必须随之改变.从行业外部来看,“变”表现为全国加快转变职能、着力打造服务型全国的主动之“变”;部分企业难以摆脱传统粗放型发展模式,在改革大潮中疲态尽显的被动之“变”;不少企业抓住改革“红利”,顺应行业发展形势,积极主动抢占先机的应势之“变”。
  全国对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十分重视的,早在很多年前就建立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考试,而且对于报考的人员也有一定的门槛要求。一级建造师无疑是企业以及全国作为重视的,对于建造师的一个肯定。建造师想要提升自己就去报考一级建造师,能够更好地证明你的能力。

常见问题
问题:一级建造师是否存在跨省异地转考?
回答:一级建造师可接收外省转考考生,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一栏显示“异地考生”,该类考生都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省内地级市之间报名无需办理转考证明,考生档案信息省内互认。

培训学习资料
  一建《建筑实务》考点: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事故处理
摘要: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一级建造师备考也是如此,尽早开始备考的考生学得更扎实,考试也更有把握。
1.边坡塌方治理
对基坑(槽)塌方,应清除塌方后采取临时性支护措施;对永久性边坡局部塌方,应清除塌方后用块石填砌或用2:8、3:7灰土回填嵌补,与土接触部位做成台阶搭接,防止滑动;或将坡度改缓。同时,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工作。
2.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要求原因:
(1)土的含水率过大或过小,因而达不到最优含水率下的密实度要求。
(2)填方土料不符合要求。
(3)碾压或夯实机具能量不够,达不到影响深度要求,使土的密实度降低。
3.基坑(槽)泡水治理
(1)被水淹泡的基坑,应采取措施,将水引走排净;
(2)设置截水沟,防止水刷边坡;
(3)已被水浸泡扰动的土,采取排水晾晒后夯实;或抛填碎石、小块石夯实;或换土。
4.预制桩桩身断裂预防和治理
(1)施工前应对桩位下的障碍物清除干净,必要时对每个桩位用钎探了解。对桩构件进行检査,发现桩身弯曲超标或桩尖不在纵轴线上的不宜使用。
(2)在稳桩过程中及时纠正不垂直,接桩时要保证上下桩在同一纵轴线上,接头处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3)桩在堆放、吊运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发现裂缝超过规定坚决不能使用。
(4)应会同设计人员共同研究处理方法。根据工程地质条件,上部荷载及桩所处的结构部位,可以采取补桩的方法。可在轴线两侧分别补一根或两根桩。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摘要:起的鸟儿有虫吃,一级建造师备考也是如此,尽早开始备考的考生学得更扎实,考试也更有把握。
1.保证合同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2.保证方式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1)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资格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但是,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
(1)全国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全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4.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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