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培训 > 一级建造师培训新闻资讯 > 贵港一级建造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贵港培训网 | 贵港一级建造师培训

【资讯】贵港全国二级建造师培训班新班开课 去那个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2/6/20 17:57:48 更新时间:2022/6/20 17:57:48
责任编辑:贵港一级建造师培训招生(慧嘉森(VIP会员已认证)

  贵港全国二级建造师培训班新班开课,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贵港全国二级建造师培训班新班开课”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贵港全国二级建造师培训班新班开课》由贵港一级建造师培训招生(慧嘉森教育)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贵港,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贵港区域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贵港全国二级建造师培训班新班开课》!

学校介绍
  慧嘉森教育根据建筑企业实际需求,在全国20多个省市举办了多期建设系统企业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全过程审计等问题的内训班及研讨会。因安排灵活、参加人员可控、实战针对性强、费用支出较低、培训效果突出等优点深受业内各大、中型企业的欢迎。这种实地培训切实解决了企业及学员对培训的迫切需求,为实现个人业务能力的提高、企业人才储备以及提升企业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良好的培训口碑,使得每年培训班大部分新学员都来自于参训学员的推荐,真正实现了让学员“通关,从选择慧嘉森教育开始”。

师资力量
左老师:教授,从事一级建造师、造价、监理考前培训十余年,参加过三个考试的命题、审题、拟定标答工作,6次卷面分值争议的评审;同时实践经验丰富,8年项目经理和4年监理现场管理经验,从而授课考点把握准确、应试技巧独特实用、针对性极强,一年365天都在研究培训,用故事把天书给大家讲明白,这叫“一生只干一件事”,独创的“标准答案训练班”和“通用案例解析”因其实用性,应试性-风靡行业,被学员尊称呼“考神”。主讲:《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
孙老师:博士、副教授,山东科技大学工程管理系副主任,全国建筑经济学会学会理事,造价专业委员会专家。考前培训授课十五年,授课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语言简明,总结到位,独创模块化层次化提分体系,考试命中率奇高,被学生尊称为“建筑007”。主讲:《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造价工程师》。

课程介绍

行业趋势
  住建部此举不仅规范了行业标准,体现了实务工作中的专业性,同时也拓宽了建造师的就业前景,对于广大持证人员来说,不仅证书不会受到影响,反而证书含金量会更高。虽然建造师考试历经十余载,建造师人数达到数十万人,但依然供不应求,需求缺口巨大,新标准出台后,建造师的需求又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同时,新标准对建造师的专业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要求,这将使企业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有所变化,建造师中建筑专业一家独大的局面会被逐步改变,机电和市政专业的建造师将有更多选择。预计未来3-5年内市场将面临“一证难求,重金抢证”的局面。在新标准下,企业、建造师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考验,行业愈加成熟规范,在市场的引导下,建造师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资质企业:本专业、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二级资质企业:本专业、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本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三级资质企业:本专业、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本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专业前景:原标准除了公路、水利资质,其他的资质都不要求本专业一建,好多企业资质本专业一建也就占三分之一,因建筑一建人数众多,价格适中,都用建筑专业一建来补充数量。现在要求本专业一建了,不能用其他专业替换了,办理资质时新标准规定不少于9人,人数有所增加,但建筑总体人数太庞大了,在现在稳定增长的情况下仍会小幅上涨。

培训学习资料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摘要:起的鸟儿有虫吃,一级建造师备考也是如此,尽早开始备考的考生学得更扎实,考试也更有把握。
1.保证合同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2.保证方式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1)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资格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但是,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
(1)全国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全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4.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建机电实务考点:消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火灾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控制设备的安装要求

  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设备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3.室内消火栓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一处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两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4.室外消火栓灭火系统

  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试验时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保持不变,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合格。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要求

(1)消防水泵

  水泵的出口管上应安装止回阀、控制阀和压力表,或安装控制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和压力表;系统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

(2)喷头

  1)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3)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

  4)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6.防排烟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1.排烟风管采用镀锌钢板时,板材厚度应按照高压风管系统的要求选定。

  2.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极限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3.防火阀和排烟阀(排烟口)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防火阀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等于630mm时,应设独立支吊架。

  4.防排烟系统的柔性短管、密封垫料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贵港一级建造师培训相关介绍: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钢筋的性能:拉伸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冲击性能,脆性临界温度; (2022/6/20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结构适用性--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要求控制变形、振幅、裂缝--刚度要求。 (2022/6/20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散水坡度为3%-5%,散水宽度宜为0.6-1米,一般比檐口多出0.2-0. (2022/6/20学习专题)
  •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022/6/20学习专题)
  • 考一级建造师不仅要有时间,还要有决心,资料,有学习方法。 (2022/6/20学习专题)
  •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历史。 (2022/6/20学习专题)
  • 由于一级建造师整个备考周期比较长,很多考生在报名前很难进入备考状态,一旦报名后就意味着备考时间很短了 (2022/6/20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钢结构连接:螺栓,高强度螺栓连接固定的顺序,从刚度大的部位向不受约束的自由端 (2022/6/20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是由建设部与人事部共同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是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考试。 (2022/6/20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工程财务是经济科目第二章的内容共计8节,第二章的特点在于理解和记忆工程财务的内容。 (2022/6/20学习专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