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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班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2/6/23 20:21:29 更新时间:2022/6/23 2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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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一级建造师培训招生(慧嘉森
(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慧嘉森教育成立于2009年,专注于建筑行业的考前培训,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近十年的合作办学中,积累了强大的资源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一、二级建造师、造价、消防、监理、电气工程师、BIM+装配式、学历、八大员等项目培训。师资、极简而有效的课程体系,极致的追求培训效果化以及极高的考试通过率铸就了慧嘉森教育良好的口碑,赢得了各参训企业和广大学员的一致认可。
慧嘉森教育根据建筑企业实际需求,在全国20多个省市举办了多期建设系统企业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全过程审计等问题的内训班及研讨会。因安排灵活、参加人员可控、实战针对性强、费用支出较低、培训效果突出等优点深受业内各大、中型企业的欢迎。这种实地培训切实解决了企业及学员对培训的迫切需求,为实现个人业务能力的提高、企业人才储备以及提升企业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师资力量
王老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多年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专业负责人,全国独家采用BIM技术进行机电实务培训,使学员对施工技术的难点一目了然。瞄准应试,善归纳,教学方法新颖,独创的《机电实操》和骗分大法大幅度提高学员考试通过率,堪称行业一绝!主讲:《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秦老师:自主研发“市政逻辑思维强化记忆法”,被誉为“新一代市政之神”长期致力于考试出题研究,课程解读直击教材考点和重点,讲课轻松幽默,从工法原理剖析到口诀记忆,深入浅出,一学就会。深受广大学员好评和推崇。主讲:《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课程介绍
行业趋势
住建部此举不仅规范了行业标准,体现了实务工作中的专业性,同时也拓宽了建造师的就业前景,对于广大持证人员来说,不仅证书不会受到影响,反而证书含金量会更高。虽然建造师考试历经十余载,建造师人数达到数十万人,但依然供不应求,需求缺口巨大,新标准出台后,建造师的需求又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同时,新标准对建造师的专业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要求,这将使企业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有所变化,建造师中建筑专业一家独大的局面会被逐步改变,机电和市政专业的建造师将有更多选择。预计未来3-5年内市场将面临“一证难求,重金抢证”的局面。在新标准下,企业、建造师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考验,行业愈加成熟规范,在市场的引导下,建造师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水利水电工程需求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增长幅度大。水利一级原来就要求本专业一建15个,新标准没变化;水利二级资质要求6个一建,但水利二级资质的企业不如市政多,水利一建需求数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增幅那么大。建筑工程需求数量变化不大的热门专业。原标准只是要求一级资质项目经理的数量不能少于12人,不限制专业,但是新标准要求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不少于9人。不过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渐趋稳,房建企业数量新增的速度不会太快。公路工程人数较多的专业,但需求量没有变化。公路新旧资质都要求15个本专业一建,众多资质中,旧标准中公路资质要求本专业。新标准对一建专业要求不变,数量要求不变,需求量就没有什么变化了。
培训学习资料
一建《项目管理》考点:工期索赔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项目管理》考点习题:工期索赔,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一般是指承包商依据合同对由于非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向业主提出的工期顺延要求。
一、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
1.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主要有:
(1)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2)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3)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4)施工日志、气象资料;(5)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6)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7)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等。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7.5.1项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三、工期索赔的分析和计算方法
(一)工期索赔的分析
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CPM)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
运用网络计划(CPM)方法分析延误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以决定延误是否可以索赔。在工期索赔中,一般只考虑对关键线路上的延误或者非关键线路因延误而变为关键线路时才给予顺延工期。
(二)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2.比例分析法;3.网络分析法。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法律法规》考点: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3.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内容和类型
(一)租赁合同的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赁合同的类型
1.定期租赁
(1)期限
①X≤20年,按约定的租期;
②X>20年,X=20+Y,Y无效(超过20年的部分)。
(2)形式
①X<6个月,口头、书面:都有效;
②X≥6个月,书面:有效,口头: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不定期租赁
(1)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
(2)续用但没有续签的;
(3)X≥6个月,口头形式。
三、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出租人的义务
(1)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3)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
(4)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5)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
①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6)保证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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