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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一级建造师培训有培训学校吗

发布时间:2023/11/21 14:51:46 更新时间:2023/11/21 14:51:46
责任编辑:红河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优(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优路教育在师资方面,授课老师都是优路师资团队人员或是专门聘请过来的老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扎实,曾帮很多学生通过一建考试。而且他们熟悉一建考点,在教授给学生基础知识的同时,还能传授给学生很多经验和技巧,帮学生高效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在上课内容方面,老师们上课非常注重学生基础的打牢,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老师讲课会非常细致,学生接受起来会比较容易,而且根据不同的阶段老师的讲课内容和方式也会不同,但都是讲练结合,这样能帮学生很好巩固课堂知识。

师资力量
王老师:优路专业师资,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培训、参与编写优路教育和机械工业出版社会联合出版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主编,主讲《建设工程经济》。
李老师:主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共性案例》等;
大学教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被多家机构聘为OPMP、IPMP、CPMP等各类认证证书高级专家顾问;授课风趣幽默,简单易懂,并通过口诀总结加强理解。

课程介绍
考情一:2020常规知识点占60%以上,但出题灵活,难度升高?
升级课程:增加精讲时长,匹配习题讲练,快速消化所学知识;
创新教学:全面融入3D动画、三维立体图讲解重点知识,实现实操化、3D模拟情景化。
一建教材图书名称:《知识体系框架》
内容简介:专项配套图书,专题化、模块化构建知识体系,以命题者思维归纳梳理核心要点。
教学目的:帮助考生快速记忆,减轻备考压力。
适合人群:参加一建考试的考生。

开课安排
签约无忧班课程内容: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套题密训、案例实操、考前刷题、考前集训
适合人群:零基础、工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外有部分时间参加面授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仿真预测试卷》、《案例专项白皮书》、《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刷题四套卷》、《考前集训秘笈》。
工程法规(陈老师):1.基本考情与形势;2.学习思路与要点;3.建设工程政策改革;4.施工合同效力;5.工程分包管理;6.工程价款争议。

特色优势
每个学员的用户中心专设答疑入口,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疑问随时提交专属教研答疑。高端班学员开设有专属教研老师手机、微信和QQ服务,随时联系教研老师解决学习问题。
海量试题,3500+道好题,满足各阶段学习需求,章节测试、水平测试、真题&模考应有尽有。

行业趋势
  依据行业“轻审批重监管”的改革理念,企业的业绩和诚信等级更加透明,在企业参与投标的过程中,业绩和人才都是自己实力的佐证,拥有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的业绩、能力将显著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水平。也就是说,建造师证书的作用或将慢慢由资质申请阶段转移到工程建设阶段,无形中更加强调了个人能力,未来,建造师的重要作用将在行业发展中进一步凸显,“有证又能干”的真正专业人才有了更大的用武之地,工资待遇将会更上一个台阶。
  初步估计每年建筑行业的大型项目超过240万个,建筑项目的正常启动,需要项目经理的同时,以后项目上的技术负责人也被要求是建造师。所以,从市场的供需关系上来看,今后一级建造师证书缺口巨大。

常见问题
建造师考试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考试制度和形式已经趋于完善,考生人数也是逐年递增。由于其考试难度相对于其他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来说相对简单,因此建造师考试成为了众多考生的选择。另一方面,由于建造师考试持续升温,报考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因而通过率也不能一概而论。

培训学习资料
  一建《工程法规》考点: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习题: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常考点)
2007年4月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还规定,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全国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包括了人身、经济和社会3个要素:人身要素就是人员伤亡的数量;经济要素就是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社会要素则是社会影响。这三个要素依法可以单独适用。
二: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由于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各有特点,发生事故的原因和损失情况差异较大,在实践中是很难用同一标准来划分不同行业或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因此,授权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针对某些特殊行业或者领域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一级建造师《水利工程》高频考点:施工期的划分
摘要:一级建造师备考已经开始一段时间了,备考最关键的就是基础,一级建造师《水利工程》涉及考点比较多,记忆起来也比较困难。为此小编对这些知识点进行梳理。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水利工程》高频考点:施工期的划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赶快学习吧!
施工期的划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工程建设全过程可划分为工程筹建期、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和工程完建期四个施工时段。编制施工总进度时,工程施工总工期应为后三项工期之和。工程建设相邻两个阶段的工作可交叉进行。
(1)工程筹建期:工程正式开工前应完成对外交通、施工供电和通信系统、征地、移民以及招标、评标、签约等工作所需的时间。
(2)工程准备期:准备工程开工起至关键线路上的主体工程开工或河道截流闭气前的工期,一般包括“四通一平”、导流工程、临时房屋和施工工厂设施建设等。
(3)主体工程施工期:自关键线路上的主体工程开工或一期截流闭气后开始,至台机组发电或工程开始发挥效益为止的工期。
(4)工程完建期:自水电站台发电机组投入运行或工程开始受益起,至工程竣工的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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