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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淮安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培训哪些内容 不看会后悔一百年

发布时间:2023/8/4 15:31:48 更新时间:2023/8/4 15:31:48
责任编辑:淮安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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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优路教育创建于2005年,经过多年的发展,截止今日,我们已经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福州、、深圳、长沙、郑州、洛阳、石家庄等全国近二十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加盟合作机构达数百家,教职员工上千人。如今,优路教育已成为建设工程领域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的知名品牌,2018年,公司旗下各品牌培训学生达10余万人次。

师资力量
戚老师:优路专业师资,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参考一、二级建造师多本辅导图书的编写工作,主讲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多年建造师考前辅导经验,授课重难点突出,深受广大学员的好评。
陈老师:(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
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课程介绍
考情二:实务案例仍是考试难点,现场管理与实操题比重增大。
三维教学,引入大量现场和技术简图解析案例专项;
新创案例实操课、三维场景课等强化实操教学;案例108题深度解析常考案例。
一建课程设置:

1、对考试重点、难点把握准确,从命题思路出发确保高效通过率;

2、缩小复习的范围,让学员有针对性学习;

3、考试必考考点熟练掌握的基础上,通过对精选案例和习题的练习。

开课安排
网络精选班课程内容: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
适合人群:工程本专业、有学习基础、自律性强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
白晚班周末班三个班型可以选择。

特色优势
核心师资,鼎力带学。授课老师人均八年以上教学经验,懂命题更懂考生。
全国有120多家合作分校,优质师实行标准化教学服务管理。无论是在我国哪个地点均有分校。

行业趋势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企业资质标准: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二级企业资质标准:本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三级企业资质标准:本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专业前景:新资质标准对于本专业建造师数量的要求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目前本专业建造师数量并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企业对于本专业建造师的需求量还是有很大的缺口的,因此本专业建造师工资待遇会呈现上涨趋势,证书含金量也会有所增加。本专业建造师的发展前途还是非常广阔的。
  全国对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十分重视的,早在很多年前就建立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考试,而且对于报考的人员也有一定的门槛要求。一级建造师无疑是企业以及全国作为重视的,对于建造师的一个肯定。建造师想要提升自己就去报考一级建造师,能够更好地证明你的能力。

常见问题
问题:我前年考了一级建造师,然后前段时间听说公司的同事考了个增项一级建造师证,我对这个不太了解,想问一下建造师劳务网,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是什么意思?然后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考几科?
回答: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是在之前考过一级建造师后,想再考取其他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就属于建造师增项考试,增项考试的前提是,前期一定要取得过同级别的建造师证书的,才能增项,跨级别是无法增项的(比如说考过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的,接下来想参加一级建造师机电考试的,就属于增项考试),增项考试时,是不需要考建造师公共科目的,也就是只需要考实物科目。也就是说,建造师增项科目只需要考期中的专业课即可,不需要再考四科。建造师领取到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的,必须要和主项建造师证注册在同一家单位,增项证书是无法和主项分开在不同的单位注册的。

培训学习资料
  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
摘要: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一级建造师备考也是如此,尽早开始备考的考生学得更扎实,考试也更有把握。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
一、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
2001年7月1日起实行的、由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了专业承包序列企业的资质设二至三个等级。
二、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2.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三、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
2.分包人的工作
(1)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业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
摘要: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一级建造师备考也是如此,尽早开始备考的考生学得更扎实,考试也更有把握。
一、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1)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为他人处理或管理事务。
(2)委托合同的订立以双方相互信任为前提。
(3)委托合同未必是有偿合同。
二、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的义务
(1)支付费用的义务;
(2)支付报酬的义务;
(3)赔偿损失的义务。
2.受托人的义务
(1)按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3)委托事务报告和转交财产的义务;
(4)披露委托人或第三人的义务;
(5)承担赔偿的义务。
三、委托合同的终止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淮安一级建造师培训相关介绍:
  • 这个职业的注册制度体系一共由7个文件进行组成,我们称之为一加六文件。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说起来也没啥诀窍,就是把书往死里看,拿出当年高考的劲头。 (2023/8/4学习专题)
  • 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已有了国际性的组织——国际建造师协会。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有专门指定的教材,而且每年都会更新,几乎所有的题目都基于教材。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散水坡度为3%-5%,散水宽度宜为0.6-1米,一般比檐口多出0.2-0.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通关建议:带着问题听课,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加深记忆。而做题又是对自己看书,听课每个阶段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备考知识点,供货方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管理》神速牢记知识点,记:作好施工日志和各种原始记录、整改记录和监理通知单。 (2023/8/4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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