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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六盘水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精品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9/22 14:32:11 更新时间:2023/9/22 14:32:11
责任编辑:六盘水一级建造师培训招生(慧嘉(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六盘水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精品培训班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六盘水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精品培训班?麻烦告诉我一声,谢谢!
  时间:2023/9/22 14:32:11  更新时间:2023/9/22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六盘水一级建造师培训招生(慧嘉森教育)孔老师的专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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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良好的培训口碑,使得每年培训班大部分新学员都来自于参训学员的推荐,真正实现了让学员“通关,从选择慧嘉森教育开始”。
  慧嘉森教育根据建筑企业实际需求,在全国20多个省市举办了多期建设系统企业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全过程审计等问题的内训班及研讨会。因安排灵活、参加人员可控、实战针对性强、费用支出较低、培训效果突出等优点深受业内各大、中型企业的欢迎。这种实地培训切实解决了企业及学员对培训的迫切需求,为实现个人业务能力的提高、企业人才储备以及提升企业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师资力量
陈老师:同济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命题组顾问。多年从事建筑企业法律咨询工作和建造师考前辅导工作。对建造师法规考核重点、阅卷标准、答题技巧等了如指掌,授课思路清晰,深入浅出,重点突出,善于联系实际案例分析考点,被广大学员深深崇拜和赞叹。
秦老师:自主研发“市政逻辑思维强化记忆法”,被誉为“新一代市政之神”长期致力于考试出题研究,课程解读直击教材考点和重点,讲课轻松幽默,从工法原理剖析到口诀记忆,深入浅出,一学就会。深受广大学员好评和推崇。主讲:《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课程介绍

行业趋势
  住建部此举不仅规范了行业标准,体现了实务工作中的专业性,同时也拓宽了建造师的就业前景,对于广大持证人员来说,不仅证书不会受到影响,反而证书含金量会更高。虽然建造师考试历经十余载,建造师人数达到数十万人,但依然供不应求,需求缺口巨大,新标准出台后,建造师的需求又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同时,新标准对建造师的专业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要求,这将使企业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有所变化,建造师中建筑专业一家独大的局面会被逐步改变,机电和市政专业的建造师将有更多选择。预计未来3-5年内市场将面临“一证难求,重金抢证”的局面。在新标准下,企业、建造师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考验,行业愈加成熟规范,在市场的引导下,建造师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zui新数据统计显示,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大大小小近30万,从业人员至少4600多万人,还有现在校土木工程专业学生为260万人,毕业后至少有70%-80%人将从事建筑业及考建造师证书,而这么庞大的队伍中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却只有200多万人,其中一级建造师仅仅才50多万人。建造师报考人数逐年增加,但考试通过情况却不是很好,导致市场供不应求,需求缺口巨大。现在整个行业的建筑企业,除了央企之外,至少95%的企业建造师数量都不达标。如果建造师挂出去真的走向“末路”,那么招投标、接项目对这些企业而言也就成了空谈。

培训学习资料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报考热度上升,小伙伴们是怎么看的?报考一级建造师的热度这是毋庸置疑的,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证书的含金率有事实为依据。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希望能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一、合同
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如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对于完成施工任务来说,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建设单位是债权人。
它是债发生的最主要依据。
二、侵权
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对小区居民产生侵权之债。
三、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它可简单总结为“损人利己”。
四、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它可与不当得利相反总结为“损己利人”。
  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复习:收入的基本概念和分类
摘要:一级建造师备考已经开启,考生想要在考场上答题得心应手,平时就得加倍努力。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复习:收入的基本概念和分类,希望能助你一臂之力。
一、收入的概念及特点
狭义上的收入,即营业收入,是指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人,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广义上的收入,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会计营业利润核算中的收入,指的是狭义的收入。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与日常活动相对应,企业还会发生一些偶然的事项,导致经济利益的流人,如出售固定资产、接受捐赠等。由这种偶然发生的非正常活动产生的收入则不能作为企业的收入。
2.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或二者兼而有之。
3.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这里的流人是总流人,而不是净流入。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人,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代全国收取的增值税,旅行社代客户收取门票、机票,还有企业代客户收取的运杂费等。
因为代收的款项,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资产,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负债,但它不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也不属于本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作为本企业的收入。
二、收入分类
按收入的性质,企业的收入可以分为建造(施工)合同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按企业营业的主次分类,企业的收入也可以分为主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
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内容的划分是相对而言,而不是固定不变的。主营业务收入也称基本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要营业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可以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主营业务范围来确定。
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建造(施工)合同收入。
建筑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产品销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机械作业收入、无形资产出租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收入的确认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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