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培训/工程考试培训/工程师职称评审 > 一级建造师培训 > 洛阳一级建造师培训 (推荐分站:洛阳培训网

洛阳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时间要多久

发布时间:2023/8/4 11:46:09 更新时间:2023/8/4 11:46:09
责任编辑:洛阳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优(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公司,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优路教育一站式学习平台,专注工程、医卫、教师、财经等领域培训。以一城一校为目标,全国范围内已开设200余家分校,帮助在职人士成就梦想!

师资力量
陈老师:(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
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张老师:主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全国一级建造师,多年专心研究考试命题,善于把握考试规律,总结归纳考点口诀,授课诙谐风趣,化繁为简,简化记忆。

课程介绍
一建教材图书名称:《智慧一点通》
内容简介:全书两大篇章,智慧•背囊——预测提炼核心要点;智慧•提升——针对核心考点研题强化训练。
教学目的:体系化、图示化巩固考点,加强理解记忆;模拟化训练,二次巩固提升。
适合人群:参加一建考试的考生。
一级建造师培训课程,连续14年一级建造师培训经验,紧抓考试大纲!紧抓考试大纲内容,名师授课+在线答疑+个性化辅导+历年试题解析+优质教学服务=事半功倍!
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开课安排
签约保障班课程内容: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套题密训、案例实操、点睛实操
适合人群:零基础、工程相关专业、学习时间较为零散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仿真预测试卷》、《案例专项白皮书》、《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题点实操演练》。
签约无忧班课程内容: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套题密训、案例实操、考前刷题、考前集训
适合人群:零基础、工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外有部分时间参加面授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仿真预测试卷》、《案例专项白皮书》、《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刷题四套卷》、《考前集训秘笈》。

特色优势
核心师资录制高清讲解网课、在线直播练习课程、线下面授个性化课程,课程学习与移动测评相结合,利用大数据分析解决薄弱环节,针对性强、互动性强、学习便捷。
每个学员的用户中心专设答疑入口,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疑问随时提交专属教研答疑。高端班学员开设有专属教研老师手机、微信和QQ服务,随时联系教研老师解决学习问题。

行业趋势
  依据行业“轻审批重监管”的改革理念,企业的业绩和诚信等级更加透明,在企业参与投标的过程中,业绩和人才都是自己实力的佐证,拥有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的业绩、能力将显著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水平。也就是说,建造师证书的作用或将慢慢由资质申请阶段转移到工程建设阶段,无形中更加强调了个人能力,未来,建造师的重要作用将在行业发展中进一步凸显,“有证又能干”的真正专业人才有了更大的用武之地,工资待遇将会更上一个台阶。
  住建部此举不仅规范了行业标准,体现了实务工作中的专业性,同时也拓宽了建造师的就业前景,对于广大持证人员来说,不仅证书不会受到影响,反而证书含金量会更高。虽然建造师考试历经十余载,建造师人数达到数十万人,但依然供不应求,需求缺口巨大,新标准出台后,建造师的需求又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同时,新标准对建造师的专业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要求,这将使企业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有所变化,建造师中建筑专业一家独大的局面会被逐步改变,机电和市政专业的建造师将有更多选择。预计未来3-5年内市场将面临“一证难求,重金抢证”的局面。在新标准下,企业、建造师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考验,行业愈加成熟规范,在市场的引导下,建造师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常见问题
问题:为什么报考的时候,条件审核过了,注册却注册不了呢?
回答:报考的时候,人事中心审核的不是那么仔细,而且,个人都是要交报名费的,只要不是太明显的问题,一般都会放过去的。注册的时候建设部审核的很严格,不符合规定的肯定会被打回来,有的跟建设部有关系的可能能注册上,但是以后转注册时候还是要审核的,到时审核不过,你就没法儿转,只能在原来单位放着。

培训学习资料
  一级建造师《水利工程》高频考点:施工期的划分
摘要:一级建造师备考已经开始一段时间了,备考最关键的就是基础,一级建造师《水利工程》涉及考点比较多,记忆起来也比较困难。为此小编对这些知识点进行梳理。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水利工程》高频考点:施工期的划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赶快学习吧!
施工期的划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工程建设全过程可划分为工程筹建期、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和工程完建期四个施工时段。编制施工总进度时,工程施工总工期应为后三项工期之和。工程建设相邻两个阶段的工作可交叉进行。
(1)工程筹建期:工程正式开工前应完成对外交通、施工供电和通信系统、征地、移民以及招标、评标、签约等工作所需的时间。
(2)工程准备期:准备工程开工起至关键线路上的主体工程开工或河道截流闭气前的工期,一般包括“四通一平”、导流工程、临时房屋和施工工厂设施建设等。
(3)主体工程施工期:自关键线路上的主体工程开工或一期截流闭气后开始,至台机组发电或工程开始发挥效益为止的工期。
(4)工程完建期:自水电站台发电机组投入运行或工程开始受益起,至工程竣工的工期。
  一建《工程法规》考点: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习题: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常考点)
2007年4月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还规定,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全国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包括了人身、经济和社会3个要素:人身要素就是人员伤亡的数量;经济要素就是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社会要素则是社会影响。这三个要素依法可以单独适用。
二: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由于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各有特点,发生事故的原因和损失情况差异较大,在实践中是很难用同一标准来划分不同行业或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因此,授权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针对某些特殊行业或者领域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洛阳一级建造师培训相关介绍:
  • 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是3年,3年后需要满足继续教育的要求才可以继续注册。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在资质认定方面的必要性额明确,使得施工企业专业资质对建造师的人数、专业方面提出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客观题做历年真题和质量高的模拟题,基本上差不多了。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的大投资的工程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有工程投资限额。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时,应考人员在拿到答题卡后,应首先用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姓名栏填写姓名,在准考证号空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安全性--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控制结构不能出现失稳倒塌破坏---强度要求。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结构适用性--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要求控制变形、振幅、裂缝--刚度要求。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电焊工必须持合格证上岗;焊缝使用涂装,先防腐后防火,在防腐时在焊缝处留30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抗震的概念,楼梯间处要加强整体性,楼梯间每层休息平台加圈梁,楼梯间角部加构 (2023/8/4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挂靠价格:建筑工程(2。8-3万/年),机电工程(3万/年),市政公用(4-4。5万/年) (2023/8/4学习专题)

报名地址:洛阳一级建造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洛阳一级建造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最新发布的洛阳一级建造师培训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