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培训 > 一级建造师培训问答 > 南通一级建造师培训问答 推荐分站:南通培训网 | 南通一级建造师培训

【问答】南通正规的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培训机构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6/21 9:30:49 更新时间:2022/6/21 9:30:49
责任编辑:南通一级建造师培训招生(慧嘉森(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南通正规的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培训机构有哪些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南通正规的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培训机构有哪些?请答复,谢谢!
  时间:2022/6/21 9:30:49  更新时间:2022/6/21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南通一级建造师培训招生(慧嘉森教育)邹老师的专业回答:

  南通正规的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培训机构有哪些,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右边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南通正规的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培训机构有哪些”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学校介绍
  慧嘉森教育根据建筑企业实际需求,在全国20多个省市举办了多期建设系统企业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全过程审计等问题的内训班及研讨会。因安排灵活、参加人员可控、实战针对性强、费用支出较低、培训效果突出等优点深受业内各大、中型企业的欢迎。这种实地培训切实解决了企业及学员对培训的迫切需求,为实现个人业务能力的提高、企业人才储备以及提升企业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慧嘉森教育成立于2009年,专注于建筑行业的考前培训,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近十年的合作办学中,积累了强大的资源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一、二级建造师、造价、消防、监理、电气工程师、BIM+装配式、学历、八大员等项目培训。师资、极简而有效的课程体系,极致的追求培训效果化以及极高的考试通过率铸就了慧嘉森教育良好的口碑,赢得了各参训企业和广大学员的一致认可。

师资力量
胡老师:从事建造师培训十余年,市政施工近20年,授课时穿插规范,配合现场图片,辅助视频、CAD图和动画使学员身临其境,提高其专业认知,独特的案例分析,极大提高应试通过率,不愧为建造师市政培训人!主讲:《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谷老师:建造师培训讲师,具有多年的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从事建造师考试培训以来深受各界考生的欢迎。教学特点:在帮助考生建立整体知识框架基础上,对于重要考点深入解析,让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学会应试,并在教学的过程中,贯穿重要考点的记忆方法和技巧,让考生学习起来事半功倍。主讲《民航机场工程管理与实务》。

课程介绍

行业趋势
  全国对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十分重视的,早在很多年前就建立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考试,而且对于报考的人员也有一定的门槛要求。一级建造师无疑是企业以及全国作为重视的,对于建造师的一个肯定。建造师想要提升自己就去报考一级建造师,能够更好地证明你的能力。
  较之前的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特别提高了对市政专业、机电专业建造师的要求。基于建筑领域的特殊性,专业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建造师考试不仅不会取消,而且会越来越重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建筑企业资质评定,刺激了对建造师的需求,引起了业内外的高度关注。

培训学习资料
  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考点突破:混凝土基础施工技术
摘要:一级建造师备考时间紧、任务重,考生想要取得理想的成绩,除了要有高质量的一级建造师课程辅助还要掌握备考技巧,抓住考点。为帮助考生轻松备考,为广大考生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备考要点。

一、混凝土基础的主要形式有条形基础、独立基础、筏形基础和箱形基础等。高层建筑筏形基础和箱形基础长度超过40m时,宜设置贯通的后浇施工缝(后浇带),后浇带宽不宜小于80cm,在后浇施工缝处,钢筋必须贯通。
二、钢筋工程绑扎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1.受力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在同一根纵向受力钢筋上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2.若采用绑扎搭接接头,则接头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接头宜相互错开。钢筋绑扎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区段的搭接接头均属同一连接区段。位于同一区段内的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大于25%。
3.当受拉钢筋的直径d>25mm及受压钢筋的直径d>28mm时,不宜采用绑扎接头,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
4.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三、模板工程
(1)模板及其支撑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
(2)模板拆除原则:后支先拆、先支后拆,具体应按施工方案执行。
四、混凝土工程
1.垫层混凝土应在基础验槽后立即浇筑混凝土的强度达到70%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2.单独台阶式基础浇筑:台阶式基础施工,可按台阶分层一次浇筑完毕(预制柱的高杯口基础的高台部分应另行分层),不允许留设施工缝。每层混凝土要一次浇筑,顺序是先边角后中间,务必使砂浆充满模板。
3.条形基础浇筑:根据基础深度宜分段分层连续浇筑混凝土,一般不留施工缝。各段层间应相互衔接,每段间浇筑长度控制在2~3m,做到逐段逐层呈阶梯形向前推进。
4.设备基础浇筑:一般应分层浇筑,并保证上下层之间不留施工缝,每层混凝土的厚度为300~500mm。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习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轮换考点)
1、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4、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我国目前实行的强制性标准包含三部分:
(1)批准发布时已明确为强制性标准的;
(2)批准发布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编号中不带“/t”的,仍为强制性标准;
(3)自2000年后批准发布的标准,批准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中有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黑体字),编号也不带“/t”的,也应视为强制性标准。
三: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査
(一)监督管理机构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査的方式和内容监督检查
可以采取重点检查、抽査和专项检查的方式。
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工程项目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问答信息《南通正规的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培训机构有哪些》!

南通一级建造师培训相关介绍:
  • 一级建造师考试有些知识点要背诵,有可能出简答题。 (2022/6/21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工程财务是经济科目第二章的内容共计8节,第二章的特点在于理解和记忆工程财务的内容。 (2022/6/21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管理》神速牢记知识点,试:材料、构件、半成品进场后按规定取样、送试件反馈质量检验情况。 (2022/6/21学习专题)
  •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022/6/21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散水坡度为3%-5%,散水宽度宜为0.6-1米,一般比檐口多出0.2-0. (2022/6/21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填涂技巧:为保证光电阅读器准确无误地识别所涂的信息点,填涂时用铅笔横向涂写数笔,黑度以 (2022/6/21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截面成正比、长度成反比、材料成正比、支点固定方式;当两端固定0.5L,一端 (2022/6/21学习专题)
  • 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022/6/21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建筑类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项目管理为主,是担 (2022/6/21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复习,阅读法指通过阅读的方式进行复习的方法,主要是阅读教材。 (2022/6/21学习专题)

问答说明:本问题《【问答】南通正规的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培训机构有哪些》的答案是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免费提供,请谨慎采纳,本答案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答案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网删除该问答帖《【问答】南通正规的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培训机构有哪些》。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