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介绍
- 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我们机构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 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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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有:一建、二建、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监理工程师、执业药师、健康管理师、营养师等方面的职称报考培训,欢迎来电咨询或留言了解更多课程报考培训信息。
一建报考条件参考: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硕士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一建考试科目参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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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的考试。
学习目标:
帮助学员学习一级建造师专业技能
一级建造师设置10个专业: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采用双师教学模式,外聘理论知识深厚和实战经验丰富的行业实力派讲师,并注重内部专职教研团队建设,大力培养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的教研人员,旨在为学员提供精心细致的教学服务。“实力派讲师”+“实战派助教”强强联合,主讲老师通过高清大屏进行线上实时授课;助教老师现场提供答疑、针对性培训、查漏补缺、巩固练习等课堂服务。
- 特色优势
- 强化阶段:
强化精讲
提炼考纲要点
讲解章节要点
二轮考点强化
拔高训练
配套强化精讲
讲练测评一体
阶段拔高考点
梯进式课程设置:
知识点精讲+章节习题
集训学习+刷题+解惑
知识串讲+习题训练
知识点攻克
- 行业趋势
- 初步估计每年建筑行业的大型项目超过240万个,建筑项目的正常启动,需要项目经理的同时,以后项目上的技术负责人也被要求是建造师。所以,从市场的供需关系上来看,今后一级建造师证书缺口巨大。
我国建立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执业监管,通过资格考试保证关键岗位的人员具备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诚信和执业监管,强化执业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其实现在,总体趋势很明显,英国、美国等国外发达全国是个人执业资格许可,国内目前是个人执业资格+企业资质双向许可。与国际接轨是趋势。因此,建造师将zui终过渡到个人执业资格许可上去。一级建造师稀缺吗?答案是肯定的。目前一级建造师依然稀缺将会是未来的黄金职业。
- 常见问题
- 问题:一级建造师考完后多久出成绩?
回答: 根据以往的经验,成绩一般会在考试之后3~4个月后公布,公布成绩同时公布合格标准。
问题:一建是什么?
回答:一建是指一级建造师,迄今为止已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在2002年我国正式建立了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并从水平与难度划分为一建、二建。
- 学习资料
-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习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轮换考点)
1、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4、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我国目前实行的强制性标准包含三部分:
(1)批准发布时已明确为强制性标准的;
(2)批准发布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编号中不带“/t”的,仍为强制性标准;
(3)自2000年后批准发布的标准,批准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中有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黑体字),编号也不带“/t”的,也应视为强制性标准。
三: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査
(一)监督管理机构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査的方式和内容监督检查
可以采取重点检查、抽査和专项检查的方式。
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工程项目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一建《工程法规》备考: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摘要:一级建造师备考时间紧、任务重,考生想要取得理想的成绩,除了要有高质量的一级建造师课程辅助还要掌握备考技巧,抓住考点。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
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夜间噪声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的规定
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米,不扩散到场区外。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
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用于污染环境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数日连续处罚。
南昌一级建造师培训
南昌请回答,谢谢!,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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