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1.法律责任的特征
(1)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卜的义务(包括违约等)而形成的法律后果,以法律义务存在为前提;
(2)法律责任即承担不利的后果;
(3)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全国专门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
(4)法律责任的实现由全国强制力作保障。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类。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返还财产;修理;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2.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4.在建设工程领域,常见的刑事法律责任如下: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2)重大责任事故罪;
(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4)串通投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