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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普洱一级建造师培训报考机构哪家专业费用多少

发布时间:2022/8/4 8:49:46 更新时间:2022/8/4 9:13:42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自创办以来,凭借着专业、领先、值得信赖的教培服务,成为一家集培训教学、教育产品研发、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多领域综合性专业教育平台企业。目前已在杭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南京、合肥、郑州、沈阳、济南等全国重点城市开设分校,每年服务学员和各类行业企业。
  我们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与建设工程、财经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协会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各级各类职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服务。

课程介绍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的考试。

学习目标:

帮助学员学习一级建造师专业技能

一级建造师设置10个专业: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公共课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之分,公共课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
专业实务共有10个方向供考生进行选择:《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由单选题和多选题这两种题型的客观题构成;《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则由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题构成。

特色优势
班期制弹性备考:
以报班时间为节点,进行分期分班弹性教学
根据备考时间设计个性化教学
根据备考时间规划教学时长
满足不同层次的学员学习要求
梯进式课程设置:
知识点精讲+章节习题
集训学习+刷题+解惑
知识串讲+习题训练
知识点攻克

行业趋势
  依据行业“轻审批重监管”的改革理念,企业的业绩和诚信等级更加透明,在企业参与投标的过程中,业绩和人才都是自己实力的佐证,拥有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的业绩、能力将显著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水平。也就是说,建造师证书的作用或将慢慢由资质申请阶段转移到工程建设阶段,无形中更加强调了个人能力,未来,建造师的重要作用将在行业发展中进一步凸显,“有证又能干”的真正专业人才有了更大的用武之地,工资待遇将会更上一个台阶。
  建筑行业一直是个热门行业,虽然一级建造师报考人数逐年增加,但是社会平均过关率很低。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需要注册成功后才能执业。目前国内一级建造师人数很少,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个人为提升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大教育投资。一级建造师的就业面很宽广,大部分有经验又有证书的人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比什么都没有的竞争力大得多。我国各类施工企业有60万多家,对企业资质有硬性要求,必须要具备一定数量的建造师人员,这就决定了企业对一级建造师的广泛需求。目前工程从业人员3600多万,而在这么庞大的队伍中,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却只有35万多人,远远跟不上市场的需求。

常见问题
问题: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什么教材?哪里有卖?
回答:教材会在每年考试前4~6个月出版,发售时间建工出版社网站上会有说明。
问题:我学的专业是XXX,能报考建造师吗?
回答:原则上是“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才能报考一级建造师。至于哪些专业算是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请见建设部发布的《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如果你的专业和对照表中所列专业一字不差,那么肯定是能够报考的。所学专业如果不在对照表里但确实是工程类专业,那么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有不同的标准,可能允许报名也可能不允许报名。

学习资料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法律法规》考点: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3.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内容和类型
(一)租赁合同的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赁合同的类型
1.定期租赁
(1)期限
①X≤20年,按约定的租期;
②X>20年,X=20+Y,Y无效(超过20年的部分)。
(2)形式
①X<6个月,口头、书面:都有效;
②X≥6个月,书面:有效,口头: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不定期租赁
(1)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
(2)续用但没有续签的;
(3)X≥6个月,口头形式。
三、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出租人的义务
(1)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3)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
(4)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5)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
①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6)保证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的义务。
  一建《工程法规》考点: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工程法规》考点: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是:
(1)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常考点)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裎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普洱一级建造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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