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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普洱有没有靠谱的一级建造师培训班培训机构介绍

发布时间:2022/6/21 1:15:28 更新时间:2022/6/21 1:15:28
责任编辑:普洱一级建造师培训招生(慧嘉森(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普洱有没有靠谱的一级建造师培训班培训机构介绍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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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2/6/21 1:15:28  更新时间:2022/6/21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普洱一级建造师培训招生(慧嘉森教育)邓老师的专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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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慧嘉森教育成立于2009年,专注于建筑行业的考前培训,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近十年的合作办学中,积累了强大的资源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一、二级建造师、造价、消防、监理、电气工程师、BIM+装配式、学历、八大员等项目培训。师资、极简而有效的课程体系,极致的追求培训效果化以及极高的考试通过率铸就了慧嘉森教育良好的口碑,赢得了各参训企业和广大学员的一致认可。
  慧嘉森教育根据建筑企业实际需求,在全国20多个省市举办了多期建设系统企业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全过程审计等问题的内训班及研讨会。因安排灵活、参加人员可控、实战针对性强、费用支出较低、培训效果突出等优点深受业内各大、中型企业的欢迎。这种实地培训切实解决了企业及学员对培训的迫切需求,为实现个人业务能力的提高、企业人才储备以及提升企业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师资力量
顾老师:博士,副教授,东北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系主任,建造师资深讲师。主要研究工程法律、项目管理、FIDIC与合同管理。是全国一、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编委,具有极其丰富的教学经验,且授课条理清晰,重点明确,深受广大学员的喜爱!主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秦老师:自主研发“市政逻辑思维强化记忆法”,被誉为“新一代市政之神”长期致力于考试出题研究,课程解读直击教材考点和重点,讲课轻松幽默,从工法原理剖析到口诀记忆,深入浅出,一学就会。深受广大学员好评和推崇。主讲:《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课程介绍

行业趋势
  初步估计每年建筑行业的大型项目超过240万个,建筑项目的正常启动,需要项目经理的同时,以后项目上的技术负责人也被要求是建造师。所以,从市场的供需关系上来看,今后一级建造师证书缺口巨大。
  从目前的建筑业现状到全国对建筑行业实施的政策可以看出,一方面以“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为改革方向、以“轻审批重监管”为管理观念,建筑资质审批将逐步强化“人”的作用、强化“业绩”的作用,对行业的管理,也将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逐步转变。另一方面,资质改革给建筑业带来的直接影响,是让借用资质模式失去了生存的土壤。业内人士都知道,传统建筑企业的扩张,往往建立在资质借用模式的基础之上,被借用企业长期以收取“管理费”的形式生存,不仅造成了项目管理的混乱,给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而且被挂kao企业本身管理能力逐步蜕化,核心竞争力随之丧失,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培训学习资料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习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轮换考点)
1、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4、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我国目前实行的强制性标准包含三部分:
(1)批准发布时已明确为强制性标准的;
(2)批准发布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编号中不带“/t”的,仍为强制性标准;
(3)自2000年后批准发布的标准,批准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中有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黑体字),编号也不带“/t”的,也应视为强制性标准。
三: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査
(一)监督管理机构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査的方式和内容监督检查
可以采取重点检查、抽査和专项检查的方式。
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工程项目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
自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事项通过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实行承诺制。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及其聘用企业在办理注册业务前,须在新系统中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可选择现场实名认证,也可选择新系统网上认证(具体实名认证流程详见附件)。
三、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通过新系统提出注册申请,其聘用企业确认后,通过新系统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告,不再公示审核意见。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申请注册的人员及企业可通过全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查询相关审批工作进度。
四、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通过新系统先完成注销手续再申请重新注册。对于注册人员或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的,须通过新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五、一级注册建造师办理注销手续的,应通过新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其聘用企业完成确认后,即为完成注销。
六、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做好现场实名认证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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