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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随州专业一级建造师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2/9/29 8:44:47 更新时间:2022/9/29 11:03:22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与建设工程、财经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协会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各级各类职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服务。

  自创办以来,凭借着专业、领先、值得信赖的教培服务,成为一家集培训教学、教育产品研发、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多领域综合性专业教育平台企业。目前已在杭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南京、合肥、郑州、沈阳、济南等全国重点城市开设分校,每年服务学员和各类行业企业。

课程介绍
  我们培训机构开设课程有:一建、二建、建筑九大员、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
  一级建造师的考试内容

  《建设工程经济》涉及现金流量的概念及其构成、名义利率和有效利率的计算等。考试时间两小时,考试题型包含60道单选题,20道多选题。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涉及建设工程管理的内涵和任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编制方法等。考试时长三小时,考试题型包含70道单选题,30道多选题。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涉及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设工程法人制度等。考试时长三小时,考试题型包含70道单选题,30道多选题。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共分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机电、矿业、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十个专业。考试时长四小时,考试题型包含20道单选题,10道多选题,5道综合分析题(案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特色优势
强化阶段:
强化精讲
提炼考纲要点
讲解章节要点
二轮考点强化
拔高训练
配套强化精讲
讲练测评一体
阶段拔高考点
基础阶段:
基础精讲
梳理教材章节
搭建大纲框架
精细掌握基础
真题训练
结合精讲训练
强化知识记忆
明确答题思路

行业趋势
  全国对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十分重视的,早在很多年前就建立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考试,而且对于报考的人员也有一定的门槛要求。一级建造师无疑是企业以及全国作为重视的,对于建造师的一个肯定。建造师想要提升自己就去报考一级建造师,能够更好地证明你的能力。
  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到2016年7月底总规模12万亿元,保守估计20%落地就有2.4万亿元,2017年公路、铁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而据统计,2017年,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将迎来落地高峰期,预计落地规模约3.8万亿元。根据国内的经济形势分析,近几年国内的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民生的建设将会得到持续投资,涉及行业有:铁路、机场航空、公路、水利电力、船舶制造、核电以及环保工程等.在这个时间点,建筑企业、建造师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考验,一些建筑单位或者个人争夺生源的情形也十分激烈,行业愈加成熟规范,在市场的引导下,随着考试通过人数的增加,今后的证书收益市场将会越来越规范。

常见问题
问题: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能同时注册吗
回答:如果一级建造师与二级建造师不是同一专业,则可以同时注册在同一个单位,如果是同一专业,则需要注销二级建造师,方可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与其他执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可以同时注册在同一个单位。
问题: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项目经理吗?
回答:简单来说,建造师是一种执业资格,分为一级建造师与二级建造师,而项目经理则是一种管理职务,项目经理一定是建造师,但建造师不一定是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想当项目经理需要取得建造师证书。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学习资料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建设工程工期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落幕,一级建造师备考工作已全部启动。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一级建造师备考也是如此,尽早开始备考的考生学得更扎实。
建设工程工期
(一)开工日期
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二)暂停施工
暂停施工包括发包人或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指示暂停施工和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和必要费用。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三)工期顺延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施工进度计划修订的约定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兔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四)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是指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
  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施工承包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项目管理》考点习题:施工承包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施工承包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国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一般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一、协商解决(的最基本方式)
二、调解(同前者都是不伤感情的)
三、仲裁
(一)仲裁的概念
当协商和调解不成时,仲裁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常用方式。
(二)仲裁的地点
1.在工程所在国仲裁,这是比较常见的选择。
2.在被诉方所在国仲裁。
3.在合同中约定的第三国仲裁。
(三)仲裁的效力
在双方的合同中应该约定仲裁的效力,即仲裁决定是否为终局性的。在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四)仲裁的特点
与诉讼方式相比,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具有以下特点。
1.仲裁程序效率高,周期短,费用少。
2.保密性。
3.专业化。

随州一级建造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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