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培训 > 一级建造师培训新闻资讯 > 乌海一级建造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乌海培训网 | 乌海一级建造师培训

【资讯】乌海哪里有专业的一建培训报考机构地址在哪电话多少

发布时间:2022/8/17 9:22:23 更新时间:2022/8/17 9:38:25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学建工,快快来咨询我们吧,我们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一二级建造师,一二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各行是,BIM工程师,环评等多种课程。
  我们机构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课程介绍
学习对象:
1、对一级建造师各门课程有兴趣或有需求的学员。
2、从事或有志于从事工程建设的学员。
3、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希望证书可以为其他工程企业所用的学员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公共课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之分,公共课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
专业实务共有10个方向供考生进行选择:《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由单选题和多选题这两种题型的客观题构成;《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则由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题构成。

特色优势
个性定制线上线下融合:
线上智能推送习题,大数据记录,分析学情
利用终端优势,三维实景教学
属地化教学,因材施教,动态巩固线上所学
分校属地服务升级,在线答疑,学习反馈直接
属地教研,属地学管,个性化服务
考前阶段:
考前点题
考前圈划考点
指导考前复习
提高备考信心
点睛实操
直播集中训题
精研模拟试卷
以题带点集训
考前刷题
分析考试方向
整理仿真试卷
考前培养题感

行业趋势
  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到2016年7月底总规模12万亿元,保守估计20%落地就有2.4万亿元,2017年公路、铁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而据统计,2017年,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将迎来落地高峰期,预计落地规模约3.8万亿元。根据国内的经济形势分析,近几年国内的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民生的建设将会得到持续投资,涉及行业有:铁路、机场航空、公路、水利电力、船舶制造、核电以及环保工程等.在这个时间点,建筑企业、建造师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考验,一些建筑单位或者个人争夺生源的情形也十分激烈,行业愈加成熟规范,在市场的引导下,随着考试通过人数的增加,今后的证书收益市场将会越来越规范。
  依据行业“轻审批重监管”的改革理念,企业的业绩和诚信等级更加透明,在企业参与投标的过程中,业绩和人才都是自己实力的佐证,拥有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的业绩、能力将显著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水平。也就是说,建造师证书的作用或将慢慢由资质申请阶段转移到工程建设阶段,无形中更加强调了个人能力,未来,建造师的重要作用将在行业发展中进一步凸显,“有证又能干”的真正专业人才有了更大的用武之地,工资待遇将会更上一个台阶。

常见问题
问题:我去年刚毕业,能报名建造师考试吗?
回答:工作年限从毕业后开始计算(按月份),截止到报名当年年底;全日制学历只能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实习期不能计算在内);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则可以累加计算。
问题:一建是什么?
回答:一建是指一级建造师,迄今为止已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在2002年我国正式建立了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并从水平与难度划分为一建、二建。

学习资料
  一建《项目管理》考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项目管理》考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1.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报告。专业工程,还需要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1)情况紧急,现场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报告。
(2)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1)特大、重大,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2)较大,逐级上报至省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3)一般,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
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应同时报告本级人民全国。必要时,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可以越级。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2.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调查。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分别由省、市、县人民全国负责调查。省、市、县人民全国可以直接,也可以授权或委托。未造成伤亡的一般事故,县人民全国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调查。
3.现场勘查
4.分析事故原因通过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
5.制定预防措施
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7.事故的审理和结案重大、较大、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全国自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批复;特大事故,30日内批复;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运用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运用,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特点和适用条件
对业主的优点:
(1)分段施工缩短工期;
(2)减少承包商对立情绪;
(3)利用承包商的技术专家,弥补设计不足;
(4)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入地介入和控制施工和管理;
(5)通过确定保证价格约束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及其运用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确定一笔固定数目的报酬金额作为管理费及利润,对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直接成本则实报实销。
如果设计变更或增加新项目,固定报酬也要增加。
在工程总成本一开始估计不准,可能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可采用此合同形式。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工程成本中直接费加一定比例的报酬费,报酬部分的比例在签订合同时由双方确定。
这种方式的报酬费用总额随成本加大而增加,不利于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
一般在工程初期很难描述工作范围和性质,或工期紧迫,无法按常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时采用。
3.成本加奖金合同
奖金根据成本估算指标制定,在合同中规定一个底点和一个顶点,分别为工程成本估算的60%~75%和110%~135%。当实际成本超过顶点对承包商罚款时,罚款限额不超过原先商定的酬金值。
在招标时,当图纸、规范等准备不充分,不能据以确定合同价格,而仅能制定一个估算指标时采用。
4.成本加费用合同
在总价合同基础上加固定酬金的方式,即当设计深度达到可以报总价的深度,投标人报一个工程成本总价和一个固定的酬金(包括各项管理费、风险费和利润)。在非代理型(风险型)CM模式中应用。

乌海一级建造师培训
乌海一级建造师培训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