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培训/工程考试培训/工程师职称评审 > 一级建造师培训 > 一级建造师培训头条 > 武威一级建造师培训头条 (推荐分站:武威培训网 | 武威一级建造师培训

【头条】武威哪里有专业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11/7 13:52:21 更新时间:2023/11/7 13:52:21
责任编辑:武威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一站式学习平台,专注工程、医卫、教师、财经等领域培训。以一城一校为目标,全国范围内已开设200余家分校,帮助在职人士成就梦想!
  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在业内已经成为领跑品牌。与众多知名高校、建设工程、财经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各大协会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各级各类职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服务。优路教育在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建设工程领域的高端执业资格培训,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通过率,均达到业内水平。

师资力量
戚老师:优路专业师资,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参考一、二级建造师多本辅导图书的编写工作,主讲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多年建造师考前辅导经验,授课重难点突出,深受广大学员的好评。
许老师:浙江某高校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建筑、消防安全研究多年,专业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主讲《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

课程介绍
考情二:实务案例仍是考试难点,现场管理与实操题比重增大。
三维教学,引入大量现场和技术简图解析案例专项;
新创案例实操课、三维场景课等强化实操教学;案例108题深度解析常考案例。
一建教材图书名称:《知识体系框架》
内容简介:专项配套图书,专题化、模块化构建知识体系,以命题者思维归纳梳理核心要点。
教学目的:帮助考生快速记忆,减轻备考压力。
适合人群:参加一建考试的考生。

开课安排
名城集训营课程内容: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套题密训、案例实操、集训系统课、集训训练课、集训提升课、保分集训
适合人群:工程相关专业、有较为宽裕的时间参加面授、计划于2021年通过一建考试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仿真预测试卷》、《案例专项白皮书》、《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集训营系统考点》、《集训营系统习题训练》、《集训营系统提分考点》、《集训营保分考点》、《集训营保分题库》。
白晚班周末班三个班型可以选择。

特色优势
管家式服务,全程伴学。私人班主任+专属教研,管家式陪伴教学。
智能题库,专业解析,每道题配有详细答案解析,重难点考题配有视频解析。

行业趋势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企业资质标准: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二级企业资质标准:本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三级企业资质标准:本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专业前景:新资质标准对于本专业建造师数量的要求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目前本专业建造师数量并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企业对于本专业建造师的需求量还是有很大的缺口的,因此本专业建造师工资待遇会呈现上涨趋势,证书含金量也会有所增加。本专业建造师的发展前途还是非常广阔的。
  较之前的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特别提高了对市政专业、机电专业建造师的要求。基于建筑领域的特殊性,专业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建造师考试不仅不会取消,而且会越来越重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建筑企业资质评定,刺激了对建造师的需求,引起了业内外的高度关注。

常见问题
问题: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的用处?
回答: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全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培训学习资料
  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教材变化(文字版解读)
摘要:每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变化点,都是考试命题布点之处。为帮助考生顺利了解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教材变化,环球小编特整理了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教材变化(文字版解读),希望能为你备考一级建造师添砖加瓦。
一、总体变化情况
(一)变化情况
1.修订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
2.编写原则
(1)坚持本书(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的主要内容
(2)以调整、更新和补充内容为主
3.基本结构
基本构架结构不变
4.修改内容
(1)防渗墙质量检查的增加
(2)大体积混凝土温控措施的调整
(3)全国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变化
(4)《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水建管[2018]102号)的变化
(二)数据统计
1.理论变化:20处
2.页码变化:增加7页,由原391页增加至398页
3.大纲情况:继续保留18年教材去掉“掌握、熟悉、了解”等内容程度的要求
4.体系变化:无
5.案例情况:1个(调整)
6.教材总体变化:22处;实质内容变化16处。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习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轮换考点)
1、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4、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我国目前实行的强制性标准包含三部分:
(1)批准发布时已明确为强制性标准的;
(2)批准发布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编号中不带“/t”的,仍为强制性标准;
(3)自2000年后批准发布的标准,批准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中有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黑体字),编号也不带“/t”的,也应视为强制性标准。
三: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査
(一)监督管理机构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査的方式和内容监督检查
可以采取重点检查、抽査和专项检查的方式。
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工程项目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武威一级建造师培训相关介绍:
  • 也许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时候觉得题目不难,有时候考试就是看能不能坚持下来,但是有的人就是咋考试之前没有坚 (2023/11/7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复习,阅读法指通过阅读的方式进行复习的方法,主要是阅读教材。 (2023/11/7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主梁按弹性理论计算,次梁和板可考虑塑性变形内力重分布的方法计算。 (2023/11/7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 (2023/11/7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备考知识点,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①施工安全管理②施工成本控制③施工进度控制④施工质量控制 (2023/11/7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管理》神速牢记知识点,复:放线、抄平、基准点等检查复核。 (2023/11/7学习专题)
  • 在我国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2023/11/7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备考知识点,供货方项目管理的任务:①供货方的安全管理②供货方成本控制③供货方进度控制④供货 (2023/11/7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备考知识点,供货方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 (2023/11/7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2023/11/7学习专题)

武威一级建造师培训
武威全国二级建造师培训,武威一级建造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武威一级建造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武威一级建造师培训头条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