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培训 > 一级建造师培训动态 > 咸宁一级建造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咸宁培训网 | 咸宁一级建造师培训

【动态】咸宁一级建造师培训机构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22/9/29 8:43:47 更新时间:2022/9/29 11:03:20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自创办以来,凭借着专业、领先、值得信赖的教培服务,成为一家集培训教学、教育产品研发、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多领域综合性专业教育平台企业。目前已在杭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南京、合肥、郑州、沈阳、济南等全国重点城市开设分校,每年服务学员和各类行业企业。

课程介绍
课程特色:
1、教学方法与众不同!
2、我们采取由建造师老师创建造师辅导资料库,专业教学。
3、创新的建造师在线多项考试学习系统、完全整合定制的建造师教学材料!
开设报考培训课程:一建、二建、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建筑九大员等职称报考培训。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报考培训详情。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的考试。

学习目标:

帮助学员学习一级建造师专业技能

一级建造师设置10个专业: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采用双师教学模式,外聘理论知识深厚和实战经验丰富的行业实力派讲师,并注重内部专职教研团队建设,大力培养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的教研人员,旨在为学员提供精心细致的教学服务。“实力派讲师”+“实战派助教”强强联合,主讲老师通过高清大屏进行线上实时授课;助教老师现场提供答疑、针对性培训、查漏补缺、巩固练习等课堂服务。

特色优势
推进职业技能提升:
专注于建工、消安、教师、医卫、财经、公考、考研等领域职业资格考前辅导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为各领域培养了一批批高素质专紧跟时代职业发展趋势和人才市场需求变化,通过发挥自身人才培养和行业资源优势,为学员和企业牵线搭桥,帮助解决学员的择业就业需求和企业单位的人才招聘及培养需求。
持续为企事业单位输送高素质专业人才,为整个职业教育行业良性发展提供支持,助推经济发展。
个性定制线上线下融合:
线上智能推送习题,大数据记录,分析学情
利用终端优势,三维实景教学
属地化教学,因材施教,动态巩固线上所学
分校属地服务升级,在线答疑,学习反馈直接
属地教研,属地学管,个性化服务

行业趋势
  住建部此举不仅规范了行业标准,体现了实务工作中的专业性,同时也拓宽了建造师的就业前景,对于广大持证人员来说,不仅证书不会受到影响,反而证书含金量会更高。虽然建造师考试历经十余载,建造师人数达到数十万人,但依然供不应求,需求缺口巨大,新标准出台后,建造师的需求又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同时,新标准对建造师的专业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要求,这将使企业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有所变化,建造师中建筑专业一家独大的局面会被逐步改变,机电和市政专业的建造师将有更多选择。预计未来3-5年内市场将面临“一证难求,重金抢证”的局面。在新标准下,企业、建造师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考验,行业愈加成熟规范,在市场的引导下,建造师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随着2015年“154号文”、2016年“86号文”、“122号文”,”266”号文、2016年年底新“四库一平台”运行……住建部一份份文件的出台,从行业内部来看,“变”突出表现在从全国政策、行业需求结构变化带来的建设模式、技术和管理模式的改变,由此形成的行业新生态,要求建筑业企业从思维模式到行为模式也必须随之改变.从行业外部来看,“变”表现为全国加快转变职能、着力打造服务型全国的主动之“变”;部分企业难以摆脱传统粗放型发展模式,在改革大潮中疲态尽显的被动之“变”;不少企业抓住改革“红利”,顺应行业发展形势,积极主动抢占先机的应势之“变”。

常见问题
问题: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什么教材?哪里有卖?
回答:教材会在每年考试前4~6个月出版,发售时间建工出版社网站上会有说明。
问题: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项目经理吗?
回答:简单来说,建造师是一种执业资格,分为一级建造师与二级建造师,而项目经理则是一种管理职务,项目经理一定是建造师,但建造师不一定是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想当项目经理需要取得建造师证书。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学习资料
  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考点突破:地基处理
摘要:一级建造师备考时间紧、任务重,考生想要取得理想的成绩,除了要有高质量的一级建造师课程辅助还要掌握备考技巧,抓住考点。为帮助考生轻松备考,为广大考生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备考要点。
地基处理
一、水工建筑物的地基分类
水工建筑物的地基分为两大类型,即岩基和软基。
1.岩基是由岩石构成的地基,又称硬基。
2.软基是由淤泥、壤土、砂、砂砾石、砂卵石等构成的地基。又可细分为砂砾石地基、软土地基。
(1)砂砾石地基是由砂砾石、砂卵石等构成的地基,它的空隙大,孔隙率高,因而渗透性强。
(2)软土地基是由淤泥、壤土、粉细砂等细微粒子的土质构成的地基。这种地基具有孔隙率大、压缩性大、含水量大、渗透系数小、水分不易排出、承载能力差、沉陷大、触变性强等特点,在外界的影响下很易变形。
二、水工建筑物地基基础的施工特点
地基基础工程,通常是指建筑物地基的处理和建筑物的基础两项工程的统称。水利水电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通常具有如下特点:
(一)直接事关建筑物安危
对于水工建筑物来说,由于承受荷载复杂、运行条件的不利因素多,地基与基础非常重要。水工建筑物的失事,约有一半是由于地基失稳或地基险情引发的。
(二)技术复杂,前期工作重要
由于水工建筑物地基的地质条件复杂多样,其上部结构物的要求也复杂多样,因此地基与基础工程在许多情况下十分复杂。为了避免或减少大的失误,减少损失,地质勘探工作应做细,需要在施工前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现场施工试验。
(三)隐蔽工程施工质量至关重要
地基基础工程是隐蔽工程,工程完工以后难以进行直观的质量检查和评定,其质量缺陷在运行使用阶段方能暴露出来,一旦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返工修补十分困难。因此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应当特别重视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四)施工工期短
水工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常常利用枯水期施工,工期紧迫、干扰大,需要进行周密的组织与安排,应当尽量选择工效高的施工方法和机械。
(五)注重环境保护
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有的排弃水、废渣很多,施工噪声很大,对临近建筑物的震动大。因此,应当根据工程和环境要求,选择对环境污染小的施工方法,并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
三、水工建筑物对地基基础的基本要求
1.具有足够的强度。能够承受上部结构传递的应力。
2.具有足够的整体性和均一性。能够防止基础的滑动和不均匀沉陷。
3.具有足够的抗渗性。以免发生严重的渗漏和渗透破坏。
4.具有足够的耐久性。以防在地下水长期作用下发生侵蚀破坏。
  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考点:设备更新的基本概念
摘要: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是一建考试的公共科目,其涉及考点较多且杂。建议考生复习时将知识点进行分类记忆,并配合习题加强练习。
一、设备磨损的类型
设备磨损分为两大类,四种形式。
(一)有形磨损(又称物理磨损)
1.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在外力的作用下实体产生的磨损、变形和损坏,称为种有形磨损;
2.设备在闲置过程中受自然力的作用而产生的实体磨损,称为第二种有形磨损。
上述两种有形磨损都造成设备的性能、精度等的降低,使得设备的运行费用和维修费用增加,效率低下,反映了设备使用价值的降低。
(二)无形磨损(又称精神磨损、经济磨损)
无形磨损是技术进步的结果,无形磨损又有两种形式。
1.设备的技术结构和性能并没有变化,但由于技术进步,设备制造工艺不断改进,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提高、同类没备的再生产价值降低,致使原设备相对贬值。这种磨损称为种无形磨损。
2.第二种无形磨损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创新出结构更先进、性能更完善、效率更高、耗费原材料和能源更少的新型设备,使原有设备相对陈旧落后、其经济效益相对降低而发生贬值。
二、设备磨损的补偿方式
补偿分局部补偿和完全补偿。
设备有形磨损的局部补偿是修理,设备无形磨损的局部补偿是现代化改装。
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的完全补偿是更新,即对设备进行更换。
三、设备更新的原则
确定设备更新必须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设备更新方案比选的基本原理和评价方法与互斥性投资方案比选相同。
具体原则:
1、不考虑沉没成本
2、站在客观的立场,而不是旧设备的立场。
3、逐年滚动比较
不考虑沉没成本:
沉没成本是既有企业过去投资决策发生的、非现在决策能改变,已经不可避免地发生,对现在决策无关的成本。沉没成本大多数时候是以前投资决策失误的代价。
在进行设备更新方案比选时,原设备的价值应按目前实际价值计算,而非账面价值,就是不考虑其沉没成本的体现。
站在客观的立场,而不是旧设备的立场。
站在客观的立场要求要求企业放弃现有一台旧设备的想法。
举例说明:如果现在有一台设备,已经使用了5年了,目前的市场价值是5万元,现在新设备的市场价是100万;
站在客观的立场要求:
1、如果继续使用旧设备,相当于在这个时点又投入了5万元;
2、如果更新使用新设备,不考虑已有旧设备的回收价值,相当于投入了100万;
3、逐年滚动比较。

咸宁一级建造师培训
咸宁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