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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忻州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培训哪家便宜

发布时间:2022/8/9 9:29:14 更新时间:2022/8/9 17:43:35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我们机构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课程介绍
核心优势:
多年来专注建工行业培训,专业如一;
历年真题讲解分析,考前集训;
案例实务与专项特训,多年考培经验解密考点,化简为繁提炼核心;
课程特色:
1、教学方法与众不同!
2、我们采取由建造师老师创建造师辅导资料库,专业教学。
3、创新的建造师在线多项考试学习系统、完全整合定制的建造师教学材料!

特色优势
考前阶段:
考前点题
考前圈划考点
指导考前复习
提高备考信心
点睛实操
直播集中训题
精研模拟试卷
以题带点集训
考前刷题
分析考试方向
整理仿真试卷
考前培养题感
冲刺阶段:
冲刺串讲
教材考点分级
归纳高频考点
纵向讲解考点
套题密训
剖析出题规律
圈定核心考点
模拟试卷演练
案例实操
详解实务案例
归纳题目类型
明确答题技巧

行业趋势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企业资质标准: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二级企业资质标准:本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三级企业资质标准:本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专业前景:新资质标准对于本专业建造师数量的要求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目前本专业建造师数量并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企业对于本专业建造师的需求量还是有很大的缺口的,因此本专业建造师工资待遇会呈现上涨趋势,证书含金量也会有所增加。本专业建造师的发展前途还是非常广阔的。
  建筑行业一直是个热门行业,虽然一级建造师报考人数逐年增加,但是社会平均过关率很低。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需要注册成功后才能执业。目前国内一级建造师人数很少,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个人为提升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大教育投资。一级建造师的就业面很宽广,大部分有经验又有证书的人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比什么都没有的竞争力大得多。我国各类施工企业有60万多家,对企业资质有硬性要求,必须要具备一定数量的建造师人员,这就决定了企业对一级建造师的广泛需求。目前工程从业人员3600多万,而在这么庞大的队伍中,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却只有35万多人,远远跟不上市场的需求。

常见问题
问题:一建是什么?
回答:一建是指一级建造师,迄今为止已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在2002年我国正式建立了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并从水平与难度划分为一建、二建。
问题:专业不对口,工作年限够了,可以报考一级建造师吗?
回答:不可以,如果想报考二级建造师,可以修个成人类或函授的与二建报考要求专业相符合的全国承认学历的证书即可参与报名。

学习资料
  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习题: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一、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二)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是动产;
(三)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二、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保管人的义务
1.验收的义务;
2.出具仓单的义务;
3.允许检查或者提取样品的义务;
4.通知的义务;
5.催告或做出必要处置的义务;
6.损害赔偿的义务。
(二)存货人的义务
1.支付仓储费用的义务;
2.说明的义务;
3.按时提取仓储物。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法律法规》考点: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3.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内容和类型
(一)租赁合同的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赁合同的类型
1.定期租赁
(1)期限
①X≤20年,按约定的租期;
②X>20年,X=20+Y,Y无效(超过20年的部分)。
(2)形式
①X<6个月,口头、书面:都有效;
②X≥6个月,书面:有效,口头: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不定期租赁
(1)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
(2)续用但没有续签的;
(3)X≥6个月,口头形式。
三、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出租人的义务
(1)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3)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
(4)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5)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
①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6)保证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的义务。

忻州一级建造师培训
忻州一级建造师培训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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