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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宣城专业一级建造师培训班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1/26 8:35:48 更新时间:2022/11/26 10:06:47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学建工,快快来咨询我们吧,我们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一二级建造师,一二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各行是,BIM工程师,环评等多种课程。
  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课程介绍
课程特点:
1.复习备考计划及指导
2.赠送高清网络在线/下载听课
3.面授/网络课程学习督促,及问题答疑
我们培训机构开设课程有:一建、二建、建筑九大员、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

  一级建造师证要怎么考?

  一、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首先,要先看下自己是否符合一建的报名条件,这个网上都可以查到具体内容。主要就是大学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工作年限是否符合,工作年限是按照毕业时间来计算的。

  二、网上报名、缴费。通过官方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的时候要看清楚自己的专业,其他三门课程都是一样的《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只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这门课程分为不同的专业,需要你根据自己上大学时的专业和现在所从事的工作来选择具体报考哪个。

  三、资格审核。一般只要专业对口,工作年限达标就可以通过。有的地区需要社保证或者近一年的社保缴费明细,这需要看各个城市的要求。工作年限是按照你毕业的时间来计算的,比如2006年毕业,今年是2016年,那么工作年限就是十年,与你换过几份工作以及在当前单位工作过几年没有关系。工作年限证明时,需要你现单位盖个章就可以。资格审核需要本人待相关资料去现场。


特色优势
冲刺阶段:
冲刺串讲
教材考点分级
归纳高频考点
纵向讲解考点
套题密训
剖析出题规律
圈定核心考点
模拟试卷演练
案例实操
详解实务案例
归纳题目类型
明确答题技巧
口碑师资:
多年教学经验
知识功底深厚
实战经验丰富
专业基础扎实

行业趋势
  住建部此举不仅规范了行业标准,体现了实务工作中的专业性,同时也拓宽了建造师的就业前景,对于广大持证人员来说,不仅证书不会受到影响,反而证书含金量会更高。虽然建造师考试历经十余载,建造师人数达到数十万人,但依然供不应求,需求缺口巨大,新标准出台后,建造师的需求又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同时,新标准对建造师的专业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要求,这将使企业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有所变化,建造师中建筑专业一家独大的局面会被逐步改变,机电和市政专业的建造师将有更多选择。预计未来3-5年内市场将面临“一证难求,重金抢证”的局面。在新标准下,企业、建造师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考验,行业愈加成熟规范,在市场的引导下,建造师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全国对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十分重视的,早在很多年前就建立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考试,而且对于报考的人员也有一定的门槛要求。一级建造师无疑是企业以及全国作为重视的,对于建造师的一个肯定。建造师想要提升自己就去报考一级建造师,能够更好地证明你的能力。

常见问题
问题:专业不对口,工作年限够了,可以报考一级建造师吗?
回答:不可以,如果想报考二级建造师,可以修个成人类或函授的与二建报考要求专业相符合的全国承认学历的证书即可参与报名。
问题:一级建造师考完后多久出成绩?
回答: 根据以往的经验,成绩一般会在考试之后3~4个月后公布,公布成绩同时公布合格标准。

学习资料
  一建《项目管理》考点:索赔的方法
索赔的方法
索赔程序和索赔文件内容
一、索赔程序
发生索赔事件,或发现索赔机会,首先要提出索赔意向,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步。(28天内)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提交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索赔报告)。
干扰事件影响持续时间长,合理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
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二、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
(1)总述;
(2)论证,关键部分;
(3)计算;
(4)证据。
反索赔的内容和要点
一、反索赔的基本内容
包括两方面:一是防止对方提出索赔,二是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索赔、反索赔都是双向的。
二、反击或反驳要点
1.时限性;
2.索赔事件真实性;
3.干扰事件的原因、责任;
4.理由;
5.证据;
6.索赔值审核——审核重点:计算方法、取费、有无重复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习题: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一、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二)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是动产;
(三)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二、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保管人的义务
1.验收的义务;
2.出具仓单的义务;
3.允许检查或者提取样品的义务;
4.通知的义务;
5.催告或做出必要处置的义务;
6.损害赔偿的义务。
(二)存货人的义务
1.支付仓储费用的义务;
2.说明的义务;
3.按时提取仓储物。

宣城一级建造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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