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培训/工程考试培训/工程师职称评审 > 一级建造师培训 > 一级建造师培训动态 > 张掖一级建造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张掖培训网 | 张掖一级建造师培训

【动态】张掖一二级建造师备考造价工程师预算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4/14 8:31:59 更新时间:2023/4/14 16:46:02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自创办以来,凭借着专业、领先、值得信赖的教培服务,成为一家集培训教学、教育产品研发、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多领域综合性专业教育平台企业。目前已在杭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南京、合肥、郑州、沈阳、济南等全国重点城市开设分校,每年服务学员和各类行业企业。

课程介绍
  我们培训机构开设课程有:一建、二建、建筑九大员、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个性化学习系统:
自适应学习系统
通过技术手段检测学生当前的学习水平和状态,并相应地调整学习活动和进程,帮助学生实现差异化学习。
全智能微课推送
测试有错题,针对性推送对应知识点微课程,查漏补缺,确保学习
专属教研答疑辅导
专业教研不定期针对性电话、QQ群等多途径答疑辅导。
班主任学习管家
考试信息、报名信息,学习提醒,课件更新信息等重要事件提醒。

特色优势
考前阶段:
考前点题
考前圈划考点
指导考前复习
提高备考信心
点睛实操
直播集中训题
精研模拟试卷
以题带点集训
考前刷题
分析考试方向
整理仿真试卷
考前培养题感
分层分阶段:
系统学习夯实基础
要点归纳强化训练
知识浓缩突击难点
提炼重点助力提升

行业趋势
  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到2016年7月底总规模12万亿元,保守估计20%落地就有2.4万亿元,2017年公路、铁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而据统计,2017年,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将迎来落地高峰期,预计落地规模约3.8万亿元。根据国内的经济形势分析,近几年国内的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民生的建设将会得到持续投资,涉及行业有:铁路、机场航空、公路、水利电力、船舶制造、核电以及环保工程等.在这个时间点,建筑企业、建造师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考验,一些建筑单位或者个人争夺生源的情形也十分激烈,行业愈加成熟规范,在市场的引导下,随着考试通过人数的增加,今后的证书收益市场将会越来越规范。

常见问题
问题:我去年刚毕业,能报名建造师考试吗?
回答:工作年限从毕业后开始计算(按月份),截止到报名当年年底;全日制学历只能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实习期不能计算在内);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则可以累加计算。
问题:一级建造师考完后多久出成绩?
回答: 根据以往的经验,成绩一般会在考试之后3~4个月后公布,公布成绩同时公布合格标准。

学习资料
  从学霸们的一级建造师备考经验来看,每个人的时间分配不同,在不同的时间段学习效果也不同。考生应尽快摸索出自己的时间利用规律,找到自己在哪个时间段学习效果好,哪个时间段学习积极性高,应该多多利用这个时间段,让时间发挥出的价值。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法律法规》考点习题: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货运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二)货运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
(三)货运合同是诺成合同。
二、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特殊情况下的拒运权和留置权:
托运人违反包装的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2.承运人的义务
按指示运输的义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张掖一级建造师培训
张掖一级建造师培训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