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培训 > 一级建造师培训问答 > 昭通一级建造师培训问答 推荐分站:昭通培训网 | 昭通一级建造师培训

【问答】昭通一级建造师培训报考机构哪家专业费用多少

发布时间:2022/8/13 9:21:46 更新时间:2022/8/13 10:48:22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昭通一级建造师培训报考机构哪家专业费用多少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我问问,昭通一级建造师培训报考机构哪家专业费用多少 ?找了很久,没有找到,请老师快点告诉我吧!
  时间:2022/8/13 9:21:46  更新时间:2022/8/13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培训机构的专业回答:

学校介绍
  学建工,快快来咨询我们吧,我们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一二级建造师,一二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各行是,BIM工程师,环评等多种课程。
  我们机构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课程介绍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公共课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之分,公共课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
专业实务共有10个方向供考生进行选择:《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由单选题和多选题这两种题型的客观题构成;《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则由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题构成。
全程指导伴学:
学习制定计划依据学员个人情况,量身打造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定期检查学习。
定期发放备考资料帮助学员解决学习中的问题,督促学员巩固薄弱知识点,检测学习。
提醒报考协助让学员安心备考,报名时间、政策改革等信息及时公布,报名全方位指导。
心理疏导阳光备考帮助学员解决备考心理难题,疏导学员因备考带来的心理压力,引导学员阳光备考。

特色优势
考前阶段:
考前点题
考前圈划考点
指导考前复习
提高备考信心
点睛实操
直播集中训题
精研模拟试卷
以题带点集训
考前刷题
分析考试方向
整理仿真试卷
考前培养题感
强化阶段:
强化精讲
提炼考纲要点
讲解章节要点
二轮考点强化
拔高训练
配套强化精讲
讲练测评一体
阶段拔高考点

行业趋势
  水利水电工程需求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增长幅度大。水利一级原来就要求本专业一建15个,新标准没变化;水利二级资质要求6个一建,但水利二级资质的企业不如市政多,水利一建需求数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增幅那么大。建筑工程需求数量变化不大的热门专业。原标准只是要求一级资质项目经理的数量不能少于12人,不限制专业,但是新标准要求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不少于9人。不过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渐趋稳,房建企业数量新增的速度不会太快。公路工程人数较多的专业,但需求量没有变化。公路新旧资质都要求15个本专业一建,众多资质中,旧标准中公路资质要求本专业。新标准对一建专业要求不变,数量要求不变,需求量就没有什么变化了。
  从目前的建筑业现状到全国对建筑行业实施的政策可以看出,一方面以“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为改革方向、以“轻审批重监管”为管理观念,建筑资质审批将逐步强化“人”的作用、强化“业绩”的作用,对行业的管理,也将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逐步转变。另一方面,资质改革给建筑业带来的直接影响,是让借用资质模式失去了生存的土壤。业内人士都知道,传统建筑企业的扩张,往往建立在资质借用模式的基础之上,被借用企业长期以收取“管理费”的形式生存,不仅造成了项目管理的混乱,给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而且被挂kao企业本身管理能力逐步蜕化,核心竞争力随之丧失,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常见问题
问题:有必要参加社会上举行的考前培训班吗?
回答:考前培训虽然不是必须的,但如果有条件的话建议还是参加辅导,咱搞工程的学习时间都比较少,参加培训班可以提高学习,节省时间、少走弯路。
问题:一级建造师考试都考什么科目?具体什么题型?
回答: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设置10个专业类别: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讯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需要任选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学习资料
  考点:预应力张拉施工

一、先张法预应力施工

1.预应力筋采用应力控制方法张拉时,应以伸长值进行校核。实际伸长值与理论伸长值之差应控制在6%以内。
2.预应力张拉时,应先调整到初应力,该初应力宜为张拉控制应力(σcon)的10%~15%,伸长值应从初应力时开始量测。
3.张拉台座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其抗倾覆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5,抗滑移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3。张拉横梁应有足够的刚度,受力后的挠度不得大于2mm。
4.预应力筋连同隔离套管应在钢筋骨架完成后一并穿入就位。就位后,严禁使用电弧焊对梁体钢筋及模板进行切割或焊接。隔离套管内端应堵严。
5.同时张拉多根预应力筋时,各根预应力筋的初始应力应一致。张拉过程中应使活动横梁与固定横梁始终保持平行。
6.先张法张拉程序:
(1)钢筋:0→初应力→1.05倍张拉控制应力→0.9倍张拉控制应力→张拉控制应力(锚固);
(2)钢丝、钢绞线:0→初应力→1.05张拉控制应力(持荷2min)→0→张拉控制应力(锚固)
7.张拉过程中,预应力筋的断丝、断筋数量规定:钢筋不允许出现断筋现象;钢丝、钢绞线同一构件内断丝数不得超过总数的1%。
8.放张预应力筋时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时,不得低于强度设计值的75%。放张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时,应分阶段、对称、交错地放张。放张前,应将限制位移的模板拆除。

二、后张法预应力

1.预应力筋张拉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要求时,不得低于强度设计值的75%。

  (2)预应力筋张拉端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曲线预应力筋或长度大于等于25m的直线预应力筋,宜在两端张拉;长度小于25m的直线预应力筋,可在一端张拉;当同一截面中有多束一端张拉的预应力筋时,张拉端宜均匀交错的设置在结构的两端。

  (3)预应力筋的张拉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可采取分批、分阶段对称张拉。宜先中间,后上、下或两侧。

2.孔道压浆

  (1)预应力筋张拉后,应及时进行孔道压浆,多跨连续有连接器的预应力筋孔道,应张拉完一段灌注一段。孔道压浆宜采用水泥浆。水泥浆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得低于30MPa。

  (2)压浆过程中及压浆后48h内,结构混凝土的温度不得低于5℃,否则应采取保温措施。当白天气温高于35℃时,压浆宜在夜间进行。

  (3)埋设在结构内的锚具,压浆后应及时浇筑封锚混凝土。封锚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宜低于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的80%,且不低于30MPa。

  (4)孔道内的水泥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方可吊移预制构件;设计未要求时,应不低于水泥浆设计强度的75%。
  一建法规考点: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和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摘要: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琐碎,冗杂,而且考试方式灵活,考题有逐渐变难的趋势。因此,考生在备考时,要有一定的规划和技巧。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设工程施工分包可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
(1)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2)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可以全部自行完成,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但依法只能分包部分工程,并且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则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昭通一级建造师培训
昭通找了很久,没有找到,请老师快点告诉我吧!,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问答说明:本问题《【问答】昭通一级建造师培训报考机构哪家专业费用多少 》的答案是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免费提供,请谨慎采纳,本答案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答案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网删除该问答帖《【问答】昭通一级建造师培训报考机构哪家专业费用多少 》。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